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生龍,鳳生鳳,士族的子弟會當官!說一說東漢末年的割據混戰


龍生龍,鳳生鳳,士族的子弟會當官!說一說東漢末年的割據混戰

東漢末年割據混戰局面的出現,絕對不是偶然的。有道是:合久必分,分久必合。隨著西漢末年中央集權的減弱,士族豪強大地主的政治、經濟勢力不斷膨脹,逐漸控制了國家的各個方面,這就造成了一方獨大的軍閥割據,甚至混戰的結果。

自漢武帝推行尊儒政策以後,儒家被抬到了凌駕於各學派之上的“獨尊”地位。國家通過察舉、徵辟選用的官吏,大多是尊孔讀經和標榜仁、義、孝、悌等禮法的儒生。有不少地主富室,依仗他們雄厚的經濟力量,打著世代傳習儒家經籍、禮法的招牌,左右輿論,弄虛作假,而能夠累世做官。這種現象,東漢以後越來越明顯。弘農楊家四世為太尉,汝南袁家四世有五人官至三公,便是明顯的例證。可以說,東漢一代國家的各級官吏多數都是從這些儒學門閥中選拔出來的。這樣,在社會上就逐漸形成了印著儒家標記的封建世襲貴族一一士族地主階層。於是,龍生龍,鳳生鳳,士族的子弟會當官,也就成了當時的社會風氣!

士族地主憑藉他們的政治、經濟等特權,在社會上網羅門生、故吏,結黨營私。他們到處伸張手腳,爭權奪利,而特別著重抓地方州郡的權力。從西漢中晚期以後,州刺史和郡太守的權力一直在加強,到東漢末年,州郡不僅有民政權,而且掌握了領兵權所謂“內親民事,外領兵馬”。毛爺爺有句話說的好:槍桿子裡面出政權。這些地方官員掌握了兵權,就掌握了一個地方的全部。這樣,當士族地主出任地方

州郡長官以後,自然就把州郡變成了他們的私人王國。所以,到東漢後期,地方州郡實際上已處於半割據的狀態。中央指揮不靈,形成了“州縣符,如霹靂;得詔書,但掛壁”的局勢。實際上我們可以看出來,這個時候中央的命令已經被搞搞掛起,已經政令不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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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強地主多由富商大賈轉化而來,他們不以儒學見長,故不能累世做官,特別是做大宮。但他們都是獨霸一方的地頭蛇,在地方上有強大的勢力。仲長統說:“井田之變,豪人貨殖,館舍佈於州郡,田畝連於方國。身無半通青綸之命,而竊三辰龍章之服;不為編戶一伍之長,而有千室名邑之役。榮樂過於封君,勢力伴侔守令。財賂自營,犯法不坐。刺客死士,為之投命。”指的就是這種豪強地主。說到底,豪強地主就是有錢人,但是沒有做官的資格的人。

士族和豪強有一個共同點,就是他們大多都兼併了驚人數量的土地,在他們的土地上建立起了自給自足的莊園經濟體系。兩漢時期,像魏晉南北朝時期那樣保障門閥士族經濟特權的佔田法、佔山法、蔭戶制等尚未形成,所以士族和豪強的莊園經濟尚無顯著區別,而大體相似。兩漢封建莊園的典型例子,莫過於樊重在湖陽建立的內有“重堂高閣”、湖泊溝渠、大塊田產、從事農林牧副漁多種生產的莊園組織。從近年許多地方發據東漢大地主墓葬所出土的明器、畫像磚和石刻中,我們可以看到不少這種樊重式莊園的縮影,說明那時莊園經濟在社會上已相當普遍了。士族豪強為了保護他們龐大的莊園財產,組織了隸屬於他們的私人武裝一一家兵和部隊。在他們的莊園基址上修塢築堡,以鎮壓農民暴動所以,士族豪強莊園是一種有著強烈割據性的經濟組織,是中央政權難以控制的獨立王國和割據山頭。東漢末年黃巾大起義的風暴對這種莊園經濟是一次沉重的打擊。但在大起義受到挫折之後,各地的莊園塢堡勢力又得到恢復,大多發展成公開的割據武裝。實際上,這個時候,儘管割據不是那麼明顯,而且範圍不大,但是實際上已經獨立於中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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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平六年(189),幷州牧董卓帶兵進入洛陽,攫奪了中央大權,東漢名存實亡、各地的州郡牧守和士族豪強武裝就以討伐董卓為名,紛紛起兵,揭開了東漢末年軍閥混戰的動亂局面。曹丕回憶那時的情景說:“四海既困中平之政,兼惡(董)卓之凶逆,家家思亂,人人自危。山東(崤山以東)牧守……於是大興義兵,名豪大俠,富室強族,飄揚雲會,萬里相赴;兗、豫之師戰於滎陽,河內之甲軍於孟津。卓遂遷大駕,西都長安。而山東大者連郡國,中者嬰城邑,小者聚阡陌,以還相吞滅。會黃巾盛於海岱,山寇暴於並、冀,乘勝轉攻,席捲而南,鄉邑望煙而奔,城郭睹塵而潰,百姓死亡,暴骨如莽。”這種大規模的割據混戰,使經濟繁榮的黃河流域在短短數年之間變成了一片荒原!

葛劍雄在《統一與分裂》中說:“而到中平元年(184年)黃巾軍起,割據分裂已成事實。建安十三年赤壁之戰後,三國鼎立的形勢已經形成。難道能因為漢獻帝這個傀儡還存在到延康元年(220年)就認為東漢的統一也維持到了這一年嗎?”。答案是否定的,實際上那個時候東漢中央政權已經名存實亡了。

由於東漢末年農民起義的爆發,極大的削弱了中央集權的權威,給士族豪強大地主打破以往政治、經濟權利平衡的機會,雖然自己政治、經濟勢力的不斷膨脹,逐漸形成了割據一方的霸主。這些霸主誰也不服誰,必然就造成了軍閥混戰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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