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威發佈丨崇明檢察院依法對原建設鎮黨委書記朱建軍職務犯罪案提起公訴

權威發佈丨崇明檢察院依法對原建設鎮黨委書記朱建軍職務犯罪案提起公訴

10月30日,崇明檢察院依法以受賄罪、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對被告人朱建軍提起公訴,該案於9月21日由區監察委移送崇明檢察院審查起訴。


經查,2006年1月至2020年7月,朱建軍先後利用其擔任崇明區陳家鎮副鎮長、鎮長和建設鎮黨委書記的職務便利,收受60餘名企業經營者的賄賂款共計419.99萬元,為上述人員在工程攬包、企業經營管理等方面謀取利益。


經對朱建軍家庭財產進行司法會計鑑定,在其銀行卡現金存入中,扣除受賄款及私人賬目往來、合法現金收入等款項外,仍有970.31萬元鉅額財產明顯超過其家庭合法收入,並不能說明其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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