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的內控機制管理框架、監督體系獎懲手段等,都必須健全而規範

沒有利益輸送,家庭問題影響公司聲譽,阿里處理蔣凡很到位很高明

4月27日,阿里巴巴集團公佈了蔣凡事件的調查處理結果。結果顯示,管理層提議並得到合夥人委員會批准、取消蔣凡阿里合夥人身份;記過;職級從M7(集團高級副總裁)降級到M6(集團副總裁);取消上一財年度所有獎勵。

企業的內控機制管理框架、監督體系獎懲手段等,都必須健全而規範

記過和取消上一財年度所有獎勵,對蔣凡來說,或許影響不是特別大。而取消合夥人身份和降級,損失就大了。不僅會影響到今後的收入,也會影響到在阿里的地位,影響到在企業的話語權和公信力。

出現這樣的結果,也沒法怪別人,只能是自食苦果。好在調查結果不存在給張大奕利益輸送的問題,如果有利益輸送,還有可能會被移交司法機關處理。那麼,等待蔣凡的,就不只是利益損失,而是政治前途全完。蔣凡能在阿里位高權重的情況下,沒有發生利益輸送等方面的問題,很大程度上可能與阿里的內控機制比較健全、內部監管比較嚴厲有關。不然,蔣凡的問題一定會更嚴重。

透過阿里對蔣凡的處理,我們也不難發現,阿里在執行制度方面還是十分嚴厲的,甚至有點苛刻。畢竟,蔣凡的問題,更多的是私人感情問題、家庭問題。但是,阿里為了企業形象,在高管發生這類問題的情況下,還是運用了最為嚴厲的家法,給予了蔣凡很嚴厲的處罰。這在一般企業,可能很難做到。即便想做,也會遭遇很大阻力。且可以看出,外界對阿里的這一處理結果,總體也是認可的,是持讚賞態度的,並沒有因為蔣凡事件對阿里產生太大的影響。阿里公開表示蔣凡事件對企業聲譽產生重大影響,最主要的也是為了更好地處理好這一事件,更多的關注自身的聲譽羽毛。

事實也是,阿里在蔣凡問題的處理上,除了比較到位、比較及時、沒有因為高管就放任放鬆放寬之外,也是非常高明的。雖然處罰結果也提到了張大奕,但主要是圍繞蔣凡在張大奕入駐淘寶、天貓店以及入駐後的活動、引流等方面有沒有暗箱操作、利益輸送等問題,而沒有提任何蔣凡與張大奕的關係問題。涉及的相關問題,也是用的家庭關係問題,仍然沒有就蔣凡與張大奕的關係問題做任何評價。

企業的內控機制管理框架、監督體系獎懲手段等,都必須健全而規範

這就對了,這就是高明之處。如果再把蔣凡與張大奕的關係問題拖進來,這個問題就很不好處理了。清官難斷家務事,蔣凡的家庭問題、夫妻感情問題、與張大奕的關係問題,都應當由蔣凡自己去處理。如果再發生影響公司形象的問題,公司還可以繼續對蔣凡採取措施,直至清除出公司。

這也意味著,事件發生之後,蔣凡必須認真地去處理好自己與妻子的關係問題,不管繼續生活在一起,都必須確保後院不再起火。否則,火會越燒越旺,直至將自己燒死。畢竟,像阿里這樣的公司,是不可能容忍任何人對公司形象產生影響的,更別說是公司高管。如果蔣凡不能妥善地處理好與妻子、張大奕之間的複雜關係,一旦被公司清除,也不能有半句怨言。

想一想,噹噹李國慶與俞渝之間,鬧到最後李國慶帶人去搶公章,阿里在發生高管因為個人感情和家庭問題損害公司形象時,一紙處理結果,就讓外界表示認可,認為阿里處理問題很果斷、很有魄力、很有手段,也很有效果,可見,兩家企業之間的差距有多大。如果噹噹網也有阿里這樣嚴格規範的內部管理制度和約束機制,有嚴格的內控機制和獎懲機制,有完善的現代企業制度管理框架和思維,就決不會發展到目前這樣的狀況。

這也進一步告訴我們,無論是國有企業還是民營企業,無論是股份制企業還是一般企業,企業的治理體系都是十分重要的,企業的內控機制、管理框架、監督體系、獎懲手段等,都必須健全而規範。因為,一旦遇到問題,只要啟動這些機制,就能比較好地對可能出現的問題或發生的事件進行調查處理,並依據管理制度和規章進行獎勵或處罰。而面對完整的制度與規範,無論是受獎勵的人還是受處罰的人,以及其他員工,都不會有任何意見。如此一來,企業的一切行為,也就只能朝著制度所規範的方向發展,而不能無序進行。

企業的內控機制管理框架、監督體系獎懲手段等,都必須健全而規範

蔣凡事件能夠在如此短的時間內就能拿出處理結果,應當不是阿里刻意隱瞞了什麼,也不是避重就輕,而是完善的內控制度和體系,能夠在最短的時間內發生作用、產生效果。而這樣的高效率,也必然會受到輿論和公眾的廣泛好評。當然,這裡也要感謝李國慶,在蔣凡事件發生後,李國慶用搶公章來方式來吸引眼球,一定程度上,也能夠弱化輿論對蔣凡事件的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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