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通海安成功查处了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犯罪嫌疑人王某、高某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李先生是一名钓鱼爱好者,多次亲眼目睹有人趁着夜色的掩护在河中电捕鱼。今年2月份,他从海安雅周镇政府设立的环境污染信息有奖征集公示牌上看到举报电话,随即拨打电话实名举报。当地联合攻坚办、河长办、派出所等部门展开联合执法,很快,犯罪嫌疑人王某、高某被警方抓获。
警方查获8根电捞网,8个电瓶,10个逆变器,还有两张大的电扒网和一个电挂桨。在这起非法捕捞案中,民警根据线索,经过前期大量慎密的调查,掌握了王某和高某近两年来的违法犯罪证据。
据了解,这两名犯罪嫌疑人在近两年里用电瓶捕鱼,每个人非法获利数万元,捕获的水产品已超过两千公斤。
王某、高某采取非法作业方式捕捞,数量巨大,影响恶劣,已触犯刑法第340条的规定。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当地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江苏广电总台·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叶蓓蓓 南通台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