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阳四受害小朋友家长为什么会接受当地政府的谅解调解?

中拾零


【接受经济赔偿是理所应当,莫做误读,不要再说家长有责】

河南原阳“4名遇难男童家属已接受赔偿”的新闻引发热议,作为法律工作者,我提醒网友不要对新闻表述误读。

第一,4名儿童土方内死亡已定性为刑事案件

对于公诉的刑事案件,刑事责任部分是不能调解和解的,即使受害人或受害人家属提出宽容谅解,也不是因此就可免去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

第二,这个案件经济赔偿是理所应当的

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案件,在对刑事责任追究过程中,对受害人造成的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这一“民事”部分,应当给予赔偿或补偿。

这部分民事赔偿或补偿可以调解协商,也可以达成“谅解”,“私了”不予追究。但刑事部分的法律责任依法还应受到追究,受害人家属接受了赔偿也不表明“案结事了”。

第三,儿童被埋惨案,不要再说家长有责

从法律层面上看,施工方存在非法施工、违章作业、监管渎职等嫌疑,要为本次惨案承担全部责任。

在案件调查处理过程中,当地调查组和法律界人士都没有对家长提出任何指责或问责,但网络上却出现了指责家长的声音。

针对此相关证据明显的个案,这些指责孩子家长的声音,是对法律规定的误读,过份表达质疑是不合适的。


良知是最大的法律


他们不接受谅解调解又能怎么办,孩子已经没了,而且作为家长他们也有一部分责任!

首先,花有重开时,人无再少年!4个鲜活的小生命就这样戛然而止,真的让人心痛不已!在这里,再次为他们祈祷,愿天堂没有痛苦!原阳4名儿童被埋事件目前官方还没有发布最终的处理结果!但最新消息,21日下午,4名儿童已经在当地的陵园下葬。其中一名家长透露,关于赔偿等事宜,他们已经签好相关协议了!我觉得这个结果,无可厚非!
其次,为什么这样说呢?第一,孩子已经没了,生活还要继续,不接受调解,不接受赔偿,拖着,闹着,要个说法,就像秋菊打官司一样,对孩子家长们来说没有任何意义!第二,关于4名儿童被埋这件事,他们作为家长的也有一部分责任,他们也应该反思!作为监护人,除了有监管的权利,也有保护的义务!农村的孩子很多都是散养,但对于一名5岁的儿童,没有大人陪同,是绝对不应该让他出门乱跑的!安全高于一切,安全教育也是一门课程,比语文数学英语都重要!


第三,关于这个案件,总体来说原阳县政府处理的还算可以,对涉及事发项目工地的负责人,包括住建局的书记、局长,安全股股长都给与免职处理!对本次案件涉嫌重大事故罪的8名项目开发和现场施工人员及时进行控制并刑事拘留。最重要的,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中,并不是以孩子家长得到赔偿而结束!他们一定会给社会,老百姓,以及孩子家长一个满意的交代!
最后,目前的案件的还在进一步调查中,最新的调查结果为,发生事故的工地并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他们属无证施工,非法施工!当时,相关涉事车辆为向后倾翻型的后八轮车,他们违规卸车,违规作业。不管怎样,这件事引起广泛的关注,尤其是采访记者被殴打的事情发生后,这件事变得越来越复杂,但我相信原阳县政府一定会尽快给全社会一个交代,也希望大家不要在打扰发生悲剧的三个家庭,白发人送黑发人,中年丧子的痛苦,你们谁也无法感同身受!所以,就不要再揭开人家的伤疤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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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已经发生了,孩子已经没有了,除了接受当地政府的谅解调解,从经济方面找到一点安慰以外,他们还能怎么办?在舆论的监督下,肇事者已经被刑拘。上级有关职能部门,已经启动事件更进一步调查问责程序。相信很快就会有最终处理结果公布于众。作为遇难孩子的家人,在相当长的时间内,都会生活在失去孩子的悲伤之中。只有随着时间的延续,慢慢地去淡化心里的的伤痛。再说已经失去了孩子,家人的生活毕竟还得继续。现在问题的关键是,不仅仅是孩子的家人,包括全体国人所希望看到的,那就是能够等到事件有一个公平公正,让人信服的处理结果。并且,以此为戒能够警钟长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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