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評“一個縣醫院的院長職權範疇”

一個“縣醫院”的院長職權有多大?說了你可能不信!

縣醫院的院長,是負責縣醫院全面工作的,權利說大,那就極大,說小,那就極小。

縣醫院的院長,可以根據業務需要,招聘臨時工。這個伸縮度就非常大了,因為有些縣醫院臨時工好幾百人呢。如果你想幹這些臨時工的話,院長權利那就顯得特別大;反之既然,你不想幹這些活,就無所謂了。

縣醫院基本上都是縣裡最好的醫院了,現在條件應該都是很好的。如果是一個經濟強縣,那縣醫院的規模肯定就是更大了。規模越大,病床數量越高,收入越高,人員越多,設備和醫療儀器,每年採買的藥品,還有病房建設和裝修工程等項目就會越多

億元規模越大,收入越高,拿工資可能就越高,那麼這個醫院的吸引力就越大,想進到醫院的人員就會越多。而且每年醫院都要提拔和晉升一批人員,還要新招人員,這些工作一般都是要院長點頭同意的,每年提拔的人員職位和每年新招醫生和護士的多少也是院長等研究決定的,而且招誰也是院長等研究決定的。

醫院規模越大,用到的藥品器械等越多。這些招標採購也都是提前選定多個品牌,經過招標以後,院長辦公會等批准同意的。這些主要包括醫療器械,包括藥品,包括儀器設備的採買等。這些都是權力的體現啊。

人事方面,主要還是職稱、優秀之類的,這類全力雖然有,但是影響不是特別大。主要還是以上權利比較大。

當然了,還有其他方面能體現出權力,比如評先,比如職稱評定等等,還有好多方面能夠體現出院長的權力的。一句話,只要是在醫院的範圍內,院長的權力是無處不在的。

綜上說述,一個縣醫院的院長的權力還是不小的,只要是在醫院範圍內,院長的權力就是無處不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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