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課傳奇”21人涉嫌傳銷被臨邑縣檢察院審查起訴

文/中國反傳網

今年4月22日,社交財經在“12309 中國檢察網”發現一則題為《山東省臨邑縣人民檢察院依法對楊紅巖等21人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案審查起訴》的通知,該通知顯示,楊紅巖等21人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案,經臨邑縣公安局補充偵查於2020年4月21日重新移送臨邑縣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目前該案正在辦理中。

涉案金額高達3億元

“微課傳奇”21人涉嫌傳銷被臨邑縣檢察院審查起訴


今年2月19日,中國裁判文書網發佈了《楊紅巖、於明洋等二十一人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管轄刑事決定書》,而該案已經指定臨邑縣人民法院審理。

3月6日,中國裁判文書網發現一則關於《孫興亞與濟南龍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一審民事裁定書》,該裁定書由山東省濟南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法院審理。被告方為濟南龍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原告是孫興亞。

“微課傳奇”21人涉嫌傳銷被臨邑縣檢察院審查起訴


該民事裁定書中顯示:2020年2月6日,臨邑縣公安局作出臨公(法)訴字[2020]20號《起訴意見書》,經臨邑縣公安局依法偵查查明:

2017年12月份楊紅巖等七個創始人合夥成立山東龍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2018年1月5日,公司推出“微課傳奇”APP,七個公司創始人制定獎金制度,以推銷VIP會員為由,要求參與者需要交納20、21、22萬元高額入門費獲得“分公司”資格,“分公司”按推薦關係先後順序組成層級,該公司發展“分公司”1458,交納入門費達3億餘元,犯罪嫌疑人楊紅巖等人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之一規定,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現已偵查終結,並移送審查起訴。

律師:組織領導傳銷頭目或判5年以上有期徒刑

據相關律師對社交財經表示,組織領導傳銷罪判刑標準是以推銷商品、提供服務等經營活動為名,要求參加者以繳納費用或者購買商品、服務等方式獲得加入資格,並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直接或者間接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計酬或者返利依據,引誘、脅迫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參加,騙取財物,擾亂經濟社會秩序的傳銷活動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此外,對符合本意見第一條第一款規定的傳銷組織的組織者、領導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之一規定的“情節嚴重”:

(一)組織、領導的參與傳銷活動人員累計達一百二十人以上的;

(二)直接或者間接收取參與傳銷活動人員繳納的傳銷資金數額累計達二百五十萬元以上的;

(三)曾因組織、領導傳銷活動受過刑事處罰,或者一年以內因組織、領導傳銷活動受過行政處罰,又直接或者間接發展參與傳銷活動人員累計達六十人以上的;

(四)造成參與傳銷活動人員精神失常、自殺等屬嚴重後果的;

(五)造成其他嚴重後果或者惡劣社會影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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