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专项试点获批

4月15日,山西晚报记者从晋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晋中市承担的《晋城市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专项试点》日前获批。

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开展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的通知》,经省市场监管局、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组织推荐,由晋城市承担的《晋城市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专项试点》日前成功获批。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在全国有51个涉及21个省份。晋城市试点项目为山西省唯一。按国家试点申报要求,晋城市将在老有所养、幼有所教方面进行专项试点,项目期限为两年。目前,为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开展,晋城市政府成立试点专班,强化试点工作组织领导,明确责任,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试点任务。

李吉毅 王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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