懂勞動法的HR,幫騰訊省了500萬

騰訊又上熱搜了。
這一次引發熱議的,

是一個員工的勞務糾紛。
騰訊高級工程師閆先生,被騰訊的一位HR林女士辭退,理由是每天在崗不足8小時。嚴先生提出仲裁,反訴加班費等500餘萬,但兩度敗訴。


懂勞動法的HR,幫騰訊省了500萬


閆先生表示:從我入職時,騰訊就是彈性工作制,從來不考勤。騰訊員工在工作日18點以後繼續工作是常態,騰訊僅拿出10-18點時段的監控沒有任何說服力。


兩次敗訴後,閆先生準備向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再次上訴。


懂勞動法的HR,幫騰訊省了500萬


隨後,騰訊也給出了自己的回應。

跟進這次事件的HR林女士表示:該前員工被辭原因,是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包括不接受日常工作安排。在上級和HR反覆要求下,仍拒絕履行崗位職責,且多次缺勤及曠工等,並非只因為在崗時間不足8小時而被辭退。


總之,雙方各執一詞,咱們作為局外人得到的信息有限。


但說句實在的,懂得人都懂。對於大公司來說,錢都是公司的,不到萬不得已,誰都不會為了公司的錢去自己得罪人。


大公司但凡你工作上點心,就肯定是香餑餑,誰也不會開除一個能幹活兒的人。但很多人上到一個位置之後,不是混吃等死等股票到期,就是磨洋工混工資。


而且閆先生的訴求也很簡單,只要不讓他離職怎麼樣都行...


根據騰訊內部同事反映,閆先生在騰訊工作了7年,每年光工資和其他福利就不知道幾百萬,單身買了深圳南山170平的大房子,做的還是再基礎不過的工作,就這樣還遲到、早退、不在崗,不彙報工作,現在被開了又要500萬賠償...


被開應該是必然的吧?


而不談道德層面,單從公司和HR角度上看這次事件。騰訊這位HR的處理和操作,堪稱是教科書級的:


1、解職當天,第一時間封停工卡、內網賬號、公司郵箱等所有騰訊內部權限和資料。避免了很多不必要的麻煩。


2、合理擬定解職理由,並提供充分的證據,規避仲裁風險。


3、提供了包含工作安排郵件、溝通往來記錄、休假記錄、日常管理記錄、辦公樓視頻等在內的整體證據鏈。

......


可以說,這位HR的一通操作,價值百萬,幫騰訊省下不少錢。


如果是你,面對這種高仲裁風險的事件,你能處理好嗎?


我記得有個資深HR和我說過:HR的價值,2008 年是個分水嶺。


08 年以前,HR是幸福的,新勞動法未生效,勞動爭議較少,企業佔據絕對優勢。


但十年以後,2018 年全國範圍內公開勞動爭議一審判決案件共有 57385 件,員工勝訴比例達 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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