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初为何采取郡县制与分封制并行的治国手段?而不是仅郡县制?

文史生


原因有以下几点,希望能够解答你的疑惑:

1.秦灭之因

秦之灭亡,非暴政之过,胡亥昏庸与赵高篡权也只是表象,其罪在郡县也。

郡县之利,利在后世,但是在当时,如果汉朝像秦朝一样立即在全国范围内推广郡县制,则后果不堪设想,原因无他,此时原六国势力仍然盘踞全国各地,秦朝的灭亡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六国遗老们在陈涉吴广起义之后寻找到了一个覆灭秦国,恢复旧势力的契机,因此顺势而为向秦朝展现了自己积蓄多年的力量,这个有一个有力的佐证,章邯镇压的起义军主要有以下几股势力,1.项羽刘邦陈涉为首的楚地势力;2.原战国时齐国贵族田儋为首的齐地势力;3.原魏国公子魏咎为首的魏地势力;其余各势力也都是原六国贵族支持。

换句话说,郡县制的存在激起了原六国居民包括普通百姓以及贵族的复国之心,这点导致了陈涉吴广起义能够星星之火,可以燎原,最终覆灭了秦朝。

因此吸取了秦朝的教训,刘邦在建汉之初,为了安抚六国贵族以及居民之心,实行郡国并行制,这一制度在为汉初的平稳发展做出了很大的贡献。

2.争霸需要

刘邦如何做到以弱胜强?唯有自强一路。如何自强?唯有拉拢势力。

讲一个历史典故,也许大家就会明白为何会有这样一点原因。

在楚汉争霸之际,有两个人都十分重要,但是这两个人还是重名,这就是韩信,一个是兵家四圣,一个是战国时期韩襄王姬仓庶孙,本文所讲述的为后者,也就是后世所称的韩王信。

韩王信这个人比较奇葩,一开始随着韩成追随项羽,等到韩成被杀后又投靠了刘邦,在等到项羽攻破荥阳之后又投靠了项羽,最后逃了出去又投靠了刘邦。因此可谓是两面三刀之人,可最后为什么会投靠刘邦呢?因为项羽不给他封王,刘邦给他封王。

封王之举可以看作是刘邦壮大自己势力分化项羽势力,对抗项羽的举措,韩王信如此,英布也是如此,因此在封王之后,在汉初实行郡国并行制。

3.无力管理庞大的帝国遗产

战争之后,面对如此庞大的新朝国土,如何能够安稳渡过官员缺乏的空白期?

实行郡国并行制的还有一个主要原因是我个人见解,在楚汉战争之后,刘邦胜建立汉朝,但是在这初期时期行政机构完全破坏殆尽,先不说中央,就是对地方的掌控实在是有限,因此大举封王让这些追随刘邦的人替他去管理全国各地也是一个无奈之举,至少让这些六国原贵族去治理原来的土地反对声音会少很多。

以上三点是我认为为何汉初实行郡国并行制的主要原因,我认为姑且能够算是一个合理的解释。


死秦之证


秦始皇就是采取单一的郡县制治理天下,最后亡国的。

所以,汉初吸取了秦朝失败的教训,采用多种手段来治理国家,包括分封制与郡县制并行不悖,主要原因如下:

其一、郡县制和分封制,无非是治理天下的一种手段

而且刘邦在统一天下之后,分封了很多异姓王。这些异姓王,其实就是采取的周朝的分封制。

尽管后来刘邦剿灭了所有的异性王。但是,与此同时又册封了一大批刘姓王。事实上,诸侯王的势力范围是非常大的,很多地方实行的是分封制,这个也是历史遗留的问题。

采取分封制,事实上也是有好处的,起码在汉初的时候维护了刘家的天下。

因为同姓王在汉初,还是比较服从汉朝政府的统治的。起到了巩固汉朝政权的作用。

其二、郡县制也未必适合所有的地方

比如少数民族地区就不能够实行郡县制,还是维持原来的治理方式。

也就是说,单一的郡县制是不足以治理好国家的。秦始皇简单否定了分封制,将全国划分为36郡。

比如:河东郡 太原郡 上党郡 颍川郡 南阳郡 九江郡 泗水郡 巨鹿郡 齐郡 汉中郡 蜀郡 巴郡 陇西郡 北地郡 邯郸郡 砀郡 薛郡 长沙郡等,结果造成秦朝的快速灭亡。

所以说,采取郡县制与分封制并行的治国方略是有一定的合理性的。

尽管以后出现了七国之乱。但是在汉朝初期,诸侯王并没有对中央政权造成严重的威胁。

所以总的来说,汉初采取郡县制与分封制并行的治国办法,是可行的,也是行之有效的必要措施。


龚柳辉


中国古代的继任王朝都很善于从前朝的过失中提炼自己的治国之道。

简单举几个例子:

  • 周王室分封天下导致诸侯间互相征伐,所以秦朝因此改为郡县制;

  • 隋朝世家大族实力过强,垄断官场,所以唐朝大兴科举冲击世家的权柄;

  • 唐朝军镇实力不听中央调令,所以宋朝实行以文制武、强干弱枝的政策;

  • 宋朝军费开支过大拖累整个国家财政,所以明朝实行府兵制......

因此,想知道汉朝为什么郡县和分封制并存,就要知道秦朝出现了什么问题。

郡县制的地方统治能力差

这个可能很颠覆认知,郡县主官由中央统一指派,中央直接指挥地方,控制力怎么反而会弱于分封呢?这其实是执政基础的问题,郡县主官一般异地任职,且为了避免主官成为“新诸侯”,任期一般不会太长。而古代人口迁移较小,世家大族对地方有绝对的控制权,俨然就是无冕之王。郡县主官为了管理地方,就不得不依靠这些家族,所以其属吏就只能从这些家族中选取,而权力的掌控力最终都来源于执行环节,在这一环节被地方牢牢掌控之后,中央的权力就很难延展到基层了。且因为郡县主官任期较短,对于地方的治理意愿必然偏低,只图安稳。既没有权力落实的能力,又没有强行掌控地方的意愿。所以,秦末乱世才会出现郡守这种封疆大吏说被杀就被杀的情况。

山东郡县少年苦秦吏,皆杀其守尉令丞反,以应陈涉,相立为侯王,合从西乡,名为伐秦,不可胜数也。谒者使东方来,以反者闻二世。二世怒,下吏。後使者至,上问,对曰:“群盗,郡守尉方逐捕,今尽得,不足忧。”上悦。武臣自立为赵王,魏咎为魏王,田儋为齐王。沛公起沛。项梁举兵会稽郡。——《史记·秦始皇本纪》

而分封制就可以避免这个问题,诸侯世代驻扎当地,对地方的治理意愿更强烈,且通过长期的治理可逐渐夺取权力运行各环节的权柄,真正做到对封国的绝对掌控。只要中央实力足够强大,封国仍听令于中央,那这种制度在掌控力上就优于郡县制。所以直到清朝,东南沿海还存在吴三桂、耿精忠、尚可喜三个封王,也就是三藩。

郡县制导致皇室实力过弱

秦宗族在秦末乱世中基本毫无建树,这个问题和地方上没有赢姓封臣有直接关系。同姓宗族虽然在治世时总想着窃取中央权柄,但是在危亡时也有足够的意愿保卫中央政权,毕竟是同呼吸共命运的共同体。而章邯、司马欣、董翳则可以毫无负担得举兵投降。

而且,因为郡县制对地方的掌控能力较弱,即便秦国曾经统一了天下,但自陈胜起兵以来,实际的兵源地还是仅仅只有原秦国的关中地区,局势又变成了以一隅而对天下,而这次的各路诸侯再不是战国末年那些各怀鬼胎的家伙,秦朝怎能不败?所以,在巨鹿之战章邯投降之后,秦廷即便仍然掌控关中,却完全丧失了持作战续的能力。可惜秦并天下足足用了六世,而灭亡却只用了两年。

有亡秦这样惨痛的前车之鉴,汉朝必然会为了统治的稳固对郡县制进行补充。暂时的分封就是最好的办法。但长期的分封一定会令天下重回战国时代,所以权力稳固之际,削藩就是发展的必然。

万物早有规律,所有的英雄人物,虽然铸就了历史的滚滚洪流,但同时也是这洪流当中的一叶扁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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