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協助中小企業,包括初創企業,把握經濟機遇和提升競爭力,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特此推出
「BUD專項基金」。該計劃全年均接受申請,與香港公司有關係的內地企業也可以申請。現每家企業單個項目最高資助金額為100萬港幣,最多可申請40個項目,累計資助金額最高為400萬港幣。
佰匯康已幫助多家企業申請,在申請過程中,有些客戶對該項計劃還不夠了解,康康收集整理了以下常見問題,相信能夠解決您的疑問。
1、企業申請「BUD專項基金」的資助需要符合什麼資格?
答:
申請「BUD專項基金」資助的公司必須符合以下的資格:(a) 按照《商業登記條例》(第310 章)在香港登記,
(b) 非上市公司,及
(c) 在香港境內有實質業務運作。
實質業務運作是指有真實營運及生意交易,我們會考慮一籃子相關因素,包括企業在香港有否聘用員工、繳納稅項或進行產品/服務買賣交易。空殼公司不會被視為在香港有實質業務運作。
公司在提交申請表時須提供以下有關文件以作證明:
(a) 公司員工記錄;
(b) 公司財務報告記錄;
(c) 公司商業交易及營運記錄。
2、資助計劃是否只限於中小企?
答:
本資助計劃不限於中小企,申請之公司只要是非上市公司,按照《商業登記條例》(第310 章) 在香港登記及在香港境內有實質業務運作,便符合申請資助的資格。3、哪些行業可申請此計劃的資助?
答:
4、在自貿協定經濟體當地暫時沒有業務或營運的公司可否申請資助?
答:
在自貿協定經濟體當地暫時沒有業務或營運的公司,只要是根據《商業登記條例》(第310 章) 在香港註冊及在香港境內有實質業務運作的非上市公司,而有意發展自貿協定的經濟體業務,便符合申請資助的資格。5、如企業在自貿協定經濟體是註冊上市公司,附屬的子公司是香港註冊的非上市公司,子公司在香港申請計劃的資助,但項目則在自貿協定經濟體的公司(上市公司)實施,這是否可行?
答:
若資助項目是由自貿協定經濟體上市的公司執行及受益,由於上市公司在籌集資金方面有一定的能力,為求讓更多有實際需要的企業受惠,有關資助申請將不獲批。6、企業可以在一個資助項目完成前再申請另一自貿協定計劃項目的資助嗎?
答:
企業在不超出核准項目數量(40個)和累積資助金額上限(港幣400萬)的情況下,可以在一個資助項目完成前再申請另一項目的資助申請,但需在申請表上提供有關已獲基金批資助項目的資料(包括已獲批資助項目的名稱、資助金額、年期等);企業需注意,已獲批資助之項目的進度或表現可能會影響新申請項目的審批結果,而計劃管理委員會亦會考慮公司同時執行多個項目的需要與能力,並且項目間的相關性及其有效性。
7、符合資格企業可否就一些已在進行中的項目向「專項基金」申請資助?
答:
如公司正在實施有關發展品牌、升級轉型及拓展內銷的項目,若同時符合以下情況仍可申請資助:項目的未完成部份,按工作的範圍可分拆成一個獨立項目;
分拆項目的開始日期與結束時間,可以被清楚劃分;及
分拆項目的財政預算,可清楚地與已實行的部份分開計算。
並且說明有關項目,如何能促進中國內地/東盟業務發展及/或提升企業在自貿協定經濟體市場的競爭力。
8、購買設備或軟件的費用可獲批資助嗎?有沒有什麼限制?
答:
若購買設備或軟件屬實施項目所必須及有特別/專門用途,而非一般/通用性之設備,可申請資助(一般/通用性設備包括:桌上型電腦、通訊設備及印表機等;而一般/通用性電腦軟件如作業系統/ 資料庫/ 文字處理軟件等);購買設備及軟體的費用上限為項目總預算開支的50%;
申請項目之費用,不能只用於購買設備或軟件,企業亦應就相關設備或軟件實行配套工作,包括測試設備或軟件、技術培訓、成效評估和跟進等,以確保設備或軟件能有效利用。
9、廣告開支可獲資助嗎?有什麼限制?
答:
一般而言,廣告開支(例如電視、電臺、報紙、網上或街板廣告)是可申請資助。廣告預算支出上限為整個項目總預算開支的50%。廣告的相關開支,包括聘請廣告代言人,拍攝照片/視像短片及廣告設計等費用,需包括在廣告開支內。
10、企業同時成功申請了兩個或以上的需申領首期撥款的項目資助,是否需要在銀行開設不同戶口,或為求簡便,可只開設一個戶口處理兩個或以上項目的賬目?
答:
如企業同時成功申請了兩個或以上需申領首期撥款的項目資助,需要就不同項目在銀行分別開設不同的戶口,把不同項目的收支帳目分開處理,而不同資助項目的收支帳目須分別進行財務審計,不可進行合併或溷淆。11、「BUD專項基金」有否接受申請的期限?
答:
「BUD專項基金」由2012 年開始接受申請,特區政府更於2018-19年度推出優化措施及為基金注資15億元,但接受申請限期最終需視乎基金資助的餘額而定。
(意思就是金額申請完了就沒有了,如果需要申請,抓緊時間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