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榨菜行業水汙染物排放標準》(DB 50/1050-2020)發佈 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能源人都在看,點擊右上角加'關注'】

重慶市《榨菜行業水汙染物排放標準》(DB 50/1050-2020)發佈 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北極星水處理網訊:北極星水處理網獲悉,重慶市地方標準《榨菜行業水汙染物排放標準》(DB 50/1050-2020)發佈,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本文件填補了榨菜行業水汙染物排放標準的空白,為各級生態環境保護部門加強對榨菜生產企業水汙染物排放管理提供重要依據。同時,引導榨菜企業從榨菜生產源頭、過程、末端三個方面著手,推動榨菜行業廢水減量與處理技術革新,為榨菜行業清潔生產、廢水資源化利用、三峽庫區水環境保護、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等方面奠定基礎。

本文件適用於榨菜行業水汙染物排放行為及管理。

詳情如下:

重慶市《榨菜行業水汙染物排放標準》(DB 50/1050-2020)發佈 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前 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2020《標準化工作導則 第1部分:標準化文件的結構和起草規則》 的規定起草。

本文件全文強制。

本文件由重慶市生態環境局提出並歸口。

本文件起草單位:重慶大學、重慶市生態環境科學研究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張智、周瓊、何強、許林季、封麗、吳家翔、時興東、姚源、廖偉伶、吳進、

李子未、封雷、李亦桃、孔媛、餘義昌、陳婷婷、白一力、黃健盛、曹弘毅、張林防、彭亞洲、孫磊、

潘傲、餘里潔、周邦玫、周瑩瑩。

本文件由重慶市人民政府於2020年10月23日批准。

本文件為首次發佈。

引 言

為規範重慶市榨菜行業水汙染物排放行為與管理工作,細化行業排汙管理,實施精準控汙,重慶市生態環境局組織了重慶大學及重慶市生態環境科學研究院,結合重慶市榨菜行業特點及水汙染物治理現狀,編制完成了《重慶市榨菜行業水汙染物排放標準》。

本文件填補了榨菜行業水汙染物排放標準的空白,為各級生態環境保護部門加強對榨菜生產企業水汙染物排放管理提供重要依據。同時,引導榨菜企業從榨菜生產源頭、過程、末端三個方面著手,推動榨菜行業廢水減量與處理技術革新,為榨菜行業清潔生產、廢水資源化利用、三峽庫區水環境保護、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等方面奠定基礎。

榨菜行業水汙染物排放標準

1 範圍

本文件規定了榨菜行業水汙染物排放的術語和定義、排放控制要求、控鹽技術要求、汙染物監測要求、實施與監督。

本文件適用於榨菜行業水汙染物排放行為及管理。

2 規範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內容通過文中的規範性引用而構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條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該日期對應的版本適用於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於本文件。

GB 6920 水質 pH值的測定 玻璃電極法

GB 8978 汙水綜合排放標準

GB/T 11893 水質 總磷的測定 鉬酸銨分光光度法

GB/T 11896 水質 氯化物的測定 硝酸銀滴定法

GB 11901 水質 懸浮物的測定 重量法

GB/T 31195 高氯高氨廢水 化學需氧量的測定 氯離子校正法

GB/T 31962 汙水排入城鎮下水道水質標準

HJ/T 70 高氯廢水 化學需氧量的測定 氯氣校正法

HJ/T 84 水質 無機陰離子的測定 離子色譜法

HJ/T 91.1 汙水監測技術規範

HJ/T 92 水汙染物排放總量監測技術規範

HJ 493 水質採樣 樣品的保存和管理技術規定

HJ 494 水質 採樣技術指導

HJ 495 水質 採樣方案設計技術規定

HJ 537 水質 氨氮的測定 蒸餾-中和滴定法

HJ 636 水質 總氮的測定 鹼性過硫酸鉀消解紫外分光光度計法

《汙染源自動監控管理辦法》原國家環境保護總局令第28號

《環境監測管理辦法》原國家環境保護總局令第39號

3 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於本文件。

3.1 榨菜行業 mustard tuber industry

與榨菜有關的食品醃製加工產業,生產產品包含:全形榨菜、方便榨菜、其它醃製蔬菜產品(如:海帶絲、酸蘿蔔、酸豇豆、酸竹筍、酸地牯牛、鹽花生、酸菜等)。

3.2 榨菜型產品企業 mustard tuber product enterprise

僅生產榨菜產品(全形榨菜或方便榨菜)的企業。

3.3 混合型產品企業 hybrid product enterprise

生產產品不僅包含榨菜產品(全形榨菜或方便榨菜),還包含一種或多種榨菜行業其它醃製蔬菜產品的企業。

3.4 其它醃製蔬菜產品企業 other preserved vegetables products enterprise

生產產品不含榨菜(全形榨菜或方便榨菜),僅包含一種或多種榨菜行業其它醃製蔬菜產品的企業。

3.5 榨菜廢水 mustard tuber wastewater

榨菜行業企業在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廢水。

3.6 排水量 drainage disge

榨菜行業企業向其法定邊界以外排放的廢水的量(即該企業內所有廢水量總和)。

3.7 單位產品基準排水量 unit product drainage disge

生產單位產品的廢水排放量上限值。

3.8 排汙單位 sewage disposal facility

本文件實施之日起,新建、擴建、改建及已建成投產的榨菜行業企業。

4 水汙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4.1 控制要求

4.1.1 排汙單位向環境水體直接排放時,應滿足本文件規定的水汙染物排放限值。

4.1.2 排汙單位向設置二級汙水處理廠的城鎮排水系統排放經處理後的廢水時,應與城鎮汙水處理廠協商一致,氯離子的排放限值應執行本文件要求,其它汙染物排放限值應符合 GB/T 31962 的規定。

4.2 排放標準值

4.2.1 本文件實施之日起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排汙單位水汙染物的排放限值應按照表 1 的規定執行。

4.2.2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排汙單位總氮(以 N 計)排放限值應執行 120 mg/L,其它水汙染物的排放限值應按照表 1 的規定執行。

4.2.3 2025 年前,應對本文件進行復審。複審通過後,從 2025 年 1 月 1 日起,排汙單位水汙染物的排放限值按照表 2 的規定執行。

重慶市《榨菜行業水汙染物排放標準》(DB 50/1050-2020)發佈 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重慶市《榨菜行業水汙染物排放標準》(DB 50/1050-2020)發佈 2021年1月1日起施行重慶市《榨菜行業水汙染物排放標準》(DB 50/1050-2020)發佈 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5 控鹽技術要求

5.1 源頭控制

5.1.1 榨菜生產企業宜採用風脫水、低鹽醃製、分階段加鹽醃製工藝,減少醃製過程用鹽量,增加含鹽水再利用率。

5.1.2 榨菜生產企業在收購粗加工產品時,應一併收取相應的榨菜廢水,輸送至自建汙水處理設施或園區汙水處理廠或城鎮汙水處理廠處理,處理達標後向排汙許可證規定區域排放,嚴禁向土壤和農田排放。

5.1.3 嚴禁榨菜粗加工個體經營戶將榨菜廢水直接排向環境,該部分榨菜廢水去向應向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申報得到批准後,輸送至園區汙水處理廠或城鎮汙水處理廠處理,進入城鎮汙水處理廠的榨菜廢水量不得超過汙水處理廠實際處理量的 10%。

5.2 過程控制

5.2.1 榨菜生產企業宜採用減少脫鹽用水量的技術。

5.2.2 榨菜生產企業宜將高鹽水進行回用或綜合利用。

5.3 末端控制

5.3.1 在 2023 年 12 月 31 日前,除本文件規定的 pH、化學需氧量、懸浮物、氨氮、總磷、氯化物(Cl-)外,在執法監測中,應增加監測總氮指標。

5.3.2 綜合考慮水生態功能保護需求、行業產排汙特點、治理技術現狀等,對榨菜行業高鹽水實施精細化管控要求,按不同產品品種,執行相應的水汙染物排放限值。

6 汙染物監測要求

6.1 排汙單位應按照環境監測管理規定和技術規範的要求,設計、建設、維護永久性採樣口和排汙口標誌。

6.2 排汙單位汙染物排放自動監控設備管理要求應按照有關法律和《汙染源自動監控管理辦法》的規定執行。

6.3 排汙單位應按照有關法律和《環境監測管理辦法》等規定,建立單位內監測制度,制定監測方案,對汙染物排放狀況開展自行監測,保存原始監測記錄,並公開監測結果。

6.4 水汙染物的監測採樣應按照 HJ/T 91.1、HJ 493、HJ 494、HJ 495 的規定執行。

6.5 對水汙染物排放濃度的測定應按照表 3 所列的方法標準或國家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認定的等效方法執行。本文件實施後國家發佈的汙染物監測方法標準,如適應性滿足要求,同樣適用於本文件相應汙染物的測定。

重慶市《榨菜行業水汙染物排放標準》(DB 50/1050-2020)發佈 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7 實施與監督

7.1 本文件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負責實施與監督。

免責聲明:以上內容轉載自北極星環保網,所發內容不代表本平臺立場。

全國能源信息平臺聯繫電話:010-65367702,郵箱:[email protected],地址:北京市朝陽區金臺西路2號人民日報社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