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男子花6萬買團購房指標 房價上漲對方不賣了


周先生是2015年通過親戚介紹,購買了南昌市新建區某學校的團購商品房,房子位於南昌市新建城,隨後他付清樓盤開發商30多萬房款。2018年交房後,他又花了20萬裝修,目前已入住。

周先生:買指標去了6萬,現在遇到的問題就是,他不配合我們去辦房屋契稅,他說房子漲價了,我不賣了。

周先生稱對方不配合房屋契稅交納和辦理房屋過戶手續,他房產證也就辦不下來。在現場,周先生撥通了房主史女士的電話。

在電話中,史女士表示當初雙方簽訂的合同約定,如有違約,違約一方賠償對方10萬元,他們願意按照合同退還周先生當初所付的費用並賠償10萬元。

史女士:現在這個房子漲價了,從30多萬漲到了100萬,我說我不想賣了,照這個合同進行可不可以?他說不可以。

目前雙方都互不信任,都擔心對方再次違約。記者在現場還了解到,新建城基本都是南昌市新建區各單位的集資團購商品房,房屋指標轉讓現象很普遍。那雙方簽訂的房屋指標轉讓合同是否有效呢?

上海市建緯(南昌)律師事務所律師唐軍:買賣房屋指標,指標往往是集資建房的或者是團購的,那麼這種國家並不限制,或者說並不禁止,只要雙方自願,法律一般承認它的法律效應。因此,周先生有權主張對方繼續履行合同。同時,如果合同解除,對方賠償金額也要看購房者的實際損失來定。這個房屋的價格已經增長了70萬, 那麼這個差別就太大,這個時候他可以如果要解除合同的話,不是按照10萬塊錢來賠償的,應該是按照70萬來賠償的,70萬是實際損失。

目前,周先生和史女士雙方都表示將通過法律途徑解決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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