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在微博微信上發過的每一個字,都可能成為“呈堂證供”

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公佈了《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修改的決定》,今後微信、微博聊天記錄可正式作為打官司的證據。

你在微博微信上發過的每一個字,都可能成為“呈堂證供”

根據該決定,電子數據包括下列信息和電子文件:


網頁、博客、微博客等網絡平臺發佈的信息;

手機短信、電子郵件、即時通信、通訊群組等網絡應用服務的通信信息;

用戶註冊信息、身份認證信息、電子交易記錄、通信記錄、登錄日誌等信息;

文檔、圖片、音頻、視頻、數字證書、計算機程序等電子文件;


其他以數字化形式存儲、處理、傳輸的能夠證明案件事實的信息。

你在微博微信上發過的每一個字,都可能成為“呈堂證供”

在我國司法實踐中,陸續出現了以微信微博聊天記錄等作為證據進行裁判的案例。有分析認為,此次決定的頒佈,標誌著國家最高審判機關正式在司法解釋中確認了微信、微博聊天記錄的證據地位。

相關話題立刻衝上了熱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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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這個決定,網友們表示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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