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該清明透亮的攝影圈,真的透亮嗎?來看看被套路淹沒的攝影吧!

“攝影”一詞原本被我國大眾所不熟知,只是被少數相關從業者及愛好者孜孜不倦的執守而已。

但近些年來,攝影幾乎是在一夜之間火遍了大江南北。

一時間,老人手中拿著單反、中年人手中拿著單反、小孩子手中也拿著單反。久而久之,似乎不拿單反都不好意思出門旅遊、不拿單反都不好意思裝文藝青年、不拿單反都不好意思說自己是“文化潮人”。

進而,攝影在國內竟然漸漸成長為一條具備完整上下游配套的產業鏈。

不得不說,真心佩服國人的商業嗅覺及智慧,只要是存在的皆可為商所用。

而在無套路不為商的今天,自然也不會忘記套路攝影圈。

今天,小編就與各位看客一起了解一下攝影圈的“卓絕”套路!

首先也是我們最常見的套路:

各種雜誌、網站、公眾號等打著為作者推廣知名度等藉口,實則是為了免去稿費,向作者索要作品授權後,在其平臺刊發,主要以圈粉為目的,請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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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文化藝術公司網站編輯與我的聊天記錄

一般情況下,這種公司都是沒有上規模或者剛剛起步,想做流量卻又不肯支付購買版權費用,所以往往會以“刊登作品、推廣知名度、署名”等由頭,向作者索要版權,而這種套路對一些不是以攝影為職業的愛好者是很好用的,絕大多數提供圖片的人也是這類人。

在這裡我想問一句:“免費給你使用了,我是不是要喝西北風呢?”

第二種常見套路是:

某些運營不好的雜誌、期刊以刊登作品為由,要求你訂閱他的雜誌,具體套路請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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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攝影領域專業雜誌主編與我的聊天記錄

這位主編主動加我微信後,首先告訴我,我的作品經過他們評審,有資格刊登在他們的雜誌上,問我是否願意提供授權。

我回答自然是願意的,因為對方也算攝影領域比較專業的雜誌,可是沒想到的是他向我索要版面費,理由是要我購買版面!

我繼續問他,要是我不想購買你們的版面是不是我的作品不夠資格刊登呢?他的回答是,也可以訂閱全年的雜誌,這樣我的作品還是可以刊登的。

我繼續問他,不是應該給我付稿費嗎?為什麼要我自己出錢刊登自己的作品在你們雜誌?他的回答是,如果是他們向我約稿,做指定內容拍攝,他們會給我支付一定稿費,但當我問他什麼時候約稿與我時,對方再沒有迴音了。

我很迫切的想問一句:“但凡是我不出錢,我的作品就不夠資格在你們雜誌刊登唄?你們可是比較權威的雜誌期刊,你們都是這樣的神操作,你讓我們這些踏實創作的人怎麼活?權威性在哪裡?標準在哪裡?”

第三種常見套路是:

某些機構、平臺打著舉辦各種比賽的幌子,向作者索要原尺寸大圖參賽,實則是為了免費使用作者的圖片,請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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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知名平臺向朋友索要參賽作品的聊天記錄

慣例是,比賽在預選階段是不會向作者索要原尺寸大圖的,只有真正入選了,才會向你索要原尺寸大圖及版權證明。

這樣的比賽,只要你給他大圖,轉眼就能發現他會用於自己的景區等宣傳事宜,而拖延或者乾脆不支付稿費。

這年月,大家都聰明,靠欺騙,你長久不了,也不會有好結果!

第四種常見套路:

某些不知道哪裡來的“著名”機構,一般都備註有“國際”、“攝影學會”、“權威”等字樣,給你發來各種資格認證的“申請表”,你填寫並提交,對方會強調要經過“嚴格審核”,一般通過率為100%,當你索要“證書”時,對方會告訴你要繳納“會費”,請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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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可是“著名”攝影師申請表哦!你們不要小瞧哦!但這是可以自由申請的,通過率為100%,呵呵,你還想要嗎?

第五種常見套路:

這一種可真心不得了,“郵票”上不僅要印上你的作品,同時出版“中華文化名家”、“當代著名攝影師”紀念冊,請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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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某知名人士與我的聊天記錄

牛吧!“當代著名攝影師”、“中華文化名家”,我一看都熱血沸騰了,哈哈哈!

與這位“著名”人士聊了很長時間,最後我們問他郵票是否對外發行、流通,他給我講了一堆關於“中國郵票發行的政策”,總之就是一句話,發行是不可能滴!“出版”的樣冊會免費贈送一套給作者,其餘都是要付費的。

我想說:“我還沒有沽名釣譽到這種程度,自己出錢印刷,然後再告訴別人我是名家、是大師,這是我的作品集,送您做紀念”。

第六種常見套路:

某些所謂的“拍鳥基地”、“創作空間”、“攝影基地”,從你到達他們哪裡開始,吃住行一條龍提供到位,“專屬拍攝位”為你準備好了,“戲臺子”也為你搭建好了,你只需按快門哭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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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國際著名“土豪級”攝影比賽獲得12萬美金頭獎的紀實作品拍攝現場

什麼“長槍短炮”不用買,提供租賃服務。

什麼“會動的不好拍”不要緊,提供全尺寸仿真模型,保證你能拍到最離奇的角度,展現你最清奇的腦洞。

什麼“燈光”、“擺資”、“背景佈置”、“前景佈置”,你不用管,有燈光組、職業模特,道具組替你搞定。

你要做的就是,租一個小馬紮,坐在那裡一動不動的按快門,前提是,你要備足錢錢,然後,機構會聯合一些權威人士舉辦攝影比賽,你如果足夠幸運的話還能拿大獎!

我想說,什麼都讓“基地”搞定了,你還坐在那裡幹什麼,那個快門就那麼需要你來按嗎?

第七種套路常見卻也是最讓人憤慨的:

無處不在的“盜圖”套路,這對於無數職業攝影師來說也是最致命的一擊。

本就氾濫的圖片市場,卻硬生生跑出來一群“強盜”,他們不搶錢、不搶糧,卻足以讓你無法養家餬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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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我在某維權機構已經立案的圖片縮略圖

讓人憤慨的是,我的這些圖片中99%的盜圖行為來自於超級巨無霸的“某度”。

我在圖庫的銷售量其實並不高,因為我已紀實題材為主,所以長期購買我圖片的一般都是藝術性、鑑賞性、知識性很強的期刊雜誌,比如《讀者》旗下唯一藝術賞鑑類子刊是我長期服務的雜誌。

但是,僅僅去年下半年,維權機構卻在各種媒體平臺上查獲盜我圖片的次數卻高達4000餘次。

這一數字說明什麼呢?

說明了我的圖片並不是沒有市場,只是他們是已“盜”為主,而不是“買”。

記得維權機構的法務人員曾就“某度”瘋狂盜我圖片的行為致電通告並質詢,而對方卻毫無羞恥心的回答說:“你要告便告,法庭判多少我陪你多少!”

“某度”之所以如此囂張,就是因為他們自以為聰明的利用了,原本用來保護守法企業基本權益的“避風港原則”,但他們卻忘了,“避風港原則”也不是包庇非法侵權的保護傘,也一樣是可以追究其法律責任的。

我記得曾今在我發文申討“某度”盜圖行為時,有“水軍”曾在評論區留言,說我這種人就是靠與這些企業打官司混飯吃的。

在這裡,我想說:“我並不想與任何人或者機構打官司,但是,我也要養家餬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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