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僑企業家、慈善家洪恭蘭的小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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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僑精神 光耀英都(之一)

作者:榕光

洪恭蘭(1921~2000),南安市英都鎮良山村坂埔頂點金人。他5歲隨父母南渡新加坡,13歲隨父習商,15歲主持店務,創辦“洪協成”號飼料店。1946年與他人合股創辦“榮豐公司”,1948年組建“裕成公司”,生意日益擴展,由出入口業務逐漸發展經營養殖業、製造業、旅館業、建築業、銀行業、保險業等多種企業。歷任新加坡麵粉有限公司、澱粉有限公司、光裕實業有限公司、亞洲商業銀行、馬來西亞飼料有限公司、聯合植物油有限公司、臺灣聯福麵粉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等12個公司的董事局主席和總經理。裕成公司發展成為跨國公司“裕成集團”。

華僑企業家、慈善家洪恭蘭的小故事

洪恭蘭一生秉承“金錢財物取諸社會、用諸社會”的理念,一生對社會公益事業、教育、慈善事業慷慨解囊,因而多次受到馬來西亞、新加坡政府表彰。曾兩次榮獲馬來西亞的最高榮譽“拿督斯里”(拿督斯里是馬來西亞國家元首頒授的最高封銜)。新加坡獨立後,他先後於1963年、1973年兩次獲得新加坡總統授予的“公共服務勳章”。先後擔任培華、培道中學董事長,華僑中學等6所學校董事,新加坡混合飼料廠商工會等5個社團主席,新加坡文化基金籌募委員會副主席,新加坡佛教居士林副林長,新加坡中華總商會董事,新加坡南安會館名譽主席,新加坡南洋洪氏總會第12屆至20屆連任主席。

洪恭蘭曾經二次回故鄉南安英都,捐資支持家鄉的教育、衛生事業建設。獨資捐建英都中心小學教學樓一幢,教室16間;捐建英都良山小學教室5間,教師宿舍10間;捐建英都中心衛生院病房一幢及供水設施;捐建英都良山衛生所一幢,良山村辦公樓一幢,帶頭倡議並與印尼僑親合資捐建英都華僑大廈;捐資修建頂點金祖祠;發動印尼僑親集資重建閩南古剎“雲從古室”。

每天工作18小時

洪恭蘭5歲隨父到新加坡,7歲就在華人開辦的私塾讀書,因家庭經濟困難,11歲就輟學。12歲時母親病逝,他就在父親開的雜貨店學習做生意。父親對他要求非常嚴格,白天開店幫忙做買賣,晚上則要他學習書寫各種貨物名稱,要求他每天必須完成一定份額的作業,又讓他去學習記賬和打算盤。

洪恭蘭果然不負父親所望,三個月就學會店內一切業務。他早起晚睡,凌晨5時就起床打掃衛生,燒開水。6時開店營業,晚間10點才關店門。不管工作操勞,身體疲憊,接待客人總是熱情和藹,禮貌迎送,從不叫苦叫累。他還要在店鋪裡守夜,待每晚關店門以後,用2張長板凳合併成“床鋪”,天亮起床又折開重新恢復店貌。父親見他勤奮敬業,能吃苦耐勞,在他15歲時就把店務全權交給他了。洪恭蘭就這樣日復一日地在小店裡度過他的青春歲月,直到他19歲結婚。

洪恭蘭事業成功之後,仍然不忘根本,一直保持勤奮工作的良好作風。他常常教導兒孫和公司的員工:“一個人在社會上做事,一定要吃得苦中苦,苦盡就甜來。”他認為當今初就業的青年不能吃苦,應該對他們進行傳統教育。將前輩“胼手胝足”艱辛創業的精神傳承下去。

幸福需靠自己的雙手創造

洪恭蘭認為,財富屬於社會。一個人事業成功,並不是要留萬貫家財給兒孫,因為如果這樣做到頭來會害死兒孫。他說:“兒孫自有兒孫福,他們應該靠奮鬥去取得成功。兒孫若如我,我留錢給他們幹什麼?兒孫若不爭氣,不如我,留錢給他們有什麼用?”

洪恭蘭1984年回鄉省親時,有一位鄉親對他說,你開創的事業那麼大,做你的子孫真幸福。洪恭蘭回答說,幸福必須靠自己雙手去創造,“吃爸公業”是不會得到真正幸福的。

華僑企業家、慈善家洪恭蘭的小故事

洪恭蘭正是秉承著這樣的理念,把公司積累的財富,不斷奉獻社會,其中,以捐給教育事業和慈善事業為最多。這體現了他重視培育人才和熱心恤老鄰貧的一貫精神,所以他能夠多次榮膺“拿督斯里”和“BBM”等國家級的榮譽封賞。★

【特別聲明:本文是榕光老師的原創作品,如蒙轉載或引用務必註明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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