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婚還能享受婚假嗎?

復婚還能享受婚假嗎?

老葛和老潘是同事,曾經也是一對令人豔羨的夫妻。幾年前老葛愛上了別的年輕女孩,跟老潘離了婚。可近幾周,單位同事發現,原先互不理睬的老葛和老潘似乎越走越近,有時一起吃飯,一起下班,還經常看見老葛把老潘逗樂。和老葛關係好的幾個同事,一番打聽才知道,老葛離婚後發現自己與那個女孩其實並不對路,不久便分手了。而老葛越來越懷念原來老婆的體貼,向老潘提出復婚,老潘同意了。

老葛知道自己有錯,難得老潘善良肯原諒自己,便想好好補償她,準備請個婚假去度蜜月。然而沒想到人事經理卻翻出《員工手冊》,說:“你們復婚是好事,應當祝賀,但是公司《員工手冊》已經對申請婚假的條件寫得很清楚,在本公司工作時登記結婚的初婚者方可申請。”老葛連忙說:“可我聽說再婚也可享受婚假的。”

“你們的情況不一樣,是復婚,兩人已經在公司享受過婚假了,如果重複休假,其他員工會有意見的。”老葛一聽就不高興了:“這個誰會有意見?難道有人會為了混幾天婚假而離婚復婚,鬧著玩嗎?”那麼,復婚職工該享受什麼樣的婚假?

首先,我們需要明確的是,再婚問題,有明文規定,

根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辦公廳《關於對再婚職工婚假問題的覆函》(勞社部函[2000]84號)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的規定精神:再婚者與初婚者的法律地位相同,用人單位對再婚職工應當參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同初婚者一樣的婚假待遇。再婚問題,有明文規定,無異議,所以,分歧主要發生在復婚的問題上。

復婚是指離了婚的男女重新和好,再次登記結婚,恢復夫妻關係。復婚也屬於再婚,是一種特殊的再婚。但是關於復婚是否能夠享受婚假,因為沒有明文規定,所以觀點也有多分歧。

有一部分人認為:復婚休假無依據

對於初婚以及再婚享受婚假的問題,法律上都有明確的規定。但對於復婚卻並沒有明確規定,所以休假無依據。從立法初衷來看,設立婚假就是方便勞動者籌備婚禮的。但很多復婚者並不會重新舉辦婚禮,因而休假無必要。如今,社會上有一些人為了買房,甚至騙婚假,都會輕易地去辦理“假離婚”。若復婚者也能同等享受婚假,對他人是不公平的。尤其是對於那些已經承擔過一次婚假義務的單位,若對同一對夫妻再次履行婚假義務的話,顯然也是欠缺公平的。

可是也有大部分人認為既然再婚可以享受帶薪婚假,復婚也應該享有。只要是符合法律規定結婚的公民都應該享受婚假。從立法上看,並沒有對復婚進行排除。所以,無論是初婚、再婚、復婚享受婚假都是合法的。只要是依法結婚的員工,不管是初婚、再婚,還是復婚,都可以向單位申請婚假。

老葛與老潘的案例最終裁審機構還是支持了三天的法定婚假,裁審機構認為老葛所在公司規定只有初婚者方可申請婚假,這是沒有法律依據的。

但是晚婚假只對初婚員工適用。根據《上海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男年滿二十五週歲初次結婚為晚婚,女年滿二十三週歲初次結婚為晚婚。晚婚的公民,除享受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增加晚婚假7天。

老葛和老潘雖然年齡不小了,但不是初次結婚,不屬於法律意義上的晚婚,因此只能享受3天婚假待遇,而不能享受7天晚婚假待遇。

但是,這只是一個個案,對於復婚是否享受婚假,全國操作口徑還是很不一致的,提醒各位小夥伴遇到此類案例時還是需要謹慎操作。

更多精彩內容敬請關注無憂精英網!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