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如何成為米歇爾·奧巴馬

美國前第一夫人米歇爾·奧巴馬,出了一本自傳,名為《成為》,迅速火爆歐美,預售時已經登上亞馬遜全榜第一,上市一個月不到,銷售超過500萬冊,刷新2018年英文圖書銷售記錄。

我是如何成為米歇爾·奧巴馬

節選部分記錄了這位優秀的美國黑人女性,如何從普通人成為米歇爾·奧巴馬的成長經歷。

1964 年,我出生在芝加哥南城的一個黑人家庭裡,我們一家四口人,我還有一個哥哥。

我是如何成為米歇爾·奧巴馬

△ 米歇爾小時候和爸媽哥哥

那時候的美國正處在震盪之中,肯尼迪遇刺,馬丁·路德·金被人槍殺。

很多白人家庭從市中心搬到了郊區,因為那裡環境更好、學校更好、房子更大、犯罪更少。

城裡的白人變得越來越少。

而我們家就是留在城裡的黑人家庭,我們沒有自己的房子,跟親戚住在一起。

爸爸是一個普通的藍領工人。

而媽媽早早開始教我讀書認字,她帶我去圖書館,一泡就是大半天。

所以我對自己的閱讀能力特別自信。

上幼兒園第一件事,老師教大家認讀一組新單詞,我摩拳擦掌,躍躍欲試。

這是一組顏色詞:

“red”“blue”“green”“black”“orange”“purple”和“white”

我很順利地念出了前面 red、blue 這些單詞,所以我念得很快。

但是念到 orange 的時候就卡了一下。

唸到 white 的時候,我的腦袋就蒙了。

那天晚上我躺在床上,滿腦子想的都是 white white white,我覺得自己特別丟人,我覺得自己好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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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米歇爾在幼兒園(三排右數第二個)

其實我心裡念念不忘的,是把所有單詞全都念對的同學,老師獎給他們一人一顆金箔紙做的小星星,戴在了他們胸前。

我不甘心。

第二天上課的時候,我要求重新念一遍卡片。

老師不同意,說還有別的課要上,但我堅持要重念。

一氣呵成。

唸到 white 那個單詞,我幾乎是扯著嗓子喊出來的。

那天下午,我昂首挺胸地回到家,胸前彆著一枚金色的小星星。

從很小的時候,我就覺得,學習就像一場遊戲。

在遊戲中佔了上風的時候,我是最高興的。

很小的時候,大人問我:長大了你要做什麼呀?

我驕傲地說:我要做一名兒科醫生(pediatrician)。

大人都說:天哪,這丫頭可真了不得!

我洋洋得意。

多年以後的我,也並沒有什麼兩樣。

小學二年級,我跳級了,因為太簡單,直接跳到了三年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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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米歇爾小學五年級(第三排正中間)

到高中的時候,我考上了芝加哥還不錯的一所學校,叫惠特尼·揚高中(Whitney Young High School)。

在那裡,我感到了自己的渺小。

我頭一次跟很多白人子弟一塊兒上學。

因為我們那時候上學是有種族比例分配的,黑人要佔到百分之多少。

一開始,我都不能確定,我是不是跟同學們一樣聰明。

在食堂打飯,認識新朋友的時候,我一直在懷疑自己:我不夠優秀,不夠優秀。

所幸我後來發現,只要我多花一些時間,我就能迎頭趕上。

我在高中幾乎是全 A 的成績。

哥哥考上了普林斯頓,所以我也想去那裡。

我以排名前 10% 的優異成績,從高中畢業。

我還進入了美國國家高中榮譽生會(National Honor Society)。

但是在我申請大學之前,學校給我安排了一個專業的升學顧問做諮詢,

瞭解了我的情況以後,她兜頭就潑了一盆冷水:

“我覺得你不是上普林斯頓的料兒。”

我心裡又犯起了嘀咕:這麼說我還不夠優秀。

那天離開那個顧問的辦公室以後,我胸口憋著一股氣,我惟一的想法就是:我要證明給你看!

我沒有顯赫的背景、過硬的推薦,努力——是我唯一能做的事。

6 個月後,普林斯頓大學的錄取通知書寄到了我家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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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歇爾在普林斯頓大學

在普林斯頓,我發現兩個特點:白人多,男生多。

男生的數量是女生的 2 倍。

而黑人才不到學生總數的 9%。

我是一個扎眼的少數派。

大學的時候,我每時每刻都在學習。

我默默地、堅定地達成一個個目標,下定決心,在每一個框框裡打勾“√”。

每一次證明自己之後,還有下一次挑戰等著我。

我問自己:“我是不是足夠優秀了?”

我在意別人的眼光,我希望獲得人們的肯定。

從普林斯頓畢業以後,我又去哈佛大學的法學院,攻讀博士。

這就是我一環扣一環的童年時光和教育生涯。

我以為人生就應該都是這樣,按部就班,穩紮穩打。

直到他的出現,打翻了我人生的調色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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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米歇爾·奧巴馬哈佛畢業照

02

一個實習生,改變了我的一生

畢業以後,我順利進入了盛德律師事務所工作。

每天,我踩著高跟鞋,穿著阿瑪尼套裝,到芝加哥市中心一座摩天大樓的 47 層上班。

我加入了夢寐以求的精英群體。

25 歲,我就有了助理。

下班以後,我像很多都市白領一樣,去做有氧健身運動。

我掙的錢比爸媽一輩子掙的錢都多。

有一天,公司的高級合夥人問我:你能不能給一個馬上要來報道的暑期實習生做督導?

我說:當然可以啊。

我不知道,我的生命軌跡從此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

同事們都說,來的是哈佛大學法學院的一個明星學生。

他的名字叫貝拉克·奧巴馬(Barack Oba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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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這個奧巴馬同學,上班第一天就遲到了。

那天下著暴雨,我還準點到了單位。

我一邊忙,一邊等他。

我問助理:“那傢伙還沒來嗎?”

“親愛的,還沒來呢。”

她知道我受不了別人遲到,我覺得那樣很傲慢無禮。

同事們早都傳開了,說他剛法學院一年級結束就來了,我們盛德招實習生一般都只招二年級的。

他等於是破格錄取了。

哈佛的一位教授,也是盛德的一個合夥人的女兒說:

奧巴馬是她遇到過的最有才華的法學院學生。

還有面試他的秘書也說:他人長得很帥。

我嚴重懷疑他們所說的一切。

我看過他簡歷上的大頭照,呆頭呆腦的,長得也一般,笑的時候咧著一口大白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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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了十分鐘,他到了前臺,我去接他,他不好意思地咧嘴一笑,比我想象得要高一些、瘦一些。

(當然我也有 1 米 8 的大個兒呢。)

他知道自己是頂著天才的名聲來的,但他倒也沒有恃才傲物的勁頭兒。

我帶他參觀了公司。作為他的督導,我的職責就是給他提供建議,讓他在這兒有歸屬感。

只不過他比我大三歲,我發現他也不需要什麼建議,他在工作上很嫻熟。

但他並不是像我這樣,一步一步走向成功的。

他在哥倫比亞大學畢業以後,工作了幾年,才考的哈佛研究生。

我覺得這種規劃非常隨性,像是人生路上的即興穿梭。

這跟他漂泊不定的家世背景也有關係。

他爸爸是肯尼亞的黑人,早年因為車禍去世。媽媽是美國的白人。

他在夏威夷出生,又在印尼生活了 4 年,在洛杉磯讀了兩年書,又轉學到哥倫比亞。

在上哈佛研究生之前,他在一家非營利組織裡,做社區工作者,幫助重建社區、創造就業,年薪只有 12000 美元。

他去上法學院,是因為基層的工作讓他看到:重大的社會變革,不僅需要基層人員的工作,還需要更強大的政策,和政府的行動。

我發現我也開始有點崇拜他了,崇拜他的那份自信,還有認真。

不過我可從來沒把他看成是約會對象。

有一天吃完午飯,我發現他還抽菸——我可非常討厭抽菸的人。

在我心裡,我想他也就是——我帶過的一個很優秀的暑期實習生,僅此而已。

我要把事業放在第一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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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的幾周裡,他每天下午晚些時候,都會來我辦公室坐坐,跟我聊會兒天。

畢竟律所裡 400 多個律師,只有 5 個律師是黑人,所以我覺得還挺正常的。

不管我承不承認,我們的關係都在發生微妙的變化。

當我工作太忙,跟他見不上面的時候,我都會想到:他在做什麼呢?

如果他沒有出現在我的辦公室門口,我多少會有些失望。

我對他有感覺,但這種感覺被我隱藏了起來,藏得很深。

我不允許我的事業和生活出現任何變數,我要穩步前進,因為再過幾年我就可以做到合夥人的級別了。

或許我可以假裝忽略:我們之間正在萌發、滋長的感覺。

但他可沒有“假裝忽略”這一點。

有一天吃午飯的時候,他跟我說:“我覺得我們應該約會。”

“什麼,你跟我?”我假裝震驚的樣子——你怎麼會這麼想呢?

“我告訴過你,我不打算約會,而且我是你的督導。”

他苦笑了一下:“這算什麼理由,你又不是我的老闆。”

“而且你很漂亮。”

那年夏天,事務所給我們組織了一些活動,有一天晚上,去附近的一個劇院看音樂劇《悲慘世界》。

我給我們倆報了名,督導帶著實習生去,挺正常的。

結果那天的演出非常糟糕,讓我感覺如坐針氈。

我倆苦笑地對視了一眼。

他直起身來:“咱們出去怎麼樣?我們可以現在就走。”

其實我是個一向做事有始有終的人,只是那天我不知道為什麼,我跟著他溜出了劇院。

我們倆去了附近的一家酒吧。

兩天以後,我跟他去參加了一個燒烤派對。

我看著他跟一些男同事打起了籃球,我假裝跟旁邊同事的妻子講話,有一搭沒一搭的,可我的眼睛一直盯著他。

我看著他在場上矯健的身影,我的心裡第一次被他這個人……打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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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晚上,我們開車回到市區,我內心裡感受到一種新的疼痛,一顆新播下的種子,它渴望破土而出,渴望發芽。

那是 7 月份的盛夏,而他 8 月份實習結束就要走了。

一股暖流在我的脊背上蔓延開。我在心裡和自己作鬥爭。

我是不是可以,試著跟他交往一下?

我沒有把握,我不知道怎麼做才合適。

可我突然覺得,我不想再等到什麼都有把握了。

車子開進了小區,我腦袋還是有點懵。我們都等著對方說“再見”。

他抬起頭看著我。

“我們去吃個冰激凌吧。”

他家旁邊有一個冰激凌店,我們要了兩個甜筒,在步行街上找了個地方。

我們伸直了膝蓋,挨近了坐著。

在外頭轉悠了一天,雖然很累,但是很開心。

我們吃著,沒有說話,擔心冰激凌化掉。

我不知道,他可能看出來我的內心已經開始鬆動了。

他好奇地看著我,臉上掛著一絲微笑:

“我能吻你嗎?”

就這樣,我把身體靠了過去。

一切都變得明朗起來。(Everything felt cle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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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奧巴馬伕婦年輕的時候

03

奧巴馬你個大騙子!

貝拉克·奧巴馬是一個超級愛讀書的人。

他對物質方面沒什麼要求,他的錢基本都花在書上。

啃那些文學、哲學類的大部頭,對他來說都是稀鬆平常的事情。

他每天都要看好幾份報紙,關注各種時事動向。

而我們住的地方離街面很近,晚上有各種吵鬧聲。

我覺得聽著很鬧心,他不覺得有什麼,他能安之若素。

有一天睡了一會兒,我醒過來,我發現他正盯著天花板發呆,他的輪廓被外面的街燈照亮了。

我說:

親愛的,你在想什麼呢?

他轉過頭來,看著我,笑容有點靦腆:

哦,我剛在想收入不平等的問題。

我:……

後來我知道了,他喜歡思考那些抽象的、宏大的問題,他總覺得自己能為這些問題做些什麼。

他確實是個很“別緻”的男人。

他第一次到我們家見我爸媽的時候,爸爸就很欣賞他。

只是他們覺得小夥子太優秀了,沒敢抱什麼奢望。

後來我哥哥告訴我,我倆走了以後,爸爸搖搖頭,笑了起來:

“小夥子人是挺不錯的。可惜長不了。”

他確實有一種魅力,就是志存高遠。

就像當年他在我身邊做實習生一樣,在工作中,我看得到他的謙卑,還有他願意為了更宏大的目標,犧牲自己的需求。

打球的時候,我哥哥說:“他不霸著球,但他是個有膽識的人。

他是《哈佛法律評論》期刊,創刊 130 年來,第一個黑人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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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以後,他本可以頂著“明星實習生”的光環,到盛德這樣薪水豐厚的律所工作,但他沒有這麼做。

他有著強烈的使命感,他在芝加哥主持選民登記運動,為一家民權律師事務所工作。

這讓他還清學生貸款的時間延長了 2 倍。

他還在芝加哥大學法學院擔任憲法講師。

他對自己的人生方向如此篤定。

而他強烈的使命感,一直在無形中拷問著我:

因為我對未來的人生感到無比的迷茫。

我討厭做律師,我不適合這份工作,雖然我能把它做好,雖然所有人都認可我。

但是它讓我覺得空虛。

我在這條路上狂奔著追求卓越,可我都沒有注意到:

我可能選錯了路。

我的熱情在哪兒?我怎麼把熱情和有意義的工作結合起來?

我害怕漫無目的的掙扎。

我想要活得像一個完完整整的人。

(I wanted to feel whole.)

可我又渴望立馬得到別人的尊重、得體的收入。

我幾乎沒怎麼認真思考,就進入了法律行業。

我在想:我還能做什麼?我還有什麼技能?

而就在我迷茫的過程中,父親因病去世了,他走的時候才 55 歲。

我最好的閨蜜蘇珊娜因為癌症去世了,她離開的時候只有 26 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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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米歇爾爸爸(左)和閨蜜(右)

我告訴自己:我不能浪費生命。我該行動起來了。

我面試了很多地方,奧巴馬也鼓勵我做各種各樣的嘗試。

1991 年,我開始在芝加哥市政府的公共部門就職,擔任市長助理,同時擔任規劃發展的助理專員。

那一年,他的司法考試通過了,我們去下館子慶祝。

吃著吃著,我們就聊起了婚姻的話題。

他握著我的手,說他全心全意地愛我,但他看不到結婚有什麼意義。

從夏威夷開始,他的生活就一直過得很灑脫、很隨性。他不想被什麼東西束縛著。

聽到他這些話,我頓時就氣不打一處來。

我說:“如果我們彼此相愛,為什麼我們不能用婚姻的形式確定下來?你的尊嚴會受到什麼損害嗎?”

我們總是為這個問題爭來爭去。

每次他一提這個我就火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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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員把飯後的甜點端了上來,

我情緒太激動了,根本沒心情吃什麼甜點。

他把盤子放在我面前,揭開了蓋子。

結果我低頭一看,本來應該裝巧克力蛋糕的盤子裡,放著一個黑色的天鵝絨盒子,裡頭是一枚鑽戒。

我抬頭看著貝拉克,他調皮地看著我。

他在搞惡作劇,故意逗我生氣。

我反應了好一會兒才轉怒為喜。

接下來的事情就很老套了:單膝跪地,求婚,我願意,餐廳裡所有人都在為我們鼓掌。

我呆呆地看著手上的戒指。

他說:“好了,這下你該安靜了。”

你個大騙子。

1992 年 10 月,一個陽光燦爛的星期六,我們結婚了。

我的名字,也從米歇爾·羅賓遜,變成了米歇爾·奧巴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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