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如何安置流民?談談十六國北朝僑州郡縣與僑流人口

古代如何安置流民?談談十六國北朝僑州郡縣與僑流人口

引言:從總體上說,東晉十六國南北朝時代是人口大流動、民族大遷移的時代,是僑置制度發展、完善以至成熟的時代,是僑州郡縣普遍設置、扇成風氣的時代。

1、 十六國北朝的人口移動

與東晉南朝相比較,十六國北朝的人口流動、民族遷移,次數特多、規模更大、情形更加複雜。而尤為分裂動盪的十六國與相對統一安定的北朝,其人口流動、民族遷移也有頗多不同之處。今略言十六國北朝內部的人口流動,至於該時期非漢民族的進一步內遷,因與"僑州郡縣與僑流人口"主題的關係稍遠,而且葛劍雄著《中國移民史》第2卷已有比較全面系統的表述,這裡不再重複。

古代如何安置流民?談談十六國北朝僑州郡縣與僑流人口

十六國時期的人口流動極為頻繁。北方地區進入了前所未有的混戰割據、分崩離析的局面。在這樣的局面下,人口流動也是長期延續。其南遷東晉劉宋境內者,即所謂"東晉南朝僑流人口",此不再述;又有與此相類的主動性質的外散型遷移,多是西北遷往漢族前涼政權與東北遷往效忠晉室的鮮卑前燕政權。而除此以外的人口流動,則大體以被動性質為主,而且基本呈現為以各自政權為趨向的內聚型遷移。諸多十六國政權竭盡所能地多次甚至反覆地強制遷移人口,目的非常明顯。

當此戰亂頻仍的時期,中原地區較之以前,可謂已經地曠人稀,於是掠奪人口而揀選其中的壯勇為兵、老弱婦孺耕耘,就成為各別政權立國的軍事與經濟保證,否則將難以足兵足食;掠奪來的人口特別是大族豪戶,率皆集中於都城所在或統治區域內的重要地區,則有著便於控制的政治考慮。而且通過這樣的人口遷移,還可以起到削弱敵對政權、控制敵對勢力、消除潛在威脅的作用。只是由於十六國時期諸多政權的興亡併合太過頻繁與迅速,實施這些遷移的統治者的願望往往難以達成,其造成的實際結果是,頻繁的、大規模的、強制性的人口遷移,並沒有形成多少的定居移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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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國時期的人口遷移,儘管見於史籍記載者頗多,"但具體情況,尤其是結果往往難以搞清,數量也很不準確,重複和遺漏都有";另一方面,真正為了安置僑流人口而設立的僑置政區,也就除了西北河西走廊涼地與東北遼域因有比較穩定的流動人口、故有相對穩定的僑郡僑縣外,其他政權範圍內與僑流人口有關的僑州郡縣較為少見。十六國時期結束於439年,是年,北魏統一北方。與十六國時期不同,統一後的北魏,政局比較穩定;又近百年後,雖然北魏分裂為東魏、西魏,再後來為北齊、北周所取代,卻畢竟不似十六國時期那樣干戈時起,而人民輾轉流離。如此,伴隨著386年拓跋珪建魏以後北魏的崛起與迅速擴張,仍然頻繁的人口遷移,在某種意義上獲得了成功,被動與主動遷移人口中的大多數後來成為定居的移民,並且"北魏的移民成果在很大程度上為東、西魏及北齊、北周所繼承,對北朝後期以至隋唐的人口分佈具有重大影響。

一般說來,強制移民或被掠人口或被征服者的地位要低於自發移民。主動歸附北魏政權的自發移民,略有三種情形:

其一,迫於政治壓力或軍事形勢而降附,如在與東晉南朝交爭地帶,此類降附的地方軍政官員與兵士民戶頗多;其二,周邊民族懾於大國聲威而降附,如南朝漢水流域的群蠻;其三,招懷政策下的歸順流民,這也以南北交爭地帶的民戶為主。而所謂"納入郡縣體系",一是納入既有郡縣,二是納入新設郡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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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納入新設郡縣者,如"景明初,大陽蠻首田育丘等二萬八千戶內附,詔置四郡十八縣";又拓跋燾"略地至於陳汝,淮北之民詣軍降者七千餘戶,遷之於兗豫之南,置淮陽郡以撫之,拜(趙郡李)祥為太守,加綏遠將軍,流民歸之者萬餘家,勸課農桑,百姓安業";又"先是,河外未賓,民多去就,故權立東青州為招懷之本,新附之民,鹹受優復"。這後一條史料,頗類似於東晉南朝的"欲擅中華之稱,且以招誘邊民,故僑置中州郡縣";事實也正是這樣,在東晉南朝僑置中州郡縣的同時,北魏也以此為手段之一,通過設立僑州郡縣,招集流散,從而與東晉南朝爭奪境上民戶。

二、十六國北朝僑州郡縣的設置

東晉南朝境內的僑流人口,多為主動遷徙而來,成為定居移民的比例較大;東晉南朝尤其是東晉、宋、齊、梁政權,實質上為移民政權,以此,僑流人口的地位高,政治、軍事、文化影響大,受到的優待也多;又在特殊的正統觀念與郡望意識下,東晉南朝政府大量設立僑州郡縣,以安置僑流人口並且使之享受一定時間的優復待遇。反觀十六國北朝特別是十六國,漢族以及其他非統治民族的非漢族之頻繁而大規模的人口流動,是由胡族統治者實施的,並且以強制遷移性質為主,他們不僅地位低下,而且境況往往悲慘,胡族統治者強制遷移他們的目的,是以之為兵、用之耕耘;而隨著政權的興亡更替、時局的動盪混亂,此被強制遷移的人口,又被不同的統治者屢次遷移,所以能夠長期定居下來的移民其實數量有限。

東晉南朝與十六國北朝移民性質、地位、目的、政策的種種不同,使得長期、普遍、廣泛設置於東晉南朝的僑州、僑郡、僑縣,在十六國北朝境內,總體上說,是不長期、不普遍、不廣泛的。當然,造成這種差別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除了上述因素外,諸如胡族先則以"外來者"的身份擁據傳統的漢族中原之地(這以十六國時期為典型)、繼則以既擁據傳統的漢族中原之地遂生長已為正統的意識(這以北朝時期為典型),於是通過僑置州郡縣表達正統觀念,便先則缺乏民族傳統的根據、繼則沒有文化心理的必要;又十六國諸多政權強制遷移人口的目的既在足食足兵、而北朝強制遷移人口的目的也多在實京實邊實內地,加之胡族為統治者、漢族為被統治者,則意在照顧僑流人口之郡望或鄉里觀念、給予賦役優免待遇、協調主客矛盾的僑州郡縣,就顯得多餘了;況且經過長期動亂,北方地區存在大片地曠人稀的區域,即便需要妥善安置流動人口,也可或納入既有郡縣,或為之新設實土政區,從而達到人地結合、成為國家編戶齊民、徵收租賦派發徭役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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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之,不同的統治民族、政治狀況、移民性質,決定了東晉南朝僑流人口與僑州郡縣之間,存在著相對密切的對應關係,而十六國北朝儘管存在更大數量、更大規模的流動人口,為僑州郡縣所安置者卻只是其中的很小部分;也決定了東晉南朝的僑州郡縣,多數在土斷之前雖無土但有民,而十六國北朝特別是十六國的多數僑州郡縣,是既無土也無民。如此,本文所謂十六國北朝"僑流人口"、"僑州郡縣",是立足於與東晉南朝僑流人口、僑州郡縣比較的意義上來說的;如果單從十六國北朝言,稱為"流動人口"、"虛州郡縣",也許更加切實、妥當。

十六國的僑州郡縣,捨實課虛者為多。北朝,也頗有僑州郡縣,而且較十六國為正規、普遍。其設置情形,則大體不外以下幾類:

其一,因招撫或安置流民而置。

《魏書》卷51《韓茂傳附韓均傳》:"先是,河外未賓,民多去就,故權立東青州為招懷之本,新附之民,鹹受優復。然舊人奸逃者,多往投焉。"

其二,為安置特殊性質的移民而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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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興三年(469年),魏平青州,"乃徙青齊士望共(崔)道固守城者數百家於桑乾,立平齊郡於平城西北北新城。以道固為太守,賜爵臨淄子,加寧朔將軍。尋徙治京城西南二百餘里舊陰館之西";又"以梁鄒民為懷寧縣,(劉)休賓為縣令" ,"以歷城民為歸安縣,(房)崇吉為縣令"。此一郡二縣,是為"青齊士望"即具有相當地位的青齊豪族而立,所謂流寓郡縣;其餘青齊流民與兵士則沒為奴婢,分賞將軍與百官。

其三,備職方而立。北魏先與宋、齊、梁對峙,六鎮兵變後其疆域又較大規模地內縮,再分裂成東魏、西魏,復為北齊、北周所代。南北異壤,東西別邦,疆埸之上,實地常有得失;然而每每喪州失郡、輒畫地立名者,也是出於職方不可不備的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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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四,又有務廣虛名者。

《魏書》卷32《崔逞傳附崔賾傳》:崔賾"初為太子洗馬,後稍遷散騎常侍,賜爵清河侯。後世祖聞(宋文帝)劉義隆以湮為冀州刺史,乃曰: `義隆知用其兄,我豈無冀州也。'乃以賾為平東將軍、冀州刺史。"按北魏實有冀州,然而由此一事,可以想見當時諱言甌缺的心理。北魏始終未有荊、揚、湘、江等州,而北揚、北江、三荊(北荊、東荊、南荊),及湘、郢諸州遍置於北者,即是務廣虛名的產物。

其五,承東晉南朝之僑置而不廢者,也有不少。

《魏書》卷106中《地形志中》所載青州所領勃海、高陽、河間、樂陵,齊州所領東魏、東平原、廣川、太原,徐州所領南陽平、北濟陰等郡,都是東晉南朝所置僑郡,及地入北魏,沿而不廢。大凡北魏初得南境之州郡縣,多因其舊;後則郡縣有省並,又多析置之州,於是名目紛然,考證益難。

三、十六國北朝僑州郡縣的研究狀況

關於十六國僑州郡縣的研究,前人曾稱:"五胡倡亂,迭起滂興,僭竊者十六國,蔓延至百餘年。雖紫色蛙聲,餘分閏位,而肇基建國,儼然帝制自為。併吞為雄,我往彼亡,分合無常,朝南暮北。實地僅據偏隅,僑置輒兼數郡;或旋得而旋失,或已失而復收。鶴言城郭之非,鼇帶河山以去。滄桑多變,陵谷屢遷,捨實課虛,灼知者寡,不加辨晰,最易溷淆。"

但辨晰十六國的僑置或虛設,以可稽之史籍甚少而且混亂,尤難質正,如清人洪亮吉《十六國疆域志》與徐文範《東晉南北朝輿地表》,所考證者就大約十不及一。

至於北朝僑州郡縣的考證,最集中的史料是《魏書·地形志》三卷。只是北齊魏收志州郡,"不述太和全盛之規,轉錄武定分裂之制。至秦、雍以西,不在東魏疆域之內,乃據永熙綰籍以足之,未免自亂其例矣";其實還不僅"自亂其例",《魏書·地形志》之"參差重複,脫落訛誤,不一而足。讀北魏史書,地形志殊難憑信,較之南朝僑州郡縣之紛紜錯雜,尤不易理董也。以此之故,清人溫曰鑑《魏書地形志校錄》、徐文範《東晉南北朝輿地表》及錢大昕、楊守敬諸人,雖對北朝僑州郡縣作過若干考證,但遠非全面、未及深入。又今人嚴耕望的《中國地方行政制度史》上編卷中之下《北朝地方行政度》,號稱窮盡式的北朝政區制度研究專著,卻也未及北朝的僑置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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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值得稱道的是今人王仲犖"前後經過四十多年的時間,作了四次較大的修改"所撰就的《北周地理志》,其"附錄三種"中有"東西魏北齊北周僑置六州考略",而在《北周地理志》 "序言"中,王仲犖更概說了北朝僑州郡的複雜:在僑州郡方面,北朝的混淆情況,並不次於南朝。像東魏在幷州和汾州附近僑置恆、雲、朔、燕、蔚、顯六州;北齊又在北方沿長城置立北恆、北朔、北燕、北蔚、北顯、北靈六州。西魏在寧州附近僑置恆、雲、朔、燕、蔚、顯六州;北周又在渭水上游今寶雞一帶,僑置恆、雲、朔、燕、蔚、顯等六州。這幾處僑置六州的建立,和當時內移的六鎮鮮卑兵力的分佈及後來府兵制度的發展,關係極大。可是前後四個朝代,六州州名全同,地區不同,容易混淆不清。又像東西魏對峙,北齊、北周交戰的疆界上,拉鋸戰很激烈,僑州郡的交錯複雜也特別厲害。

舉汾水流域為例,東魏的南汾州在定陽;西魏僑立的南汾州在玉壁(後來改稱勳州)。東魏的建州在高都;西魏僑立的建州在車箱城。西魏的南絳郡在車箱城;東魏的南絳郡在澮交川。北齊的正平郡在臨汾;北周的正平郡在柏壁。汾水流域是這樣,汾水流域以外只要接近周齊或周陳的邊境地區,也是這樣,到處都在鬧雙包案。王仲犖的這段話,既揭示出北朝僑州郡縣研究的重要意義,也形象地說明了較之東晉南朝,十六國北朝僑州郡縣的考證與研究,難度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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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語:

綜上所述,十六國北朝特別是十六國,頻繁而大規模的內部人口流動,是由胡族統治者實施的,並以強制遷移性質為主,強制遷移的目的,是以之為兵、用之耕耘。這樣的移民狀況加上其他複雜因素,決定了長期、普遍、廣泛設置於東晉南朝的僑州郡縣,在十六國北朝境內,總體上說,是不長期、不普遍、不廣泛的。十六國北朝特別是十六國的多數僑州郡縣,既無土地也無人民。

如十六國的僑置,多與"虛設"無異;至於北朝的僑置,則不外以下幾種情形:因招撫或安置流民而置,為安置特殊性質的移民而設,備職方而立,務廣虛名,以及承東晉南朝之僑置而不廢者。十六國北朝僑州郡縣與僑流人口的考證與研究,既要具備與東晉南朝進行比照的觀點,其研究難度也較之東晉南朝為更大。

參考文獻:

胡阿祥:《十六國北朝僑州郡縣與僑流人口研究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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