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度假區的建設當成謀取私利的機會,浙江湖州市政協原副主席葛偉被“雙開”

把度假區的建設當成謀取私利的機會,浙江湖州市政協原副主席葛偉被“雙開”

日前,經中共浙江省委批准,浙江省紀委省監委對湖州市政協原黨組成員、副主席葛偉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監察調查。4 月 16 日,浙江省紀委省監委網站官方公眾號對此進行了通報。

經查,葛偉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毫無黨性原則,對抗組織審查,製造還款假象,轉移涉案物品,與他人串供;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消費卡;欺瞞組織,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規從事營利活動,搞權色交易;貪慾膨脹,把度假區的建設當成謀取私利的機會,大搞權錢交易,單獨或夥同他人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葛偉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生活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葛偉開除黨籍處分;由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受賄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葛偉簡歷

葛偉,男,漢族,1964 年 1 月出生,浙江長興人,1981 年 12 月參加工作,1984 年 10 月加入中國共產黨,中央黨校大學學歷。

1981.12 — 1986.12 長興縣小浦鎮財稅所專管員

1986.12 — 1990.07 長興縣財稅局辦事員

1990.07 — 1992.02 長興縣管埭鄉鄉長助理

1992.02 — 1992.09 長興縣管埭鄉黨委委員、鄉長助理(1992.01 — 1992.04 掛職紹興縣雙梅鄉黨委委員)

1992.09 — 1994.11 長興縣夾浦鎮黨委副書記、鎮長

1994.11 — 1998.01 長興縣呂山鄉黨委書記

1998.01 — 1999.12 長興縣計劃與經濟委員會黨組書記、副主任

1999.12 — 2001.12 長興縣計劃與經濟委員會黨組書記、主任

2001.12 — 2003.05 長興縣計劃與經濟委員會黨委書記、主任

2003.05 — 2006.12 長興縣經濟技術開發區黨委書記、管理委員會主任(2003.05 — 2004.01 長興縣外經貿局局長,招商局局長)

2006.12 — 2010.05 湖州太湖旅遊度假區黨委委員、管理委員會副主任

2010.05 — 2010.07 湖州太湖旅遊度假區(湖州農業對外綜合開發區)黨委委員、管理委員會副主任

2010.07 — 2010.11 湖州太湖旅遊度假區(湖州農業對外綜合開發區)黨委副書記、管理委員會副主任

2010.11 — 2017.04 湖州太湖旅遊度假區(湖州農業對外綜合開發區)黨委書記、管理委員會主任

2017.04 — 2018.05 湖州市政協黨組成員、副主席,湖州太湖旅遊度假區(湖州農業對外綜合開發區)黨委書記、管理委員會主任

2018.05 — 2019.06 湖州市政協黨組成員、副主席,湖州太湖旅遊度假區(湖州農業對外綜合開發區)黨委書記

2019.06 — 2019.12 湖州市政協黨組成員、副主席

2019.12 免去湖州市政協黨組成員、副主席職務,撤銷湖州市政協委員資格

瀟湘晨報記者鄔成鼎

【來源:ZAKER瀟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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