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介绍: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执行案号:(2020)皖0103执118号
失信被执行人照片:
失信被执行人: 李勇
住址: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酒厂路木材厂宿舍
身份证号:3424011975****4416
立案时间:2020-01-03
执行法院: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返还申请执行人魏文华投资款10万元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法官联系电话:0551-65188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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