姓名:雷文俊
公民身份號碼:4402811988****0710
性別:男
戶籍地:廣東省樂昌市人民南路180號3棟205室
案情介紹:本院作出的(2014)廣鐵法民初字第170號民事判決書已經發生法律效力,根據該判決,被執行人雷文俊應向申請執行人遼寧港捷國際物流有限公司廣州分公司支付運費351693元及利息、律師費18330元。因被執行人雷文俊未履行義務,申請執行人遼寧港捷國際物流有限公司廣州分公司向本院申請強制執行。
立案時間:2017年7月27日
執行法院:廣州鐵路運輸法院
執行案號:(2017)粵7101執恢10號
執行依據:(2014)廣鐵法民初字第170號民事判決書
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支付運費351693元及利息、律師費18330元。
被執行人履行情況:全部未履行。
被執行人失信行為的具體情形:拒不報告財產、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
執行懸賞:申請執行人願意向社會懸賞提供被執行人財產線索,如據此線索有執行到位財產的,申請執行人願意按照實際執行到位的金額或者財產變現價值的10%作為報酬,給予線索提供人。以上報酬均由申請執行人承擔。懸賞期限自2019年12月19日至2020年12月18日止。本院鄭重承諾,對提供線索人身份及相關情況予以保密。
聯繫舉報電話:020-37890912、37890934
聯繫人:文法官、白助理
地址:廣州市荔灣區花地大道中68號荔勝廣場南塔廣州鐵路運輸法院執行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