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公示2020010号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河南省医疗机构管理办法》和《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经市卫生健康委审核,现将拟执业登记的医疗机构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以公布之日算起。公示期内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对与事实不符的内容,任何个人和单位都可向我委以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问题,反映的问题必须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公示期间受理科室:禹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卫生健康窗口,联系电话:2076717


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公示2020010号

禹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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