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的祕密監獄——抗戰以前南京的監獄

這裡的監獄叫看守所、禁閉室、留訓所;這裡的監獄分“小學”、“中學”、“大學”;這裡的犯人也不叫“犯人”,而叫“修養人”、“留訓人”。但無論怎麼華麗的詞藻,還是掩蓋不了它白骨累累的人間地獄本相。


國民黨的秘密監獄——抗戰以前南京的監獄​ 國民黨把關押共產黨人的監獄稱作“大學”

(一)最初的三個看守所

1932年特務處成立後,即先後在南京城內和城外設立3個看守所,沒有正式名稱,而以甲地、乙地、丙地為代稱以保守秘密。所謂甲地即是設在城內張府園,以安徽中學教職員宿舍名義對外作掩護的看守所;所謂乙地,即是設在羊皮巷、靠近軍事委員會的看守所;所謂丙地,即是設在水西門外上清河的看守所。

這3個看守所,共設主任1人,由何子正擔任。各看守所設所長1人,張府園看守所所長由何子正兼,羊皮巷看守所所長為侯子川,上清河看守所所長張夢吾。

這3個看守所監禁的對象多數是復興社、軍統內部分子及革命進步人士,另外還有少數國民黨統治集團各派系的反蔣人員。當時復興社以“復興中國革命”為標榜,厲行“廉潔”與“遵守紀律”,凡有被認為對“我們的唯一領袖”(蔣介石)不忠實的,或思想有問題的,或貪汙腐化,或在職務上犯錯誤的社員及幹部,一經該社監事會裁定,便由特務處執行禁閉處分。至於在特務處工作的分子,更是在戴笠喜怒之下,以特務的“鐵的紀律”為根據,可隨便關禁。如軍統特務發起人之一的王天木,奉派駐張學良處當聯絡參謀,負有監視張學良的思想言論行動、特別是對蔣介石態度的秘密使命,將有關張學良的情報報予戴笠轉呈蔣介石。當1935年春蔣會見張時,蔣據以告訴張,叫張不要三心二意。張表白說對蔣別無二意,都是特務的造謠挑撥。那時蔣正在拉攏張學良率東北軍全力進攻陝北紅軍,為了表示對張的信任,便叫戴笠把王關禁起來。又如原來是國民黨改組派的吳其珊,在特務處工作,吳與處內同事開玩笑說了“我是改組派派來的”這樣一句話,便被其他特務打了小報告,戴笠就把他關起來,一直到抗戰勝利後才釋放,關了11年,已成神經病了。又如貪汙不法的軍統分子許忠武,就曾經12次被關押。其他被關押過的復興社和特務處分子,就不勝列舉了。被關禁的共產黨員,戴笠一般都是用威脅利誘的手段,想使他們投降,替軍統做瓦解共產黨的工作,或者利用他們的工作技術、經驗來訓練特務分子。對堅貞不屈的革命者則予以長期監禁,或加以殺害。

國民黨的秘密監獄——抗戰以前南京的監獄​ 看守所“義”齋


國民黨的秘密監獄——抗戰以前南京的監獄​ 看守所“孝”齋

這3個看守所的監房,都以忠、孝、仁、愛等字編成齋號。如羊皮巷看守所,一直到改為軍人監獄止,都是編為忠齋和孝齋兩個齋。被逮捕的人押解到看守所後,經過全身及行李的細密檢查,將所謂違禁品如褲帶、指甲刀、鉛筆、鋼筆、針及一切金屬製品,全都扣留保管,只准帶隨身衣服、蓋被、鞋襪、洗臉用具和一些書籍。每個犯人都編有號碼代名,規定不準稱呼姓名,也不叫犯人,而叫“修養人”。初進來的新犯,一律住在新犯監房,多個人住一個房間,睡的是通鋪,食宿、尿便都在室內,房門日夜加鎖,只在開飯時開放15分鐘。在新犯監房住一個月左右,看遵守監規怎樣,如無牢騷不滿,並視案情及其他原因,決定今後的待遇,或是住優待監,或是住普通監。優待監是4個人一間,房間有桌椅板凳等設備。除新犯監房外,每天上下午各有一小時的散步時間,在散步時間也可以打乒乓球。所內設有澡堂,每月洗澡一次。伙食每月6元,有葷素菜。

各看守所對軍統內部分子和外部人員,在生活待遇上沒有區別,只是關押的性質和作用不同。對內部分子的關押是處分,其作用在使其悔過、改過,特別是對戴笠的服從,樹立戴笠領導軍統的權威。所以軍統內部有這樣的說法,認為坐禁閉是老闆(軍統分子的內部稱呼,叫戴笠為老闆,叫蔣介石為大老闆)請吃大菜,吃了大菜,滅了自己的桀傲不馴,出來之後,便有調好工作的希望;對外部人員則是監禁,目的在屈服其意志、動搖其立場,破壞其政治黨派的組織。

(二)南京軍人監獄——新監1937年8月,戴笠呈請蔣介石,將原來的3個看守所合併成為軍政部軍法處南京軍人監獄,簡稱新監。
國民黨的秘密監獄——抗戰以前南京的監獄​ 國民黨中央軍人監獄舊址

新監的組織略有變更,主任仍為何子正,下設文書組、總務組、醫務所。

新監的監犯和管理待遇都大致與原來的3個看守所相同。成立不久,因抗戰形勢的逆轉,而輾轉遷設於貴州息烽,雖仍沿用新監之名,而一般人都習稱為“息烽監獄”了。
國民黨的秘密監獄——抗戰以前南京的監獄​ 息烽監獄

在1937年9月,南京政府準備撤退,軍統的監獄亦準備遷移,在遷移之前,進行了一次清監行動。所謂清監,即是一方面把案情重大,不能誘降非殺不可的人清洗掉;再方面把一些情節較輕者,特別是內部分子,予以釋放,以減少轉移押運的麻煩。軍統特務隊派行動員唐榮坤、陳芝良、戴榮等到新監提出6個“犯人”(姓名不詳),在南京監獄刑場執行槍殺,這6個人都是共產黨員。在遷駐湖南益陽縣的時候,於1938年4月間,該監警衛組奉命派警衛員戴劍秋提取“人犯”一名,在該監所在地的王家大屋後山下槍殺,因未中要害經警衛組長馮定候檢查發現未死,補擊兩槍才死了。到了9月間,談監又準備由益陽遷往息烽,因交通困難,請示處理監犯,軍統又派行動員7名前來益陽處決27名“人犯”。在行動員未到之前,該監主任何子正還把那27人點名提出,說是讓他們準備行李到長沙去,問清案情即可釋放的釋放、派工作的派工作,並備有面點款待。及行動員到達時,乃突然將27人集合一室加上腳鐐手銬,分作4批槍殺。第一批7名,在王家大屋後面山上,已挖好了坑,在坑旁槍殺後,即將屍首丟進坑中掩埋;第二、三批也各為7名,第四批6名,一如前法槍殺後丟進坑中。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