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感情時就不要談錢,除非你們是夫妻

李青:

我的人生,一年間從一個極端到哪一個極端,說起來像個笑話。

兩年前,我參加高中的同學聚會,遇到S,高中時,他是我的同桌,但我對他印象不深。他開玩笑說,當時他一直在暗戀我,我也當玩笑跟大家一起笑,但我發現他看我的眼神不一樣。

我是個離婚女人,孩子跟前夫去國外了。他的孩子4歲,是我們高中同學裡最晚的,他說他一直在找我,沒有找到才結的婚。說這個時也有幾個同學證實,說他是向他們打聽過我。

聚會後,他開始追我,再三表示要離婚,表示可以淨身出戶。他的妻子找到我,同意離婚,但要我給她一年的時間,因為她還需要一點時間緩衝,而且她從懷孕就沒有上班,想用這一年的時間找份工作,適應外面的世界。

是我自己不希望他離婚的。一是他的妻子看上去通情達理,二就是我獨身久了,對主婦生活有些畏懼。對了,我今年40歲,他的妻子剛剛30歲。

一年多來,我們就這樣相安無事。我介紹他做過幾單生意,賺了些錢。今年過年時,我跟朋友去國外玩了一個多月,回來就發現不一樣了。首先是生意上,他把我甩開,直接跟對方聯繫。然後,感覺他和妻子的感情也在升溫。

我試探著問他,現在一年的時間也到了,他們應該可以離婚了,但他說我是一個自由的人他不應該用家庭生活束縛我,更何況,他的兒子眼看要讀小學,妻子知識不夠,這是他不能推卸的責任。

現在我和他鬧得很僵,他在同學裡散佈我的謠言,他的妻子也出來扮受害者。我感覺他們就像仙人跳,合夥騙我這種輕信的女人。

報復他們的方法還是有的,但我不想再為這事丟人現眼了,可是由他們去我又內心不甘。

林之

談感情時就不要談錢,除非你們是夫妻

林之:

你好。

我有個朋友,也遇到類似的事情,和情人合夥做生意,最後做到對簿公堂的地步。

所以,這件事情最大的教訓是,情侶之間最好不要有經濟上的利益往來。因為情侶和夫妻不一樣,夫妻本來就是利益共同體,一損俱損一榮俱榮,但情侶只是靠感情在維繫,如果其中牽扯到金錢利益,那簡直是對人性的一場嚴峻考驗。

好好一對情人,享受你儂我儂尋個開心多好,一定要把利益摻進來,讓對方在繼續愛你和賺更多錢之間做選擇,也讓你在懷疑他是愛你還是利用你之間做判斷,兩個人都為難都不痛快。

不是我悲觀,我一直相信愛情的存在,在沒有面臨外界的誘惑之前。價碼一直都在那裡等著我們每一個凡人,再堅不可摧的人,也有個阿喀琉斯之踵。所以,要享有情愛之美,就得避開阿喀琉斯的腳後跟。

不過,對那種全身都是軟肋,五斗米就能輕易折腰的對象,肥皂泡戳破了也沒什麼可惜的。

何況對方還是一個已婚男人,已婚男人的不確定性是要翻倍的。

早年看過一部臺灣家庭倫理劇,劇情早已忘了,但有一個情節一直記得:男主人公和情人打得火熱之時,信誓旦旦要和老婆離婚。回家面對老婆時卻難以啟齒,結果談著談著就和老婆談上了床。和已婚男人談戀愛,你必須預見到這種可能性。男人沒你想的那麼專情那麼決絕,一日夫妻百日恩,不是說斷就能斷的。

以上說了這麼多都是給其他讀者看的,你可以略過。下面我要說的才是針對你的。

你自己說,對主婦生活有些畏懼,這個男人也意識到他並沒有能耐用家庭生活束縛住自由的你。你接受不了的不是這個結果,而是他的主動撤離。本來是該你來拒絕他的,現在卻是他先不要你了。一個已然成為你裙下之臣的男人居然會被比不上你的老婆給拉回去,你不甘心的是這個吧。

他曾經愛過你,但現在不那麼愛了。或者說,他在和你在一起的時候是愛你的,和老婆在一起的時候就未見得那麼愛你。這個事實讓你受到了傷害,不是感情上的,是自尊心上的。

在這個三角關係中,你作為第三者在道德和道理上已經輸了一籌,報復也出師無名,而且報復這一對你瞧不上的夫妻,你的自尊心不會繼續痛下去嗎?

你的輕信,我想只是緣於你過往感情經歷上的無往不勝,踢一次鐵板未必是壞事,畢竟世界並不是圍著你轉的。

李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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