罰!惡意搶注“李文亮”等商標 代理機構最高被罰8.5萬

  中新經緯客戶端4月23日電 據微信號“上海市場監管”23日消息,為嚴厲打擊新冠肺炎疫情期間

惡意搶注“火神山”“雷神山”“李文亮”商標的違法行為,上海市市場監管局23日依法對上海市涉嫌違法的7家商標申請人、4家商標代理機構及相關代理機構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予以處罰。

罰!惡意搶注“李文亮”等商標 代理機構最高被罰8.5萬

  來源:微信號“上海市場監管”

  上海市市場監管局稱,經查,7家商標申請人申請註冊“火神山”“雷神山”“李文亮”商標的行為,侵害了他人現有的在先權利,造成了不良社會影響,違反了《商標法》和《規範商標申請註冊行為若干規定》的相關規定;4家代理機構在知道上述商標申請侵害他人在先權利的情況下,仍接受申請人的委託,違反了《商標法》的相關規定。

  上海市市場監管局執法總隊第九檢察支隊支隊長潘雷解釋,“李文亮”作為公眾人物姓名早已家喻戶曉,而“火神山”“雷神山”兩家醫院於今年2月17日註冊成為事業單位,其本身擁有該名號的在先權利。

  3月3日,國家知識產權局對首批63件進入實質審查階段的“火神山”“雷神山”“鍾南山”等惡意商標註冊申請,依法作出駁回決定。同日(3月3日),上海市知識產權局對上海市4家代理申請“火神山”“雷神山”商標的代理機構依法進行了約談,要求代理機構撤回相關商標申請。

  上海市市場監管局表示,鑑於當事人在全國抗擊新冠肺炎疫情一級響應期間實施上述行為,均依法予以處罰。所有申請人均將處以1萬元的罰款,代理機構分別處以7萬元至8萬5千元不等的罰款。此外,根據《商標法》的相關規定,代理機構中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也將受到相應處罰。

  上海市市場監管局還稱,涉案企業均表示已充分認識到搶注與疫情防控相關商標行為的違法性及社會危害性,並主動公開致歉,簽署了《規範經營承諾書》,承諾誠實守信,依法規範經營。(中新經緯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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