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起!公交女司機被男子暴打,結果全車乘客……

近日,江西新餘市的一名女公交車司機李女士,就被一名男乘客打了,而且還傷得不輕。

來看看當時的視頻↓↓↓

在醫院治療的公交司機李女士告訴記者,事情發生在1號中午,當時她從後視鏡看到沒乘客下了,就把門一關,關了以後看到又有乘客下,就馬上打開了門,然後有一個乘客就沒有下車,一直在說為什麼關門,是不是故意不讓下車。

又一起!公交女司機被男子暴打,結果全車乘客……

通過當時車內的監控視頻可以看到,後車門確實開關了兩次,車輛還未重新啟動,而就在這個時候,一名男乘客朝李女士衝了上來。

又一起!公交女司機被男子暴打,結果全車乘客……

新餘市公交公司綜合管理科工作人員介紹,當時男子很氣憤地從後面衝過來,一腳踹向投幣箱,對駕駛員扇了一個耳光,駕駛員做出推讓的舉動,乘客更加情緒激動。

見此情況,車上的其他幾名乘客都在進行勸阻嘗試拉開該男子,但男子絲毫沒有停手的意思。

又一起!公交女司機被男子暴打,結果全車乘客……

幾分鐘後,其他乘客好不容易才將男子拉開,李女士隨即就拿出手機準備報警,之後男子很快就離開了。 記者從警方瞭解到,目前案件還在進一步調查當中。

又一起!公交女司機被男子暴打,結果全車乘客……

就在昨天,

萬州公交車墜江原因公佈↓↓↓

《重慶公交墜江原因公佈:女乘客與司機互毆致車輛失控!車內監控曝光》

據警方的通報,

重慶萬州22路墜江公交車的司機

及乘客劉某都已經觸犯

刑法,涉嫌犯罪。

三問重慶公交墜江

遇難乘客家屬應該向誰追責

警方通報公佈後,很多人都有疑問,肇事乘客與公交司機如何定責?遇難乘客家屬應該向誰追責?乘客搶奪方向盤、毆打司機等行為需要承擔什麼法律責任?記者為此採訪了多名法律界人士。

疑問一:

女乘客和司機應該如何定責?

兩人分別應該承擔什麼責任?

上海大邦律師事務所律師:

這是一起因刑事犯罪引發的交通事故。從視頻看見,是女乘客先用手機攻擊司機,司機以右手予以還擊,司機還手有防衛性質,但是鑑於其駕駛職責,此時還手,影響駕駛,故其還擊行為,定為互毆。乘客與公交車司機在駕駛途中互毆,嚴重危害公共安全,造成墜車的嚴重後果,均已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北京市一法律師事務所律師周兆成

根據我國《刑法》規定,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嚴重後果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但是,由於乘客和司機均已死亡,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規定,如果犯罪嫌疑人死亡的,便不再追究刑事責任。

北京羅斯律師事務所殷清利

司乘兩人雖然構成刑事犯罪,但鑑於兩人已經死亡,所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責任,已經追究的,應當撤銷案件,或者不起訴,或者終止審理,或者宣告無罪訴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之相應規定,不追究其刑事責任。

疑問二:

其他遇難乘客家屬應該向誰追責?

北京羅斯律師事務所殷清利

公交車司機與涉事女乘客,在其遺產範圍內,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對此無辜死亡乘客家屬、無辜死亡乘客及小轎車車主可以公安的通報作為定性證據,起訴公交車司機及涉事女乘客的法定繼承人,讓其在遺產範圍內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二是鑑於公交車司機是公交公司的員工,其駕駛行為理應認定為該公交公司的用人單位行為。對此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34條:“用人單位的工作人員因執行工作作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用人單位承擔侵權責任“之規定,無辜死亡乘客家屬、小轎車車主可以起訴公交公司來解決民事賠償問題。

盈科(廣州)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律師馬錦林

本案中,乘客系由於乘坐公交車而傷亡,乘客在購票上車時即與公交公司訂立了客運合同,根據《合同法》第三百零三條的規定,承運人應當對運輸過程中旅客的傷亡承擔損害賠償責任,即公交公司作為承運人亦應當承擔本案中對傷亡乘客的損害賠償責任。

疑問三:

公交車司機的死亡能否認定為工傷?

北京羅斯律師事務所殷清利

由於公安通報中已經認定了公交車司機已觸犯故意犯罪,所以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16條“職工符合本條例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的規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認定為工傷或者視同工傷:(一)故意犯罪的”之規定,不能認定為工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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