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南昌将新建、改扩建至少35所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

近日,记者从政府部门获悉,南昌市已印发《南昌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今年内新建、改扩建至少35所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并争创2-3所省级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机构。

新建、改扩建至少35所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

据介绍,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旨在为广大婴幼儿家庭提供科学育儿指导,提高家庭照护能力;规范婴幼儿照护机构发展,不断满足广大婴幼儿家庭照护服务需求。同时,建立属地为主、主体多元、管理规范、质量保证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机制,逐步提高婴幼儿照护服务供给,不断满足群众对婴幼儿照护服务的不同层次需求。

《方案》要求,2020年,在2019年完成5家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建设试点的基础上,实现我市对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健全政策联动机制,逐步建立形式多样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模式。新建、改扩建至少35所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其中:普惠性机构在50%以上),并争创2-3所省级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机构。

2021-2024年,婴幼儿照护服务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和政策法规体系基本完善,服务覆盖和普惠范围不断扩大,新建、改扩建至少55所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其中:普惠性机构在60%以上),各种服务模式较为完善,形式多样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模式基本建立,婴幼儿照护服务需求基本得到满足。

到2025年,全市至少累计完成100家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建设,普惠性覆盖进一步扩大,政策法规体系进一步完善,婴幼儿照护服务资源配置基本合理,支持婴幼儿照护服务社会环境和服务体系不断优化,规范化、多层次、多样化、可选择、覆盖城乡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基本形成,婴幼儿照护服务水平明显提升,人民群众的婴幼儿照护服务需求得到进一步满足。

支持幼儿园挖掘潜力,解决2-3岁婴幼儿入托难问题

记者注意到,根据《方案》,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挖掘潜力,向下延伸托班,有效解决2-3岁婴幼儿入托难问题;各县区要加大投入,在办园经费、教师待遇、生活经费等方面,支持公办幼儿园开展托幼一体化建设试点,逐步形成15分钟生活圈全年龄段托幼服务体系;建立托育成本分担机制和定期动态调整机制,支持民办幼儿园开设托班。

此外,根据《方案》,南昌市将推进托幼一体化工作,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增设托班,招收2-3岁幼儿;公办幼儿园托班收费实行政府定价机制,由发改委会同教育局、财政局制定公办幼儿园托班收费标准。公办幼儿园委托优质社会力量举办托班的,实行市场调节价收费。

鼓励有需求的企业设立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由企业出资建设运营,实行福利或优惠服务;也可委托第三方运营,或由第三方建设及运营,进行成本测算,按普惠性原则确定收费标准,并将该收费标准列入与第三方签订协议的内容。

采取多种方式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通过市场化方式,采取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多种方式,在居住人群密集区域和商务楼宇周边,兴办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按照质量有保障,价格可承受、方便可及的普惠性导向,综合考虑当地居民收入水平,服务成本、合理利润等因素,通过市场形成普惠托育服务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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