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看!三明市就業補貼類政策清單公佈

臺海網10月28日訊 據三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消息 日前,三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佈了三明市就業補貼類政策清單,具體如下:

一、企業吸納就業政策

(一)單位招用就業困難人員和應屆高校畢業生社會保險補貼

1.補貼對象和條件:(1)對各類用人單位招用就業困難人員,與其簽訂一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並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在相應期限內給予養老、醫療、失業保險費補貼。社會保險補貼期限,除對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自初次核定其享受社會保險補貼之日起計算)的就業困難人員可延長至退休外,其餘人員最長不超過3年;(2)畢業5年高校畢業生和就業困難人員在明自主創業,本人及其招用的應屆高校畢業生可同等享受用人單位招用就業困難人員社會保險補貼政策,最長不超過3年;(3)小型、微型企業招用應屆高校畢業生,與其簽訂一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並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在相應期限內給予養老、醫療、失業保險費補貼。補貼期限不超過1年。

2.補貼標準:按企業為其實際繳納養老、醫療、失業保險費給予全額補貼,不包括個人應繳納的保險費。

3.辦理流程:人社部門受理審核→公示→人社部門兌付

4.申請材料:(1)《用人單位招用就業困難人員申請社會保險補貼花名冊》,社會保險增員申報表和繳費明細;(2)《高校畢業生和就業困難人員自主創業本人及其招用的應屆高校畢業生申請社會保險補貼花名冊》,《畢業證書》、社會保險增員申報表和繳費明細;(3)《小型微型企業招用應屆高校畢業生申請社會保險補貼花名冊》,《畢業證書》、《營業執照》、社會保險增員申報表和繳費明細。(相關表格下載:三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網上辦事-表格下載欄)

5.受理機構:當地人社部門

6.辦理依據:《三明市財政局三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於印發〈關於對招用就業困難人員和應屆高校畢業生單位實施社會保險補貼的辦法〉和〈關於對靈活就業的就業困難人員和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實施社會保險補貼的辦法〉的通知》(明財社〔2016〕37號)

(二)就業見習補貼

1.補貼對象:吸納離校2年內未就業大中專院校(含技校)畢業生和16-24歲失業青年參加就業見習的單位。

2.補貼標準:按就業見習單位所在地最低工資標準給予就業見習補貼,用於見習單位支付見習人員見習期間基本生活費、為見習人員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以及對見習人員的指導管理費用。對吸納離校未就業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城鄉低保家庭、零就業家庭、殘疾高校畢業生參加就業見習的見習單位,按不高於150%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就業見習補貼。鼓勵見習單位留用見習人員,見習單位在見習期內提前(實際見習時長不少於原定見習期的三分之一)接收(留用)見習人員,並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可按原定見習期繼續享受有關優惠政策。對見習人員見習期滿留用率達到50%以上的單位,按見習期限加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50%見習補貼。對因疫情影響見習暫時中斷的,相應延長見習單位補貼期限。

3.申領流程:各就業見習單位應將就業見習補貼申報材料報送所在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其中市屬就業見習單位報送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務中心審核,申報時應提供以下材料:《三明市就業見習計劃補助申報表》 、畢業證、身份證明材料,失業青年須在見習前在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進行失業登記,未參保證明(由各公共服務機構統一向社保查詢)、《三明市就業見習補貼發放告知單》 、見習單位為見習人員見習期間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費用有關憑證、單位發放基本生活補助憑證、《三明市就業見習考核鑑定表》。

人社部門審核後,並經公示無異議的,將補貼資金撥付到就業見習單位銀行賬戶。

4.受理機構:就業見習單位所在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其中市屬就業見習單位報送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務中心。

5.政策依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強化穩就業舉措的實施意見》(國辦發〔2020〕6號);《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福建省財政廳等六部門關於實施三年萬名青年見習計劃的通知》(閩人社文〔2019〕87號);《三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三明市財政局等六部門關於實施三年千名青年見習計劃的通知》(明人社〔2019〕170號)。

(三)吸納應屆高校畢業生一次性就業補貼

1.補貼對象和條件:中小微企業招用應屆高校畢業生並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政策受理截止期限為2020年12月31日)

2.補助標準:按吸納應屆高校畢業生每人1000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就業補貼

3.辦理流程:企業向註冊地人社部門申報→人社部門將審核通過的企業名單向社會進行公示→經人社、財政部門審批後按程序撥付資金。

4.申請材料:《吸納應屆高校畢業生一次性就業補貼申請表》、勞動合同(申請表可至三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網上辦事-表格下載欄下載)

5.受理機構:當地人社部門

6.辦理依據:《福建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進一步做好穩就業保就業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閩政〔2020〕4號)

(四)一次性穩就業獎補

1.補貼對象和條件:(1)經工信、商務等經濟部門認定為春節期間(除夕至初九)為防控疫情提供緊缺急需物資保障的生產企業、保障民生的商貿配送企業;(2)企業職工中直接從事緊缺急需物資保障的生產、保障民生的商貿配送的一線員工,其中大型商業超市僅限於直接從事糧油、蔬果、肉蛋奶、水產等食品類工作的一線企業員工。

2.補助標準:按企業一線員工實際上班人數給予三明市日平均工資303.45元二至三倍的一次性穩就業獎補。其中初一至初三(1月25日至27日)按三倍計算,其餘時間按兩倍計算,最高補貼30萬元。

3.辦理流程:經工信、商務等經濟部門向人社部門提供符合條件企業名單→人社部門受理審核→公示→人社部門兌付

4.申請材料:(1)《2020年春節期間連續開工生產企業穩崗補貼申請表》;(2)企業用工花名冊(含考勤紀錄)(表格可至三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網上辦事-表格下載欄下載)

5.受理機構:當地人社部門

6.辦理依據:《三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三明市財政局 三明市衛生健康委員會轉發福建省人社廳福建省財政廳 福建省衛健委關於支持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勞動保障工作的通知》(明人社〔2020〕45號)、《三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三明市財政局 三明市工業和信息化局三明市商務局關於貫徹落實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紮實做好穩就業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明人社〔2020〕74號)

五)一次性穩定就業補助

1.補貼對象和條件:2020年春節當月(2020年1月)至疫情一級響應結束月用電量不低於2019年12月85%(含85%)的規模以上製造業企業。

2.補助標準:對用工人數在50-100人(含50人)的給予一次性獎勵1萬元;用工人數在100-300人(含100人)的給予一次性獎勵1.5萬元;用工人數300人以上的給予一次性獎勵2萬元。

3.辦理流程:人社部門受理審核→工信部門會審→公示→人社部門兌付

4.申請材料:(1)企業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複印件(加蓋公章);(2)《一次性穩定就業補助申報表》;(3)企業用電結算單。(表格可至三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網上辦事-表格下載欄下載)

5.受理機構:當地人社部門

6.辦理依據:《三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三明市工業信息化局 三明市財政局關於印發三明市春節期間服務企業用工補助實施意見的通知》(明人社〔2020〕42號)、《三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等六部門轉發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等六部門關於支持企業疫情防控期間復工穩崗的通知》(明人社〔2020〕84號)

(六)一次性用工服務獎補(機構和個人引進勞動力獎補)

1.補貼對象和條件:機構和個人2020年一季度為我市轄區內企業引進勞動力,在企業穩定就業並提供繳納失業保險費1個月(含1個月)以上的。

2.補助標準:每人500元的一次性獎勵

3.辦理流程:機構和個人出具經用工企業蓋章確認的《用工企業引進勞動力花名冊》→人社部門受理審核→公示→人社部門兌付

4.受理機構:當地人社部門

5.申請材料:《一次性引進勞動力(用工服務)獎補申請表》、《用工企業引進勞動力花名冊》(表格可至三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網上辦事-表格下載欄下載)

6.辦理依據:《三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三明市財政局 三明市工業和信息化局三明市商務局關於貫徹落實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紮實做好穩就業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明人社〔2020〕74號)、《三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等六部門轉發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等六部門關於支持企業疫情防控期間復工穩崗的通知》(明人社〔2020〕84號)

(七)一次性用工服務獎補(防控急需物資生產企業引進勞動力獎補)

1.補貼對象和條件:(1)經省、市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機構確認的,為我市轄區內疫情防控急需物資生產企業引進勞動力的各類機構和個人;(2)對經確認的防控急需物資生產企業,直接從事防控急需物資生產的一線職工。

2.補助標準:(1)對經省市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機構確認的,為我市轄區內疫情防控急需物資生產企業引進勞動力的機構和個人,給予每人2000元一次性用工服務獎補;(2)對防控急需物資生產企業直接從事防控急需物資生產的一線職工,上班期間給予每人每天100元的生活補助,補助期限為30天。

3.辦理流程:各類機構和個人以及企業向省、市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機構申請確認→人社部門受理審核→公示→人社部門兌付

4.受理機構:當地人社部門

5.申請材料:《一次性引進勞動力(用工服務)獎補申請表》、《防控急需物資生產企業一次性用工服務獎補申請表》、《用工企業引進勞動力花名冊》(表格可至三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網上辦事-表格下載欄下載)

6.辦理依據:《三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三明市財政局 三明市工業和信息化局三明市商務局關於貫徹落實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紮實做好穩就業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明人社〔2020〕74號)

(八)一次性用工服務獎補(生產性企業招用員工補貼)

1.補貼對象和條件:對生產性企業從2020年2月至疫情解除後3個月內,企業新招用員工並提供一項繳納社會保險費3個月(含3個月)以上的。

2.補助標準:每人500元的一次性獎勵,每家企業最高補貼20萬元。

3.辦理流程:人社部門受理審核→公示→人社部門兌付

4.受理機構:當地人社部門

5.申請材料:《疫情期間生產性企業招用員工補貼申請表》、《疫情期間生產性企業招用員工花名冊》、一項繳納社會保險費3個月(含3個月)以上的繳費憑證(表格可至三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網上辦事-表格下載欄下載)。

6.辦理依據:《三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三明市財政局 三明市工業和信息化局三明市商務局關於貫徹落實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紮實做好穩就業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明人社〔2020〕74號)

(九)失業保險支持企業穩定崗位補貼

1.補貼對象和條件:(1)生產經營活動符合國家及所在區域產業結構調整政策和環保、安全政策(未被列入責令停產整頓名單);(2)參加失業保險並依法繳納失業保險費12個月以上;(3)大型企業少裁員按照淨裁員率低於統籌地區上年度末城鎮登記失業率確定(我市2019年度末城鎮登記失業率為2.40%),中小微企業裁員率不高於2019年全國城鎮調查失業率的控制目標,即5.5%,對參保職工30人(含)以下的企業,裁員率不超過企業參保職工總數的20%。其中:上年度淨裁員率=(上年初職工人數-上年末職工人數-上年度自然減員人數)/(上年初職工人數)×100%;上年度自然減員人數為上年度因退休、死亡、辭職、調動等原因而終止勞動關係的職工人數;(4)未被列入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2.補助標準:按2019年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50%返還。

3.辦理流程:人社部門受理審核→發改、稅務、生態環境部門會審→公示→人社部門兌付

4.受理機構:當地人社部門

5.申請材料:《失業保險穩崗企業部門認定表》(表格可至三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網上辦事-表格下載欄下載)。

6.辦理依據:《三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等七部門關於開展失業保險支持企業穩定崗位認定和補貼有關工作的通知》(明人社〔2019〕199號)、《三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等六部門轉發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等六部門關於支持企業疫情防控期間復工穩崗的通知》(明人社〔2020〕84號)

(十)中小微企業穩崗全額返還

1.補貼對象和條件:(1)生產經營活動符合國家及所在區域產業結構調整政策和環保、安全政策(未被列入責令停產整頓名單);(2)參加失業保險並依法繳納失業保險費12個月以上;(3)中小微企業裁員率不高於2019年全國城鎮調查失業率的控制目標,即5.5%,對參保職工30人(含)以下的企業,裁員率不超過企業參保職工總數的20%。(4)未被列入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2.補助標準: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繳納的失業保險費全額返還

3.辦理流程:人社部門根據2020年度穩崗補貼返還企業名單中確定中小微企業全額返還名單→報同級財政部門備案後直接返還給企業

4.受理機構:當地人社部門

5.辦理依據:《三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等六部門轉發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等六部門關於支持企業疫情防控期間復工穩崗的通知》(明人社〔2020〕84號)《三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等八部門關於做好2020年失業保險支持企業穩定崗位有關工作的通知》(明人社〔2020〕239號)

(十一)困難企業穩崗返還

1.補貼對象和條件:(1)參加失業保險並繳納失業保險費12個月(含)以上;(2)大型企業上年度和2020年1月至申請當月未裁員或淨裁員率低於我市上年末城鎮登記失業率2.4%;中小微企業的淨裁員率按上述中小微企業穩崗全額返還規定執行;(3)2020年度企業應徵增值稅銷售額連續兩個自然季度同比下降30%及以上;(4)2020年度淨裁員率符合上述返還條件;(5)企業未被列入國家及省責令停產整頓名單和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2.補助標準:按企業申請當月月人均失業保險金1個月金額和失業保險參保職工人數確定。對2020年已經享受中小微企業穩崗返還政策的企業,申領困難企業穩崗返還時,按照就高不重複原則予以扣減。

3.辦理流程:由企業增值稅徵收稅務機關提供困難企業名單→困難企業參加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同級人社部門篩選出符合裁員率標準的企業名單→工信、商務、發改、生態環境、應急等部門會審→人社部門通知符合條件的企業→企業接到通知後根據自身意願向人社部門提出書面申請(2021年第一季度前未提出書面申請的企業,視為自願放棄申請2020年度困難企業穩崗返還資金) →人社部門將審核通過的企業名單向社會進行公示→經人社、財政部門審批後按程序撥付資金。

4.受理機構:當地人社部門

5.申請材料:《暫時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企業穩崗返還審批表》(表格可至三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網上辦事-表格下載欄下載)。

6.辦理依據:《三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等八部門關於做好2020年失業保險支持企業穩定崗位有關工作的通知》(明人社〔2020〕239號)

(十二)孵化基地租金減免運營補貼

1.補貼對象和條件:創業孵化基地運營機構對疫情期間為承租的中小微企業減免租金。

2.補助標準:減免租金總額的30%,給予最多3個月的運營補貼,市級孵化基地最高補貼20萬元,省級孵化基地最高補貼50萬元(含省級補助)

3.辦理流程:人社部門受理審核→公示→人社部門兌付

4.受理機構:當地人社部門

5.申請材料:《市級創業孵化示範基地租金減免運營補貼申請表》、《創業孵化示範基地租金減免運營補貼花名冊》、運營機構與入駐企業承租合同及入駐企業租金減免憑證(表格可至三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網上辦事-表格下載欄下載)。

6.辦理依據:《三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三明市財政局 三明市工業和信息化局三明市商務局關於貫徹落實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紮實做好穩就業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明人社〔2020〕74號)

(十三)公益性崗位補貼

1.補貼對象:公益性崗位安置的就業困難人員、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

2.補貼標準:參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執行。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對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可延長至退休。

3.申領流程:通過公益性崗位安置就業困難人員、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的單位,申請公益性崗位補貼應向當地人社部門提供以下材料:補貼申報表、工資發放明細表、單位銀行賬戶,經人社部門審核和財政部門複核後,補貼資金撥付至用人單位的銀行賬戶。

4.受理部門:當地人社部門

5.政策依據:《三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三明市財政局關於印發〈三明市公益性崗位開發與管理辦法〉的通知》(明人社〔2017〕319號)、《三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三明市財政局轉發人社部 財政部關於做好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明人社〔2020〕253號)

(十四)崗前技能培訓補貼

1.補貼對象和條件:各類企業組織新錄用人員(企業新增參加失業保險的職工,從失業保險參保之日起一年內)開展就業技能、企業文化、法律常識、職業道德、職業規範、質量意識、消防安全、從業安全、衛生環保、健康衛生、就業指導等崗前培訓,由企業根據生產實際組織開展並納入人社部門按短期培訓規範管理,培訓總學時不低於20個學時,培訓結束後取得人社部門核發的培訓結業證書的。

2.補貼標準:每人500元

3.辦理流程:符合條件的企業應及時登錄“福建省補貼性職業培訓管理平臺”,向當地人社、財政部門提交申請報告、培訓方案、培訓人員花名冊→受理審核→公示→人社部門兌付

4.受理機構:當地人社部門

5.辦理依據:《三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三明市財政局關於做好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專賬資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明人社〔2020〕120號)

(十五)轉業轉崗培訓補貼或崗位技能提升補貼

1.補貼對象和條件:各類企業依託所屬培訓機構或政府批准的技工院校(職業院校),公共實訓機構、民辦培訓機構為職工開展轉業轉崗培訓和崗位技能提升培訓,培訓後取得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專項職業能力證書)的。

2.補助標準:初級700元、中級1000元、高級1500元、技師2000元、高級技師3000元,專項職業能力證書500元

3.辦理流程:符合條件的企業應及時登錄“福建省補貼性職業培訓管理平臺”,向當地人社部門提供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或專項職業能力證書→受理審核→公示→人社部門兌付

4.受理機構:當地人社部門

5.辦理依據:《三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三明市財政局關於做好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專賬資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明人社〔2020〕120號)

(十六)以工代訓職業培訓補貼

1.補貼對象和條件:(1)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就業扶貧車間等各類生產經營主體吸納貧困勞動力就業,以及參保企業吸納就業困難人員、零就業家庭成員就業(以企業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認定參保企業,並以就業困難人員、零就業家庭成員參加失業保險認定就業)。開展以工代訓並進行實名制登記的,可根據吸納人數給予生產經營主體以工代訓補貼,政策執行期限為2020年1月至2021年12月,受理期限為2022年3月;(2)對中小微企業新吸納就業困難人員、零就業家庭成員、離校兩年內高校畢業生、登記失業人員就業,開展以工代訓並進行實名制登記的,可根據新吸納人數給予企業職業培訓補貼;(3)2020年度受疫情影響企業應徵增值稅銷售額連續兩個自然季度同比下降30%及以上中小微企業,組織職工開展以工代訓的,可根據組織職工以工代訓人數給予企業職業培訓補貼。政策執行期限為2020年6月至2021年12月,受理期限為2021年3月;(4)受疫情影響較大的外貿、住宿餐飲、文化旅遊、交通運輸、批發零售等五大行業企業,且企業應徵增值稅銷售額連續兩個自然季度同比下降20%不到30%的企業,組織職工開展以工代訓的,可根據組織職工以工代訓人數給予企業職業培訓補貼。政策執行期限為2020年6月至2020年12月,受理期限為2021年3月;(5)申請以工代訓的對象必須是入職不足1年的新員工。

2.補助標準:每人每月500元,最長不超過6個月

3.辦理流程:符合條件的生產經營主體應及時登錄“福建省補貼性職業培訓管理平臺”,向當地人社部門提交申請報告、以工代訓人員花名冊→受理審核→公示→人社部門兌付

4.申請材料:申請報告、生產經營主體資格、培訓對象資格、工資發放、應徵增值稅銷售額同比下降等憑證(按不同申請條件提供材料)

5.受理機構:當地人社部門

6.辦理依據:《三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轉發福建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辦公室關於組織實施以工代訓工作的通知》(明人社〔2020〕237號)

(十七)企業新型學徒制培訓補貼

1.補貼對象和條件:與企業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並繳納基本養老保險的技能崗位新招用和轉崗人員,以及應用新技術、新設備、新工藝的從業人員參加新型學徒制培訓的,取得職業資格證書。

2.補助標準:中級工班每人每年5000元、高級工班每人每年6000元

3.辦理流程:符合條件的企業應及時登錄“福建省補貼性職業培訓管理平臺”,向當地人社部門提供申請→受理審核→公示→人社部門兌付

4.申請材料:企業開展培訓前應提交以下材料:(1)企業新型學徒制申請表;(2)企業與學徒簽訂的培養協議、與培訓機構簽訂的合作協議;(3)學徒名冊及身份證複印件、勞動合同複印件;(4)企業在銀行開立的基本賬戶信息。培訓任務完成後企業補貼應提交以下材料:(1)企業新型學徒制培訓補貼申請;(2)職業資格證書編號或複印件;(3)不低於10次的培訓視頻資料;(4)培訓機構出具的行政事業性收費票據(或稅務發票)等符合財務管理規定的憑證。

5.受理機構:當地人社部門

6.辦理依據:《三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三明市財政局關於做好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專賬資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明人社〔2020〕120號)

二、惠民就業創業政策

(一)社會保險補貼(個人)

1.申領對象:靈活就業困難人員或個人檔案寄存在三明市各級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的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①男滿50週歲女滿40週歲的城鎮居民;②城鎮居民或農村居民並持有《殘疾人證》的;③城鎮居民或農村居民並列入最低生活保障的;④失業登記後連續失業達一年的城鎮居民;⑤失業登記後連續失業達一年且已參加失業保險的農村進城務工勞動者;⑥被徵地農民(在城區規劃區內有承包權且耕地面積低於所在縣農村人均耕地面積三成的);⑦農村獨生子女或二女戶中男滿40週歲女滿30週歲人員;⑧離校1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

2.補貼標準:按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繳費額的30%給予補貼。除對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自初次核定其享受社會保險補貼之日起計算)的就業困難人員可延長至退休外,其餘人員最長不超過3年。

3.申領方式:三明就業和人才公共服務微信平臺採用微信申領補貼

4.辦理依據:《三明市財政局 三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於印發〈關於對招用就業困難人員和應屆高校畢業生單位實施社會保險補貼的辦法〉和〈關於對靈活就業的就業困難人員和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實施社會保險補貼的辦法〉的通知》(明財社〔2016〕37號)、《三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三明市財政局 三明市稅務局關於開展通過微信申領社會保險補貼和失業金待遇工作的通知》(明人社〔2018〕445號)

(二)一次性求職創業補貼

1.補貼對象:省內全日制普通高校、全日制中等職業學校和技工院校畢業學年內的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畢業生、殘疾畢業生、已獲得國家助學貸款的畢業生、建檔立卡貧困家庭畢業生(含建檔立卡貧困殘疾人家庭畢業生)、特困人員畢業生。生源地為湖北的省內院校2020屆畢業生。

2.補貼標準:2000元/人。

3.申領流程:畢業生登錄福建省畢業生就業創業公共服務網(網址:http://220.160.52.58/),進行網上申請,各院校負責初審,三明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務中心複核,同級財政部門核准後將補貼資金撥付至三明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務中心,再由三明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務中心撥付至各院校,最後由各院校在畢業生離校前將補貼發放給畢業生本人。

4.受理機構:三明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務中心。

5.政策依據:《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辦公室福建省財政廳辦公室關於做好省內院校生源地為湖北的2020屆畢業生求職創業補貼發放工作的通知》(閩人社辦〔2020〕96號)、《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辦公室關於做好2021屆畢業生求職創業補貼發放工作的通知》(閩人社辦〔2020〕156號)。

(三)一次性創業扶持補貼

1.補貼對象:(1)大中專畢業生。指畢業5年內全日制普通大中專院校畢業生(含技工院校畢業生,香港、澳門、臺灣高校畢業生及在國外接受高等教育的留學回國畢業生)。畢業5年內是按發證時間計算,即獲得畢業證書起60個月以內的普通高校畢業生;(2)就業困難人員。近3年內實現自主創業的就業困難人員;(3)返鄉農民工。離開戶籍所在地縣(市、區)外出務工或經商,近3年內返回戶籍所在地縣(市、區)且在勞動年齡段的農民工(戶籍在鄉鎮或村的均可視為農民工)。

畢業5年內和近3年內含本文印發之日往前計算5年和3年內。

2.補貼條件:(1)首次在三明市行政區域內使用本人身份信息註冊創辦企業、個體工商戶、農民專業合作社、網店(以下簡稱“創業項目”)等並擔任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所創辦的創業項目自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登記註冊之日起正常運營1年以上(含1年,下同)且當前仍在正常運營;(2)創業人員只能享受一次補助,持多份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書(營業執照)人員只能按其中一份申請助;(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能享受一次性創業補貼:與用人單位簽訂了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已經或正在為其繳納社會保險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3.補貼標準:(1)申請人及其本人創業項目符合上述條件,且申請人在本人的創業項目參加城鎮職工社會保險(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下同)或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繳納城鎮職工社會保險的,給予5000元的一次性創業補貼;(2)申請人及其本人創業項目符合上述條件,且帶動就業人數在5人以上的(含5人),給予10000元的一次性創業補貼。創業者本人按帶動就業人數計算,帶動就業人數以繳納城鎮職工社會保險人數為準。

4.申領流程:符合條件的企業向當地人社部門申報→人社部門受理審核→公示→人社部門兌付

5.受理機構:當地人社部門

6.文件依據:《三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三明市財政局關於做好一次性創業補貼發放工作的通知》(明人社〔2019〕101號)、《三明市人社局 財政局 農業農村局關於進一步推動返鄉入鄉創業工作的通知》(明人社〔2020〕304號)

(四)創業帶動就業補貼

1.補貼對象:在我市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登記註冊初創三年內的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

2.補貼條件:(1)在初創三年內新招用人員;(2)與新招用人員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3)已為新招用人員繳納城鎮職工社會保險(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下同)。

3.補貼標準:(1)招用應屆高校畢業生、就業困難人員每人一次性補貼1000元;(2)招用其他人員每人一次性補貼500元;(3)每家企業(個體工商戶)累計享受補貼總額不超過3萬。

4.申領流程:符合條件的企業向當地人社部門申報→人社部門受理審核→公示→人社部門兌付

5.受理機構:當地人社部門

6.文件依據:《三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三明市財政局關於做好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創業帶動就業補貼發放工作的通知》(明人社〔2019〕102號)

(五)優秀創新創業項目資助

1.申報對象條件:(1)申報人在三明行政區域內創辦獨資、合資或合夥企業,以及民辦非企業單位、農民專業合作社等創業實體,並擔任該企業或創業實體法定代表人,或從事個體經營;(2)創業主體須2016年1月1日以後經市場監管部門依法註冊並正常經營6個月以上;(3)申報人年齡需在勞動年齡段內;(4)已獲得省市人社、退役軍人事務局、團委、婦聯資助的創業創新項目不再重複申報。

2.資助標準:對獲得縣(市、區)優秀創業創新項目的給予1至3萬元扶持資金;對獲得市級優秀創業創新項目的給予3至5萬元扶持資金。

3.申領流程:符合條件的企業向縣級人社部門申報→縣級人社部門評選→市級人社部門評選→公示→人社部門兌付

4.受理機構:當地人社部門

5.文件依據:《三明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做好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促進就業工作的實施意見》(明政〔2019〕1號)、《三明市人社局等五部門關於做好2019年度優秀創業創新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明人社〔2019〕76號)

(六)創業擔保貸款貼息

1.申請對象:(1)貸款對象為我市轄區內創業的,在勞動年齡段,具有創業意願和創業能力的就業困難人員、城鎮登記失業人員、復員轉業退役軍人、刑滿釋放人員、化解過剩產能企業職工和失業人員、返鄉創業農民工、網絡商戶、建檔立卡貧困人員、農村自主創業農民等。對上述群體中的婦女納入重點對象範圍;(2)大中專院校(含技校)在校生及畢業5年內的畢業生。

2.申請條件:(1)經工商部門依法登記註冊並正常經營三個月以上(含三個月);(2)申請人貸款記錄除助學貸款、扶貧貸款、住房貸款、購車貸款、5萬元以下小額消費貸款(含信用卡消費)以外,提交創業擔保貸款申請時,本人及其配偶應沒有其他貸款。

3.辦理材料:身份證、戶口簿、學歷證明、婚姻證明、營業執照等基本申請材料

4.貸款金額:符合創業擔保貸款申請條件的人員自主創業的,申請貸款額度最高15萬元,大中專院校(含技校)在校生及畢業5年內的畢業生申請貸款額度最高30萬元。

貸款期限: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貸款期限經經辦銀行金融機構認可,可以展期1次,展期期限不超過1年。對還款積極、帶動就業能力強、創業項目好的借款個人,可繼續提供創業擔保貸款貼息,但累計次數不得超過3次。

5.申請流程:(1)創業所在地經辦銀行(已婚的需夫妻雙方同時到場)進行貸款資格審核;(2)貼息資格申請審核。人社部門提出貼息申請。在城區創業的申請人到創業所在地社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站進行申請;在鄉鎮創業的申請人到創業所在地鄉鎮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務所進行申請。申請人通過初審後到創業所在地縣(市、區)勞動就業中心進行貼息資格的複核;(3)貸款申請審批。申請人和擔保人已婚的需夫妻雙方共同到銀行辦理創業擔保貸款。

6.辦理依據:《關於做好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創業擔保貸款貼息工作的通知》(明財外〔2019〕7號)、《三明市財政局 人社局 人行三明支行關於進一步做好創業擔保貸款貼息工作的通知》(明財外〔2020〕3號)

(七)失業保險金(延長領取)

1.申請對象和條件:(1)自2019年12月起,對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仍未就業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1年的失業人員,可繼續享受失業保險金。各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內部比對信息,對符合條件的人員直接發放待遇;(2)2020年1月起,超過法定退休年齡但尚未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失業保險參保人員,可由申請人提出申請,經辦機構審核後,按月享受失業保險待遇。

2.補助標準:按月發放失業保險金,代繳基本醫療保險費,按規定發放價格臨時補貼、喪葬補助金和撫卹金。

3.辦理流程:超過法定退休年齡但尚未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失業保險參保人員,通過關注“三明就業和人才公共服務”微信公眾號→補貼申請→失業金申領→輸入身份證號即可提交;或通過12333平臺提出申請。

4.受理機構:當地人社部門

5.辦理依據:《三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三明市財政局關於擴大失業保險保障範圍的通知》(明人社〔2020〕244號)

(八)失業補助金

1.申請對象和條件:2020年3至12月,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仍未就業的失業人員、不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的參加失業保險的城鎮職工。

2.補助標準:可申領6個月的失業補助金。參保繳費6個月(含)以上的發放標準為:市本級、梅列、三元、永安、沙縣每人每月950元,其他各縣每人每月850元;參保繳費不足6個月的發放標準為:市本級、梅列、三元、永安、沙縣每人每月470元,其他各縣每人每月420元。失業補助金按月發放。

3.辦理流程:關注“三明就業和人才公共服務”微信公眾號→補貼申請→失業補助金申領→輸入身份證號即可提交;或通過12333平臺提出申請。

4.受理機構:當地人社部門

5.辦理依據:《三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三明市財政局關於擴大失業保險保障範圍的通知》(明人社〔2020〕244號)

(九)臨時生活補助(失業農民工)

1.申請條件:2020年5月至12月,對2019年1月1日之後單位繳費、個人不繳費參保不滿1年的失業農民工。

2.補助標準:市本級、梅列、三元、永安、沙縣臨時生活補助標準定為每人每月708元;其他各縣臨時生活補助標準為每人每月640元。累計參保繳費6至11個月的發放3個月臨時生活補助;累計參保不足6個月的發放2個月臨時生活補助。臨時生活補助一次性發放。

3.辦理流程:關注“三明就業和人才公共服務”微信公眾號→補貼申請→失業補助金申領→輸入身份證號即可提交;或通過12333平臺提出申請。

4.受理機構:當地人社部門

5.辦理依據:《三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三明市財政局關於擴大失業保險保障範圍的通知》(明人社〔2020〕244號)

(十)見證補貼

1.補貼對象:包括在我市各級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辦理求職、失業、就業等實名制登記的城鄉勞動者(含外省市來明務工人員)。

2.補貼類型:包括就業技能培訓和創業培訓補貼、企業職工崗位技能培訓補貼、項目制培訓補貼。勞動者每獲取一次職業資格證書(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專項職業能力證書、培訓合格證書)可享受一次補貼。在取得補貼證書六個月內提出申請,一年內獲取多項同類型證書或同類型不同等級證書的,只能申請一次補貼。

3.補貼標準:(1)對獲得國家職業資格證書的給予就業技能培訓補貼,具體標準如下:初級工(五級)每人700元;中級工(四級)每人1000元;高級工(三級)每人1500元;技師(二級)每人2000元;高技技師(一級)每人3000元。對獲得培訓合格證書或專項職業能力證書的給予就業技能培訓補貼,具體標準為每人500元;(2)對獲得創業培訓合格證書的,補貼標準不超過1200元/人。每位符合條件的人員只能享受一次補貼,不得重複申請。

4.受理機構:當地人社部門

5.辦理依據:《福建省財政廳 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印發〈福建省就業補助資金管理實施辦法〉的通知》(閩財社〔2019〕11號)

(十一)失業保險技能提升補貼

1.補貼對象:參加失業保險且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12個月及以上的人員。

2.補貼條件:參保企業職工當年取得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並且證書信息可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職業技能鑑定中心、人事考試中心、財政部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工信部中國計算機技術職業資格網、國家衛健委中國衛生人才網等全國聯網查詢系統上查詢到的,可在取證之日起12個月內到本人失業保險參保地經辦機構申領技術技能提升補貼。其中,屬於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聯網查詢系統上可查詢到的專業技術職業資格證書的,取得證書的時間應在2019年1月1日(含1日)後(以發證日期為準)。

3.補貼標準:(1)取得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職業技術鑑定中心可查詢證書的,按明人社〔2017〕382號規定標的技能提升補貼準進行補貼。即:初級1000元、中級1500元、高級2000元;(2)取得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財政部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工信部中國計算機技術職業資格網、國家衛健委中國衛生人才網等全國聯網查詢系統可查詢證書的,補貼標準不超過2000元確定。其中:取得初級專業技術職業資格證書(相當於中級技能人員職業資格證書)的,補貼1500元;取得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業資格證書(相當於高級技能人員職業資格證書)的,補貼2000元;取得准入類專業技術職業資格證書的,補貼2000元;(3)工程技術人才取得工程領域職業資格分級設置的,其二級對應初級、一級對應中級,未分級設置的對應中級職稱,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4)急需緊缺職業(工種)目錄及標準。符合《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辦公室關於印發〈福建省部分急需緊缺職業(工種)目錄〉的通知》(閩人社辦〔2019〕127號),補貼標準初級1100元、中級1700元、高級2400元。

4.申領方式:三明就業和人才公共服務微信平臺採用微信申領補貼

5.辦理依據:《福建省人社廳 財政廳 發改委關於進一步做好失業保險支持企業穩定崗位和技能提升有關工作的通知》(閩人社文〔2019〕130號)、《三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三明市財政局關於進一步做好失業保險技能提升有關工作的通知》(明人社〔2019〕213號)

三明市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名錄

1.三明市勞動就業中心

地址:三明市梅列區列東街1021號社保大樓二層

諮詢電話:7506825

三明市勞動就業中心服務窗口

地址:江濱北路11號碧湖行政服務中心一樓人力資源市場

諮詢電話:7500908

2.梅列區人力資源公共服務中心

地址:梅列區人力資源市場崇桂新村89幢一層(三明市委黨校旁邊)

諮詢電話:8083620

3.三元區勞動就業中心

地址:三元區綠都大廈六樓

諮詢電話:8033959

4.永安市勞動就業中心

地址:永安市巴溪大道999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

諮詢電話:3633145

5.沙縣人事人才公共服務中心

地址:沙縣府北路23幢(總工會新辦公樓)2樓西側

諮詢電話:8863061

6.大田縣勞動就業中心

地址:大田縣赤巖路2號福萬通大廈4層

諮詢電話:7322196

7.尤溪縣人力資源公共服務中心

地址:尤溪縣城關鎮解放路3號

諮詢電話:6321341

8.明溪勞動就業中心

地址:明溪縣東方軍路166號勞動大廈一層

諮詢電話:2813553

9.清流縣人力資源公共服務中心

地址:清流縣龍津鎮北大路229號建材城B幢二樓

諮詢電話:8793520

10.寧化縣勞動就業中心

地址:寧化縣萬星廣場行政服務中心二樓

諮詢電話:6822759

11.將樂縣勞動就業中心

地址:將樂縣水南鎮三華南路56號就業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綜合大樓3樓

諮詢電話:8770578

12.泰寧縣人力資源公共服務中心

地址:泰寧縣金湖東路7號

諮詢電話:7830288

13.建寧縣勞動就業中心

地址:建寧縣荷花東路3號旅遊大廈二樓

諮詢電話:3970908

三明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務機構名錄1.三明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務中心

地址:江濱北路11號碧湖行政服務中心一樓人力資源市場

電話:7500207(檔案)7500206(報到)

2.梅列區人力資源公共服務中心

地址:梅列區人力資源市場崇桂新村89幢一層(三明市委黨校旁邊)

電話:8035367(大中專畢業生檔案)、8083605(報到)、8083606(流動人員檔案)

3.三元區人事人才公共服務中心

地址:三明市三元區綠都大廈6層605室

電話:8300580(檔案)

4.永安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務中心

地址:永安市巴溪大道999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

電話:3856808

5.沙縣人事人才公共服務中心

地址:沙縣金鼎城15幢4樓縣行政服務中心人社局窗口(大中專畢業生報到和檔案郵寄地址)、沙縣府北路23幢(總工會新辦公樓)2樓西側 (流動人員檔案郵寄地址)

電話:5845801(人事檔案、報到)、8863065、5823629(流動人員檔案)

6.大田縣人事人才公共服務中心

地址:大田縣赤巖路2號福萬通大廈4層

電話:7272123

7.尤溪縣人事人才公共服務中心

地址:尤溪縣城關鎮建設西街1號

電話:6323007

8.明溪縣人事人才公共服務中心

地址:明溪縣民主路9號(縣政府大院)

電話:8759916(檔案)

9.清流縣人力資源公共服務中心

地址:清流縣龍津鎮北大路229號建材城B幢二樓

電話:8793536(大中專畢業生檔案)、8793520(流動人員檔案)

10.寧化縣人事人才公共服務中心

地址:寧化縣翠江鎮中山路1號

電話:6835599

11.將樂縣人事人才公共服務中心

地址:將樂縣水南鎮三華南路56號就業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綜合大樓3樓

電話:8770682(報到)、8770680(檔案)

12.泰寧縣人力資源公共服務中心

地址:泰寧縣金湖東路7號

電話:7832368(流動人員檔案)、7861680(流動人員檔案)、7832268(大中專畢業生)

13.建寧縣人事人才公共服務中心

地址:建寧縣黃舟坊路葫蘆坑1號政府大院四樓

電話:3982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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