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立遺囑 你會嘗試嗎?律師稱,可表達情感,不產生效力

微信立遺囑 你會嘗試嗎?律師稱,可表達情感,不產生效力

第一次平臺,可以看到網友留言的“遺囑”。

微信立遺囑 你會嘗試嗎?律師稱,可表達情感,不產生效力

提交個人信息後可以上傳留言、圖片、語音等。

微信立遺囑 你會嘗試嗎?律師稱,可表達情感,不產生效力微信立遺囑 你會嘗試嗎?律師稱,可表達情感,不產生效力

再選擇何時發送給何人

泉州網4月22日訊(記者 許奕梅 李波玲)過去提到“立遺囑”,很多人認為那是老年人的事。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很多人感受到了生命的脆弱,對生死也有了更多感悟,寫遺囑變得不再突兀。近期,“微信遺囑”功能開通後,許多人前去體驗。據不完全統計,已有近萬人使用,十幾萬人進行了諮詢。

記者體驗 創建留言 需登記身份信息

日前,記者在關注微信遺囑的相關公眾號後,選擇“情感遺囑”小程序,界面上先出現“幸福留言”字樣,可以先瀏覽網友留言:“老公:銀行卡在臥室中間抽屜暗格裡,卡號和支付寶賬號是……”“兒子,當醫療努力已經沒意義時,千萬別給我插管子,讓我安安靜靜地走……”

在輸入姓名、性別、證件類型等信息後,便可創建自己的留言信息,最多3000字,還可以上傳或錄製視頻、錄音和圖片等文件類型。

據瞭解,“微信遺囑”的功能為市民提供免費的線上“幸福留言”,而之後如市民上傳一定量的圖片或視頻,則平臺會收取幾塊錢的系統維護費用。記者發現,後期根據上傳文件的數量,也會收0.8元到9.8元不等的費用。

創建留言後,用戶需要再選擇發送方式、遞送日期、寄送方式。記者看到,用戶可選擇約定多少年後,由該遺囑庫將留言內容傳送給用戶想傳遞的人。

據瞭解,對於“選擇本人去世後遞送”的方式,該遺囑庫一方面正在進行相關大數據的對接工作,另一方面也提供了“查詢留言”功能,被傳遞人可輸入信息,查詢自己的親人離世後有無給自己留言。如提交留言,需要綁定手機線上支付。

市民看法 電子遺囑是時代發展的產物

市民林先生認為,立下遺囑是有必要的,可以按照自己的意願安排後事,讓後輩瞭解自己的想法,避免不必要的糾紛。“電子遺囑是科技發展、社會進步的產物,將來完善後是可行的。”林先生說,微信賬號也屬於個人財產的一部分,用這樣的方式立下遺囑,未嘗不可。

與之觀點相同的“60後”陳先生認為,立遺囑並不可怕,而且很重要。“現在的年輕人很多是獨生子女,許多老一輩會想當然以為獨生子女是唯一繼承人,這種傳統觀念應該糾正。”陳先生告訴記者,科技發展日新月異,“微信遺囑”的萌芽讓更多人重視立遺囑,今後也許還會有其他更加合規合法的電子遺囑形式出現。

“情感遺囑”更像傾訴“樹洞”

“80後”市民何先生則認為,“微信遺囑”看著是新鮮產物,引無數網友爭相體驗,但是否具有法律效力,還有待商榷。“立遺囑不是兒戲,必須三思。”何先生說,目前看來這種方式更像是“樹洞”功能,把平時難以啟齒的心裡話通過“遺囑”告訴家人,是一種情感傾訴。

“90後”林女士表示,如果要立遺囑,她更傾向於找正規的公證處或是專業律師諮詢,以完整的法律流程正式立下遺囑內容,避免“朝令夕改”。

微信遺囑見證一種新生命觀

也是“90後”的黃先生則認為,一些新的觀念開始流行,類似“如果明天就是生命中的最後一天,你會怎麼度過”這樣的問題,很多年輕人都思考過,答案五花八門。這種對死亡的新看法,絕大多數時候會給人一種積極的心理暗示。向死而生,或者意識到自己生命的有限,更珍惜現在。這次疫情中立下遺囑的人,很多也都發現自己和家人的關係得到了改善。人們不再斤斤計較,而是彼此更加寬容了。

黃先生說,不管你身體多麼強壯,偶爾意識到自己會死這個事實也非常重要。嘗試著立下“遺囑”,那是你生命中的“重要清單”,或許你看待生活的視角從此變得不同。

律師說法 不符合法定形式 不產生遺囑效力

華僑大學法學院講師、執業律師謝達梅表示,我國《繼承法》對遺囑的形式有著明確規定,法律上遺囑的形式,分為公證遺囑、自書遺囑、代書遺囑、口頭遺囑、錄音遺囑。目前“微信遺囑”還不在其中。

謝律師指出,對此“微信遺囑”相應界面有提醒稱,不作為法律意義的遺囑。該遺囑庫也曾公開表示,“微信遺囑”服務實際是一種“情感遺囑”,主要是用來傳遞親人、朋友間的叮嚀和囑託,不作為法律意義的遺囑。

謝律師指出,“情感遺囑”不涉及財產,線上遺囑的形式也不符合遺囑的法定形式。這項“微信遺囑”功能更像是一種情感留言,不是遺囑行為,就算涉及財產,也不會產生遺囑繼承的效力。對此,她建議民眾注意甄別,僅在微信留個言,不會產生遺囑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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