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風靡全球四十年的《朗讀手冊》,做有溫度的父母

2020年真是難過啊,每天都在吼娃。

自律的學霸是相似的,不自律的學渣各有各的不同。每天的雞飛狗跳之後,維繫著我和娃“瀕危” 的親子關係的,是睡前故事。

小時候物質貧乏,可以看的只有課本,成年後買書變成執念。如今兒子八歲,我買了八年童書,塞滿兩個書櫃。但是,和孩子一起讀書是為了什麼?我還是時時疑惑。

直到最近,一本叫《朗讀手冊:大聲為孩子讀書吧》的書,讓我生出相逢恨晚的遺憾。

這本書的封面圖畫就特別有意思:天氣晴好,綠草如茵,一位女士背靠大樹捧著一本厚厚的書念著,旁邊的小朋友聽得如痴如醉,連小鳥、兔子都被吸引了。底下兩行小字: 你或許擁有無限的財富,一箱箱的珠寶與一櫃櫃的黃金。但你永遠不會比我富有——我有一位讀書給我聽的媽媽。這話一下子擊中我內心深處,我想起視課外書如洪水猛獸的老爸,想起小學生文化水平的媽媽。既然我沒有這樣的媽媽,我就做這樣的媽媽吧。

讀風靡全球四十年的《朗讀手冊》,做有溫度的父母

跟著吉姆·崔利斯美國著名的閱讀研究專家,跟著這本《朗讀手冊》,大聲為我的孩子讀書。

我一直以為,從胎教開始為孩子讀書,是為了讓孩子的學習贏在起跑線上,其實不然。

原來為孩子讀書的第一個目的,是良好的親子關係。

我記得和兒子讀《母雞蘿絲去散步》的哈哈大笑,角色扮演《鱷魚怕怕牙醫怕怕》的趣味,我們會因為看到一個情景不約而同想到某本繪本有類似的情節而一起哈哈笑。我們有著很多來源於繪本的默契,有愉悅的精神交流。當一切節奏被二胎打亂後,兒子變得越來越暴躁,說啥懟啥,誰說懟誰。等終於騰出時間恢復讀書聊天后,情況才稍稍好轉。

難怪崔利斯說:什麼是我們與年幼孩子聯絡情感的最佳時機,只要一對一即可,一對一的散步,一對一談話或一對一的閱讀,最後你會發現與孩子單獨相處的時間裡,你和孩子之間的爭執和問題都減少了。

我是高中老師,每逢家長會,就有家長或吐槽或求助:“老師,我家孩子根本不跟我說話,一回家就把自己關在房間,不到吃飯時間都不出現。”“跟他說話,只有‘是’和‘不是’,從來沒有第三句。”還有家長苦惱:“以前讀小學時,成績不錯,也特別喜歡纏著我們說話,不知道為什麼現在變成這樣。”我通常報以苦笑,冰凍三尺並非一日之寒,不是嗎?

不是有個段子說過嗎,最鐵的關係是一起開過檔、一起同過窗、一起翻過牆、一起扛過槍。同甘共苦,感情才會密切,孩子對父母也是。孩子喜歡幻想,故事就是最好的遊歷。我們帶著孩子與書中主人公一起玩了一場遊戲、經歷了一次冒險。孩子在笑啊、叫啊的過程中,看到的人、看到的故事、聽到的道理和方法,慢慢就內化變成生命的一部分,養成和父母一致的三觀。

“為什麼你們不願意與父母聊一聊?”我問他們,“等讀了大學,就不會有多少時間陪在父母身邊了。”答案高度一致:“聊啥,他們說的我沒興趣,我說的他們要麼不懂,要麼不屑。”

以前,是孩子想進入父母的世界,瞭解父母的一切。長大了,是父母想進入他們的世界,瞭解他們的一切。沒有從小的陪伴,怎麼會有良好的親子關係?沒有良好的親子關係,聲音連耳朵都進不去,教育又怎能深入心靈?為孩子讀書的最重要目的,是用早期的陪伴作為投資,收穫三觀一致的孩子、暢通無阻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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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孩子讀書的第二個目的,是教孩子“渴望”閱讀

為什麼輔導孩子學習會雞飛狗跳?因為你比他在乎。

崔利斯舉了一個很貼切的例子:你嫌一個男孩子的脖子髒,舉著毛巾和肥皂教會他洗脖子,但你再次看見他時會發現他的脖子還是髒兮兮的。他並不是不知道怎麼洗脖子,他只是不想洗。直到有一天,他遇到了喜歡的人,就會變得乾乾淨淨,因為他在乎了。

為孩子讀書,一是做榜樣,你在乎書;二是帶他體會閱讀的愉悅,讓他在乎書。

天生學霸式的孩子實在鳳毛麟角,遇上了,那是上輩子上上輩子都燒了高香吧,更多的是需要引領、需要督促的普通孩子。小小孩喜歡模仿,如果孩子懂事起,就看到父母經常捧著書看,聽到父母每天給自己讀書,他就接受了“書很好看”這個認知,自然而然喜歡上和父母一起讀書的感覺。

小嬰兒聽不懂故事,但聽得出節奏和韻律。我家有一套《皮特貓》,其中一本講的是皮特貓穿了一雙白鞋子,踩髒了,變成紅色、藍色、棕色,最後踩了一盆水,變成溼漉漉的白鞋子。文中用類似的句子不斷重複皮特貓鞋子踩髒了卻不灰心不沮喪,繼續快樂朝前走的情景,我家爺爺一邊讀,一邊嘟囔怎麼那麼嘮叨,然而孩子看得興高采烈,愛不釋手。

幼兒園娃娃要聽有情節的故事,小學生既喜歡天馬行空的科幻,也喜歡真實世界發生的故事。要勾起他們看書的興趣,就要聊書,像李佳琦推銷貨品那樣“推銷”書。記得讀書時,語文老師講蘇東坡,提起了最經典的《蘇東坡傳》——林語堂寫的那本。我聽得入迷,下課後便去圖書館借傳記,誰知圖書館的老師說:“全借走啦,一本都沒剩,今天好多人問。”其實林語堂的《蘇東坡傳》並不容易讀,然而老師生動傳神地講了一點後,這本書就變得格外好看。

向孩子推銷書並不容易,如果你沒看過,你的推薦語是蒼白無力的。只有來自靈魂的勾引,才可能吸引另一堆靈魂的靠近。一起看書,一同享受閱讀的快樂,那種勾心撓肺按捺不住要把書一口氣讀完的迫切的快樂。同樣的,如果你不瞭解孩子喜歡的書,怎麼有話題聊呢?怎麼可能繼續推薦他們感興趣的書呢?

推銷快樂,前提是你快樂;推銷渴望,前提是你也渴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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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孩子讀書的第三個目的,是把孩子培養成同齡人中的佼佼者。

閱讀的功利性,是激發孩子潛能,幫助孩子學有所成。《朗讀手冊》裡就有這樣的例子:羅伯特·艾倫從沒上過學,只是讀一切他能獲得的書,結果無師自通的學會了很多知識,直接進入大學就讀,三年後以最優秀的成績畢業,進入凡德比大學獲得英文碩士和博士學位,最後在田納西馬丁大學任教。

閱讀之所以能提高學習能力,在於大量有意義的詞彙刺激孩子的腦神經。

孩子生下來時腦袋裡並沒有語言這個概念,他只是看到什麼就模仿什麼。父母是廣州人,孩子就懂粵語;生活在北京,一開口就是京味普通話;而被狼群養大的狼孩只會狼嚎。堅持朗讀給孩子聽,或者陪孩子看書聊書,就是製造精準的語言環境,讓孩子接受有意義詞彙、語句的強化,開發著孩子的理解力。

等孩子開始讀小學了,你就知道讀繪本與不讀繪本的孩子的差距了。孩子接觸單個詞語的頻率將決定他理解的速度。聽得越多,理解力越好。當詞彙量少的孩子還在糾結著這個詞語究竟說什麼時,詞彙量大的孩子已經理解並記住老師講授的內容,能舉一反三了。

不要太信任“超前教育有害論”,超前教育有害,是你強迫孩子無休止地做無趣的機械練習。而父母讀書給孩子聽,卻是將背景知識、詞彙基礎融入愉悅的陪伴中,慢慢滲透。只要是樂在其中的教育,就是有益的。

讀風靡全球四十年的《朗讀手冊》,做有溫度的父母

我們的語文程度取決於對生僻詞的瞭解程度,印刷品的詞彙肯定豐富得多。像暴露在病毒濃度高的環境中容易生病一樣,我們不斷朗讀,孩子聽到準確表達的豐富多樣的句子,模仿這些句子的結構說話,學會的語法比課堂上要多得多。我們的日常用語通常比較貧乏,也不一定準確,只有常常聽文章或者故事,才有可能讓孩子沉浸在豐富而且有條理的語言環境中。

一個青少年如果沒有聽過大量正式且條理清晰的文章或者演講,他語言表達和文字表達能力往往較差。你聽的詞越多,你可以說出來或寫出來的詞也就越豐富,古語有云“熟讀唐詩三百首,不會吟詩也會吟。”大量聽書就是最容易實現的有效接觸大量語言的方式。

崔利斯在《朗讀手冊:大聲為孩子讀書吧》強調說:你為孩子讀的書越多,孩子的理解力就越強,孩子就越聰明。患有唐氏綜合症的珍妮弗聽父母抓緊一切機會給她講的故事,4歲時智商測驗高達111分;艾琳從出生第1天起,就聽媽媽為她讀書,兩歲時已經知道1000個詞;孤兒羅伯特·艾倫7歲時聽姑婆給他讀書,最終通過自學獲得了博士學位;武亦姝奪冠《中國詩詞大會》,考入清華大學,是因為從小就生活在書的海洋。

不是說為孩子讀書,他就一定成就偉大,但是如果父母引領孩子愛上閱讀,掌握深閱讀的技巧,更容易培養出品學兼優的孩子。與其買天價學位房,報高價輔導班,不如讀書給孩子聽。這個是既便宜又昂貴的方法,花的不是錢,而是時間與精力。

易求無價寶,難得有心人。今天,你為孩子大聲朗讀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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