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猪、狗、果子狸、豚鼠不能再吃,吃了就违法

野猪、狗、果子狸、豚鼠不能再吃,吃了就违法

对于养殖行业的人员来说,昨天是非常重要的一天。2月24日召开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下称《决定》)。

为什么重要?

因为《决定》明确指出,全面禁止食用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以及其他陆生野生动物,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

陆生野生动物?很多人顿时懵圈了,果子狸不能吃容易理解,野猪能不能吃?火鸡能不能吃?豚鼠能不能吃?这些有许多是人工养殖。其实,《决定》说的很清楚,只有家畜家禽能吃,至于哪些属于家畜家禽?这可是有标准的,列入《国家级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名录》(下称《名录》)才能算。

《国家级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名录》“扩军”刻不容缓

野猪、狗、果子狸、豚鼠不能再吃,吃了就违法

人工大量养殖,同时又不在《国家级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名录》的陆生野生动物不在少数,比如鸽子、鹌鹑、火鸡等,另外,平常我们习惯讲的特种养殖也不在目录中。

目前,列入《名录》的畜禽品种仅有159个,在《决定》出台后“扩容”迫在眉睫。我们认为,人工养殖利用时间长、技术成熟、产业有规模的品种应该尽快列入《名录》。以鹌鹑为例,曾经的中国首富刘永好就是养鹌鹑起家,目前我国鹌鹑饲养量超过3亿只,仅次于鸡、鸭的“第三养禽业”,占世界比重超过30%。这类品种要优先列入《名录》

毛皮动物是否列入《名录》?

据了解,我国是毛皮动物养殖大国,国内养殖场(户)有上万家,相关从业人员超过百万,各种毛皮动物的存栏量在5000万只左右,已经成为一个较为完善的产业。主要品种包括狐、

野猪、狗、果子狸、豚鼠不能再吃,吃了就违法

水貂、貉等,饲养量少则几百万只,多则上千万。

这类品种是否列入《名录》可能会有争议,因为列入就意味着可以食用,不列入就会影响产业发展。但我想支持不列入的人会更多吧。

猫狗以后能食用吗?

猫狗主流是宠物,人工养殖食用不多,现在它们均不在《名录》中,所以按照食用是违法。预计未来列入《名录》的概率也不是很大,如果没有列入,这就意味着以后在国内吃猫狗就是违法,狗肉节以及相关餐饮业怕是要凉凉了,改弦易辙才能有活路。当然,不排除会把人工养殖的肉狗列入《名录》允许使用,但在管理上有难度。

公众利益最大

当然,列入《名录》的畜禽品种只是相对安全,并非绝对安全,事实上人畜共患病可以列出长长的一个名单,比如禽流感、狂犬病、布鲁氏菌病、弓形虫病、牛结核病、口蹄疫、钩端螺旋体病、炭疽、沙门氏菌病等。前些年,H5N1、H7N9也曾引会社会的高度关注。所以,即便是《名录》中的畜禽品种,也要在严格检疫合格之后才能上市。

禁止食用人工养殖的陆生野生动物,如果不能列入《名录》,势必会对相关从业人员产生影响,都不能吃了,意味着生意就没了。然而公众利益最大,SARS和新冠肺炎的教训太大,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必须革除。

好在《决定》人性化的指出,要支持、指导、帮助受影响的农户调整、转变生产经营活动,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补偿。

总之,学费可以交,但不能总在同一个地方摔倒,从事陆生野生动物养殖业的养殖场(户),顺应趋势,果断退出是为人为己的上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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