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全面依法治区的能力水平为疫情防控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在全国各地打响以来,科尔沁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根据通辽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中共通辽市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法治保障实施方案》,认真部署、积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努力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法治保障,为打赢防控疫情阻击战保驾护航。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强化责任落实。区委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高度重视,按照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部署,结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讲话精神制定了《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法治保障实施方案》,明确了20项具体任务,并对任务进行了责任分工。要求各单位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等法治各环节及时发力,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确保疫情防控各项工作都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目前,各单位各部门已经全部制定了贯彻落实方案,对依法防控疫情提出了具体要求。

二、加强依法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一是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法律法规。各单位严格执行《突发事件应对法》《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及《通辽市疫情防控集中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认真落实国家、自治区和通辽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科尔沁区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机制。二是严格依法实施防控措施,坚决防止疫情蔓延。各街镇、各部门切实履行属地责任、部门责任,建立健全区、街镇、村居防护网络,发挥“一网统管”作用,形成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防控体系,做好疫情监测、排查、预警、防控工作,防输入、防传播、防扩散,落实全区联防联控机制。

三是加大对危害疫情防控行为执法司法力度。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以及各行政执法单位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妨碍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行为。截至目前,科区公安分局共办理涉及疫情类案件108起(包含聚众赌博案件32起),共计打击处理283人(包含聚众赌博185人),其中刑事案件10起,破获6起,刑拘6人,取保2人;行政案件98起,行政拘留112人(包含聚众赌博64人);罚款153人(包含聚众赌博116人);警告10人(包含聚众赌博4人)。四是加强市场监管等执法工作。科区市场监管系统采取有力措施加强法律法规正确实施。在食品药品监管、质量监管、价格监管等方面,依法采取临时性应急管理措施,依法制定《工作人员晨午检记录》、《公共场所消毒记录》、《体温检测及药品销售登记台账》等表格,确保疫情期间我区人民的生命安全。依法严惩制假售假、哄抬物价等各类违法行为。截至目前,对口罩等疫情防护用品价格违法行为,共立案39件,对制假售假的违法行为,共处罚1件。出动检查人员150余人次。依法确保12315等投诉渠道畅通,接到价格投诉案件100余件、食品安全方面115件及其他投诉案件若干件。五是依法规范捐赠、受赠行为,确保受赠财物全部及时用于疫情防控。纪委监委等相关单位加强对与应急救援有关的慈善捐赠活动的规范管理,确保了接收、支出、使用及其监督全过程透明、公开、高效、有序。
六是深入推进政务服务工作。区政务服务局进一步研究制定疫情防控期间政务服务及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方案,发布《科尔沁区政务服务弹性工作公告》等,对外公布20余家窗口预约办理电话及综合咨询电话,最大限度做到企业群众“足不出户,事能办成”,同时,全力护航企业复工复产,助力稳定经济社会发展。七是做好企业复工复产。认真遵照执行国家及本市出台的相关政策措施,依法推动企业复工复产。科尔沁区卫健委、应急局、市场监管局等单位,分别印发了《科尔沁区应急管理部门直管企业疫情防控期间安全有序复工复产工作方案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指导意见》等文件,对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相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切实抓好各生产环节的安全监管,做到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向到位。

三、做好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加强疫情防控法治宣传,组织基层开展疫情防控普法宣传,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增强法治意识,依法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区司法局组织各单位根据《关于做好全市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工作的通知》(通普法办〔2020〕1号)要求,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积极向居民宣传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营造“依法防控”的法治氛围。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利用微信公众号和今日头条“法治科尔沁区”共发布和疫情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45条,点击阅读量达到11668人次。(1月29日——3月4日)录制疫情防控音频,通过村村响向各村村民循环播放,覆盖全区10个乡镇400多个行政村。强化疫情防控法律服务,加强疫情期间矛盾纠纷化解,为困难群众提供有效法律援助。区司法局组织律师、公证员、人民调解员等及时为全社会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矛盾纠纷化解等法律服务工作,引导居民群众优先采用线上、预约等方式办理公证、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事项,加强对企业的法律服务保障,向有需求的企业提供防疫中的有关法律问题的指导建议,及时对企业受疫情影响造成的合同履行、劳资关系等纠纷提供咨询、指引、调解服务。(拟稿:李姝璇 审核:李绍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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