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莊重的儀式教化被不起訴人


以莊重的儀式教化被不起訴人

“與其說是一次檢察宣告,更像是一次莊重的儀式,檢察官在我們的見證下,對被不起訴人釋法說理,開展訓誡教育,被不起訴人也深刻反思,承諾悔改,雙手從檢察官手中接過《不起訴決定書》,體現了司法溫度又不失司法威嚴


4月10日,無錫市惠山區人大代表胡堅紅在參加了惠山區檢察院舉行的錢某某涉嫌故意傷害罪一案不起訴公開宣告後表示。


以莊重的儀式教化被不起訴人


這是自惠山區檢察院出臺全省首個《檢察宣告工作暫行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後,舉行的第一次不起訴公開宣告儀式,由檢察官、被不起訴人及其家屬、所在單位代表、偵查機關辦案人員等參加,區人大代表、人民監督員等到場監督。


以莊重的儀式教化被不起訴人


“整場公開宣告儀式讓在座每個人充分了解了公開宣告的意義和作用,人大代表和人民監督員肯定我院的公開宣告工作,認為公開宣告體現了司法辦案的人性化和創造性,具有良好的法律宣傳效果和警示作用,是值得推廣的創新舉措,並提出了很多中肯的建議和意見。”該院檢察官張凌雲說道。


“如何以莊重的儀式教化被不起訴人?”


一是明確檢察宣告適用範圍。明確檢察機關依法作出的審查逮捕訴訟化決定、不起訴決定、涉檢信訪決定、檢察建議等監督決定及其他需要宣告的事項適用檢察宣告。對涉及國家、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的以及按規定不應當公開宣告的,不適用檢察宣告。


二是強化檢察宣告配套設施建設。要求設立專門的宣告室,設置宣告臺和旁聽席,宣告室內懸掛檢徽、國旗等,在街道、社區、居委會等設置的臨時宣告場所進行時,也應懸掛檢徽、設置本院標識,以增強宣告的儀式感。疫情期間,利用遠程視頻系統方式保障宣告活動順利進行。


三是完善檢察宣告的程序設計。通過邀請偵查人員、人民監督員、人大代表、特約檢察員等參加,制定統一的宣告流程,充分保障參與人權利,聽取參與人意見,本著集約利用司法資源的考慮對多個案件進行集中公開宣告,部分案件視情況簡化宣告流程,提高宣告效率。


四是加強釋法說理和後續處理建議。要求宣告人員應當針對宣告活動參加人員所提意見進行釋法說理,並可結合案件情況,對案件當事人予以訓誡、教育或者責令具結悔過、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


該院副檢察長吳亞敏表示:“注重檢察宣告的儀式感,能夠增強司法威嚴,讓每一場公開宣告都成為一次有意義的普法活動,達到法治宣傳和警示作用;讓每一位被不起訴人提高守法意識,降低再犯的可能,並通過約談、走訪等途徑對被不起訴人進行跟蹤幫教,確保被不起訴人改過自新。”


該《規定》的出臺,為惠山區檢察院檢察宣告工作做好做實提供了切實依據和有力保障。該院將通過檢察宣告工作,進一步凸顯檢察機關在刑事訴訟中的主導作用,統籌司法公正和司法效率,通過釋法說理,體現司法辦案的公平公開,努力實現定紛止爭、息訴息訪,促進社會和諧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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