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电子警察抓拍重、中型货车违反禁令标志违法行为的通告
为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保障道路交通通行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阜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根据道路交通管理工作需要,将于2020年5月1日起启用11处抓拍重、中型货车违反禁令标志违法行为的电子警察设备,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现将新启用的的设备地点通告如下:
1、富陂大道与环城南路交叉路口南侧(煤建公司路口)
2、富陂大道与淮河路交叉路口东侧(雷克泰路口)
3、富陂大道与谷河路交叉路口东侧(卫健委路口)
4、富陂大队与环城北路交叉路口东侧(教育局路口)
5、富陂大道与陶子河路交叉路口东侧(中山医院路口)
6、富陂大道与阜政路交叉路口东侧(北五叉路口)
8、陶子河路与会龙路交叉路口西侧(特殊教育学校门口)
9、鹿城路与涌泉路路口西侧(新一中西路口)
10、鹿城路与涌泉路路口南侧(新一中西路口)
11、鹿城路与仰泉路路口西侧(新一中北路口)
阜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0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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