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日起,福州啟用不動產登記證明電子證照

20日起,福州啟用不動產登記證明電子證照

為進一步落實 “放管服”改革工作精神,積極優化營商環境,加快推進“互聯網+不動產登記”工作,多舉措提高便民服務效率,經研究決定,自2020年4月20日起,福州市本級(鼓樓區、臺江區、倉山區、晉安區、馬尾區)通過金融信貸業務系統與不動產登記系統直連(或專線連接)方式(以下簡稱“系統直連”)受理的不動產抵押權登記、預購商品房抵押權預告登記正式啟用《不動產登記證明》電子證照。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不動產登記證明》電子證照的申請和頒發

自2020年4月20日起,通過系統直連方式申請的不動產抵押權登記、預購商品房抵押權預告登記事項,准予登記的,原則上只頒發電子版《不動產登記證明》,不再頒發紙質版《不動產登記證明》。

二、《不動產登記證明》電子證照的效力

通過系統直連辦理的不動產抵押權登記、預購商品房抵押權預告登記頒發的電子版《不動產登記證明》,與紙質版《不動產登記證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可作為法定辦事依據和歸檔材料。

三、《不動產登記證明》電子證照的查看和下載

已與我中心簽署戰略合作協議的金融機構可利用授權賬號通過系統直連方式實時查看、核驗、下載2020年4月20日後受理辦結的《不動產登記證明》電子證照。

特此通告

福州市不動產登記和交易中心

2020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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