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居家養老服務條例》10月1日起施行

《杭州市居家養老服務條例》10月1日起施行

每日商報訊 在家門口養老,成為越來越多老年人的選擇。昨天,杭州市召開《杭州市居家養老服務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新聞發佈會,公佈該《條例》將於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這意味著,居家養老服務規範化發展有了法律保障。

此次《條例》將固化杭州在居家養老服務的經驗,對存在的痛點難點提出解決之道,切實提高杭州老年人的幸福感和獲得感。

居家養老服務涵蓋7個方面

80歲以上老人可享一定時數免費服務

居家養老服務到底包含了哪些內容?本次《條例》進行了明確。主要包括生活服務,醫療衛生和護理服務,安全指導、緊急救援服務,精神慰藉服務,有益於老年人身心健康的服務,法律諮詢等服務,涵蓋7個方面。

值得關注的是,有杭州市戶籍且居住在杭州的居家老人,還可享受由政府提供的這些服務。

比如,八十至八十九週歲老年人享受每月不少於3小時的免費居家養老服務;九十週歲以上老年人享受每月不少於6小時的免費居家養老服務。

對一些特殊家庭老年人,如計劃生育特殊家庭、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最低生活保障邊緣家庭、支出型貧困基本生活救助家庭中的重度失能失智、中度失能失智的老年人,均可享受一定時間的免費居家養老服務,其中重度失能失智老年人每月不少於52小時,中度失能失智老年人每月不少於38小時。

八十週歲以上老年人還可享有高齡津貼等。

上門診療、護理等服務費用可納入醫保

支持養老機構設置家庭養老床位

醫養結合也是本次《條例》中較有特色的內容,具體在健全基層醫療衛生服務網絡、鼓勵醫療機構設立養老機構等方面進行了規範。

《條例》提出,基層醫療衛生服務機構應當為居家老年人提供五方面的服務,包括建立個人健康檔案;開展家庭醫生簽約服務;與居家養老服務機構簽約合作,在符合條件的機構內提供醫療服務等。

醫療機構應當開通預約就診綠色通道,為居家老年人特別是高齡、特殊困難老年人提供醫療巡診、健康管理等服務。其中,上門診療、護理和家庭病床服務費用按照規定納入醫保支付範圍。而有條件的綜合性醫院應當開設老年病科,做好老年慢性病防治和康復護理相關工作。

值得一提的是,《條例》支持養老機構或者居家養老服務機構設置家庭養老床位,今後還將進一步建立健全醫療機構與養老機構、家庭病床服務與家庭養老床位服務之間有序互轉的評估、運行和監管機制,把專業的機構養老服務接進家門。

多渠道提高養老服務人員待遇

探索建立子女護理照料假制度

本次《條例》也在資金、稅費、人員力量等方面,對居家養老服務進行激勵保障。

《條例》提出,應當對為特殊困難老年人提供短期託養服務的居家養老服務機構、為居家老年人提供簽約服務的基層醫療衛生服務機構等給予相應補貼。

如何逐步改善和提高養老服務人員的待遇?《條例》也作出了具體要求。

比如,建立養老服務人員培養、使用、評價和激勵機制,通過建立培訓基地和實習點等方式,加大養老服務人員培養力度。同時,鼓勵大專院校開設養老服務相關專業課程,畢業後進入居家養老服務機構、醫養結合機構工作的,給予入職獎勵和補貼。

值得一提的是,杭州將探索建立子女護理照料假制度,老年人患病住院治療期間,鼓勵用人單位支持其子女進行護理照料。

接下來,杭州將進一步研究制定《條例》實施意見和相關配套政策,不斷健全居家養老服務基本保障制度。

來源:杭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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