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到现在还是争议不断,各个地方的劳动仲裁院和法院的判法也有很大不同。
有的地方是“一刀切”,就是根据男职工60岁、女职工50岁的标准,只要超过这个年龄,不管有没有拿退休金,有没有领养老金,再到企业去工作的,都不是劳动关系,都按照劳务关系处理。这就是所谓的“一刀切”。
而有的地方,除了看年龄,还要看有没有领养老金或退休金。如果还没有开始领养老金,就仍然按照劳动关系对待,就算是70岁,仍然可以属于劳动关系。
这两种做法各执一词,到现在也是争论不休。严格来说,只要有劳动能力,就是劳动者。劳动者只有最小年龄限制,不小于16岁,没有最大年龄限制。所以,不管有没有超龄,都是劳动关系。
这是最理想的状态。但是,超龄以后的劳动关系和普通的劳动关系终究是有区别的,比如社会保险就已经交不上了。其他有些劳动待遇比如带薪年休假还要不要有,这些问题目前都没有定论。在没有针对超龄劳动关系作出专门的规定之前,各地还是在各自为政。但我们是成文法国家,单一制国家,法律适用要统一,因此国家终究要及时出台一个规定,解决这种法律适用不统一,不一致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