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收回扣、遇黄牛怎么管?这个五一起实施的条例都规定清楚了

上海市首部关于司法鉴定的地方性法规《上海市司法鉴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0年5月1日实施。今天,市司法局、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市高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相关情况。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上海将明确对“法医类、物证类、声像资料、环境损害”四类外其他鉴定机构、其他鉴定人依法加强监管和信息引导。

上海司法鉴定管理工作在全国起步较早,近年不断发展壮大,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平均业务量始终处于全国前列。截至2019年底,全市经市司法局审核登记的“四大类”鉴定机构57家,鉴定人718名。2019年办理“四大类”司法鉴定业务12.3万件,比2018年增长3.80%。

本市司法鉴定行业总体规范有序,但准入门槛低、执业能力参差不齐、执业活动不规范和鉴定黄牛“一条龙”服务等问题依旧突出,亟需强化监管和规范。

因此,《条例》明确,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四类外其他鉴定机构、其他鉴定人的审核管理,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可以通过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发布其他鉴定机构、其他鉴定人的主体信息等。《条例》对其他鉴定机构、其他鉴定人从事司法鉴定活动的程序和标准,以及投诉处理和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分别作了相应规定。

针对本市存在鉴定“黄牛”揽案包案、鉴定机构支付回扣承揽鉴定业务、违规设点等突出问题,专门规定了执业禁止条款,明确不得以支付回扣、介绍费等不正当手段招揽司法鉴定业务等,着力打击司法鉴定乱象。而且从2020年1月1日起,所有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意见书必须由“智慧司鉴”系统赋码,否则视作虚假鉴定意见。此举从源头设卡,堵截“黄牛”介入通道,精准打击行业乱象,减少鉴定人职业风险,降低投诉案件比例。目前该系统已经在全市各“四类”内鉴定机构安装使用,平台已上线鉴定案件7万余个。

2019年,《条例》被列为上海市人大常委会立法正式项目,上海市人大监察司法委全面了解司法鉴定管理工作现状,梳理提炼了上海司法鉴定行业存在的“乱象”和立法需要破解的10个核心问题,逐项提出立法建议。《条例》凝结了20余年来司法鉴定管理的经验总结,直面司法鉴定行业管理的难点、痛点,回应办案机关和社会民众的关切、需求,对上海司法鉴定行业长远健康发展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上海市司法局表示,将继续健全司法鉴定相关配套制度体系,今年还计划出台《司法鉴定人执业保障的若干意见》《司法鉴定机构分类管理办法》等若干制度;修订司法鉴定行政审批办事指南,优化办事流程;梳理《条例》所涉及的行政处罚事项,细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和执法指南,为执法实践提供规范指导;不仅要强化与其他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还采取了各类宣传手段,将普法工作融入日常管理执法工作全过程。

栏目主编:王海燕

题图来源:4月21日,上海市司法鉴定管理条例新闻发布会现场。刘雪妍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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