聾啞“打工人”見義勇為受傷,傷人者不見蹤影,法院出面了……

錢江晚報·小時新聞記者 唐旭鋒 通訊員 關耳

聾啞“打工人”見義勇為受傷,傷人者不見蹤影,法院出面了……

小何是一名在寧海縣打工的小夥,因為一次見義勇為受傷,打他的人卻再也聯繫不上。這事最後走法律程序到了法院。

小時新聞記者今天從寧海法院獲悉,由於被告一時聯繫不上,為了不讓好人流血又流淚,在法官的協調下,小何所在的公司對他進行了補償和表彰。

看到小何拿到了5000元補償金,臉上也露出了久違的笑容,這一個月來,壓在法官王澤煒心中的石頭也終於放下了。

事情還要從5個月前一次見義勇為開始說起。

今年26歲的小何是一名聽力殘障人士,來自雲南永仁,在寧海某照明科技有限公司上班。今年5月的一天,剛下班的小何看見工廠門口有一一群人在打架。出於熱心,小何趕忙上前拉架,沒想到就在這時,其中一人卻拿出了水果刀。眼看事態即將失控,而自己又無法用語言進行預警和勸阻,情急之下,小何毅然上前奪刀。在爭奪過程中,小何的手腳以及背部被多處劃傷。所幸傷人的王某最終被制服。

事後,傷人的王某被警方處以15日行政拘留並罰款。但對於小何的傷,王某卻始終以沒錢為由拒絕賠償,最後乾脆玩起了“失蹤”。

小何見索賠無望,便在今年10月,一紙訴狀將王某起訴至寧海法院,要求其賠償醫療費、誤工費等共計7800餘元,希望以此來彌補自己的損失。

然而,案件一開始就遇到了麻煩。在送達過程中,承辦法官發現,被告王某是陝西人,來寧海只是臨時過渡,根據現有的聯繫方式和地址無法找到他。之後法官又嘗試電子送達、前往王某曾居住的暫住地、將應訴材料寄送到老家等方式,但均一無所獲。

應訴材料無法送達,這意味著案件必須走公告程序,而公告案件的審理週期最少也需要三個月時間。況且,就算法院最終判決支持了小何的訴請,後續的執行還是一個棘手的問題,小何能否及時得到賠償仍是未知數。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一般情況下,因見義勇為遭受人身損害的,依法應當由侵權人賠償。如果沒有侵權人、不能確定侵權人或者侵權人沒有賠償能力的,賠償權利人可以請求受益人在受益範圍內予以適當補償。但小何這個案子比較特殊,因為沒有明確的受益人,所以在這方面也無從下手。”承辦法官王澤煒表示。

為了不讓好心人流血又流淚,王澤煒又前往小何所在的公司,將實際情況告訴了公司負責人。聽了小何的事蹟後,負責人表示非常感動,認為小何這種在危急關頭挺身而出的行為,是一種可貴的品質,值得得褒獎和弘揚。表示代表公司會對小何進行補償並對其進行表彰。

拿到補償後,小何也撤回了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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