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任找你複合,你會同意麼?

企鵝行者


我個人覺得看是哪種情況。

如果當初是前任離你遠去,因為一些迫不得已的原因,如果你們彼此還很相愛如初,我覺得還可以考慮;如果已經丟掉了那份感情,就放棄吧,因為談戀愛也講究天時,地利,人和。過了那個時間段,或許已經物是人非。

如果現在你已經有了自己新的感情,新的戀情,那就可以直接拒絕複合,這樣對自己,對他人都是負責任的做法。

最後我想說的是,感情最重要的還是看自己內心深處最真實的想法,綜合考慮,不要意氣用事,畢竟人生不止是隻有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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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會,即然分手了,就眼不見心不煩吧,留不住愛,留不住情,留住你還有什麼意義,見他過的不好,我才放心呢,好馬不吃回頭草,感情走到了盡頭,分手原因就是不愛彼此了,不論男女,為何要再見一個不愛我的人,和一段沒有作為的愛情?

何必在面對這個沒有愛的軀殼,江山易改,何必在讓這傷感的故事重新再循環一次!

不要相信破境可以重圓的鬼話,心回不去了,不要信所謂倖存者的偏差,就是指,你只能看到經過某種篩選而產生的結果,很多人分手後再複合,然後再次不歡而散的那些人,他們大多不覺得這種吃回頭草還被噎著的經歷是什麼光彩體面的事,自然也就不會拿出來公之於眾,他們就成了複合而沒得到好結果,因此選擇沉默的那部分人!

我們看到的,聽到的廣為流傳的佳話,不過是少之又少的特例,是破鏡重圓這場愛情浩劫裡的倖存者,像是登上新大陸後,興奮的發出了幸福的吶喊,然後被你我聽到,我們就誤以為,複合其實也不錯!

分手了,有的人會反覆的分分合合,最後折騰累了,又一拍兩散,或者收住心了,就這樣過吧,都分手了,兩個人歷經滄桑,心已倦怠,猶如倦鳥歸巢,想重歸於好,那再次相擁時,依舊會被刺得鮮血淋漓!

當經濟條件不好,雙方父母不看好不同意,感情的胳膊沒扭過現實的大腿,再說,分開後,都可能又談過戀愛,和另外的人纏綿過,溫存過,真正複合的時候,想到身邊的這個人曾在另一人甚至另外幾個人身上揮汗如雨或身下婉轉嬌啼,心裡是會厭惡,會嫌棄,會憤恨,會不甘,還是會後悔!

前任並沒有回憶裡那麼好,只是時光消弭了崢嶸,粉飾了歲月,給過去的甜蜜和前任都鍍上了一層潤澤的金光,曾經的爭吵和傷痛,自己釋懷了,淡忘了,以往的甜蜜和恩寵,自己懷念了,美化了!

不能以為複合,會比現在更好,會更幸福,這種念頭,更多時候,只不過是一廂情願的臆想,真複合了,曾經的雞零狗碎還在,再次分手,這不僅耽擱了歲月,多傷了心神,也毀了曾經美好的記憶!

過去的,就讓他過去吧,走了的人,就放在心裡偶爾懷念吧,沒有什麼是過不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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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來找我,我不會複合,他不聽我的話,一次次的傷我,我接受了他,我的後半生就不會快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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