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永毅,該履行法律義務了!

被執行人陳永毅因未履行生效判決書確定的欠款50000元及利息等義務,被賀州市鐘山縣人民法院依法予以公佈,其戶籍所在地為

鐘山縣鐘山鎮龜石路79號。歡迎社會公眾向執行法院提供其行蹤和財產線索,並對有高消費、轉移或隱匿財產、規避執行等行為的,進行舉報。聯繫舉報電話: 0774-8980252

陳永毅,該履行法律義務了!

執行案號: (2020)桂1122執117號

立案時間: 2020年1月14日

失信被執行人姓名:陳永毅

年齡:38歲

性別: 男

身份證號碼:45242719820123***

執行法院: 賀州市鐘山縣人民法院

執行依據: (2019)桂1122民初414號民事判決書

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 被告陳永毅應向原告鍾魁凱歸還欠款50000元並支付利息,案件受理費1050元,公告費700元,申請執行費676.25元。

被執行人履行情況:全部未履行

聯繫舉報電話: 0774-8980252

聯繫人: 廖法官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