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率先出臺村規民約和居民公約法制審核指導意見

4月30日,湖南省司法廳、湖南省民政廳聯合發出通知,印發《關於開展村規民約和居民公約法制審核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對在制定或者修訂村規民約和居民公約(統稱村(居)規民約)過程中,組織開展法制審核工作進行具體細化和規範。這標誌著湖南在全國率先出臺規範村(居)規民約法制審核工作專門文件。


《指導意見》指出:加強法制審核,是堅持合法合規原則、在法治軌道上統籌推進村(居)規民約工作的重要抓手,是制(修)定村(居)規民約必不可少的程序和環節,是維護村(居)民基本權益,確保國家法律權威和政令統一的重要保障,有利於充分發揮村(居)規民約的積極作用,加強基層民主法治建設。


《指導意見》要求,重點對村(居)規民約制(修)定主體、程序和文本內容是否合法進行“法律體檢治療”,並明確了法制審核的執行主體和具體流程,以確保全省村規民約、居民公約法制審核工作常態化、規範化、法治化運行。


《指導意見》專門就法制審核工作職責分工作出明確規定,要求各級司法行政、民政部門密切配合,爭取黨委和政府重視支持,把村(居)規民約法制審核納入全面加強基層建設和法治鄉村建設的重要內容。各市州司法局、民政局要強化統籌協調,加強對縣市區的業務指導和工作督導。縣市區民政局要充分發揮牽頭作用,支持配合司法行政部門開展法制審核工作。縣市區司法局要切實履職盡責,組織指導司法所認真做好村(居)規民約法制審核工作。要指導和督促鄉鎮(街道)黨(工)委切實擔負起領導責任,加強協調推動,將村(居)規民約法制審核工作作為村(社區)黨組織書記黨建述職的重要內容,納入村(社區)“兩委”班子目標責任考核內容。鄉鎮(街道)政府(辦事處)要嚴格履行主體責任,加強指導,嚴格把關,抓好落實。村(社區)“兩委”要組織做好村(居)規民約制(修)定工作,按規定提請審核。要強化激勵約束,樹立一批村(居)規民約範本,打造一批示範村(社區),引領村(居)規民約工作全面提質增效。要充分發揮法制審核對村(居)規民約合法有效的把關作用,未經審核或者已經審核但未按審核意見修改完善的,不得提交集體審議。對村(居)規民約制(修)定不按規定要求進行、出現嚴重法律問題,經司法所審核指出後拒不改正的,要進行通報批評。


省司法廳、省民政廳就貫徹執行《指導意見》提出明確要求:要提高思想認識,加強溝通協調,強化組織指導,加強政策業務學習培訓,加強請示彙報和工作對接,提升運用《指導意見》開展村規民約、居民公約法制審核工作的能力和水平,確保工作落到實處。要開展集中清理。各縣市區要在2020年10月底前對所轄村(社區)村規民約和居民公約制(修)定情況和備案審核工作情況進行一次全面清查,建立工作臺賬,分類進行處理。要建立長效機制。各級司法行政和民政部門要高度重視,進行定期會商、抽查或現場督查,確保我省村(居)規民約、民公約的制(修)定法制審核工作常態化、規範化、法治化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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