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於評估價30% 康得新所持蘇寧銀行2.24%股權兩輪出價成交

  中新經緯客戶端4月17日電 據阿里司法拍賣平臺信息,4月17日10時,江蘇蘇寧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蘇寧銀行”)2.24%股權第一次拍賣結束。成交價為9560.408萬元,比起拍價高30萬元,比評估價1.36億元低29.78%。

低於評估價30% 康得新所持蘇寧銀行2.24%股權兩輪出價成交

  部分拍賣信息。來源:阿里司法拍賣平臺

  上述蘇寧銀行2.24%股權資產由蘇州名典資產評估事務所(普通合夥)評估,評估價為136148685元。

  根據競買公告,本次拍賣資產處置單位為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下稱“北京一中院”),拍賣標的為康得新複合材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康得新”)持有的蘇寧銀行2.24%的股權。起拍價為95304080元,保證金為18000000元,增價幅度為300000元。

低於評估價30% 康得新所持蘇寧銀行2.24%股權兩輪出價成交

  競買記錄及競買成功確認書信息。來源:阿里司法拍賣平臺

  本次拍賣時間為2020年4月16日10時至2020年4月17日10時,共出現兩次報價。首次報價時間為起拍後3分鐘左右,價格為起拍價。第二次報價時間為競買結束前6分鐘左右,價格為9560,080元。

  根據網絡競價成功確認書,拍得上述蘇寧銀行2.24%股權的是長興縣耀約企業管理合夥企業(有限合夥)。天眼查信息顯示,該公司位於浙江省湖州市長興縣水口鄉水口村,成立於2020年3月31日,執行事務合夥人為天台耀約光電有限公司,由自然人鄭光100%控股。

  本次拍賣起因為TCL商業保理(深圳)有限公司(下稱“TCL”)與張家港康得新光電材料有限公司、康得新仲裁裁決案。康得新目前為深交所上市公司。

  3月18日晚間,康得新公告稱,北京一中院在執行TCL與張家港康得新光電材料有限公司、康得新仲裁裁決一案中,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七條、《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使用的解釋》第四百八十八條、《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拍賣、變賣財產的規定》第十四條之規定,依法對康得新持有的蘇寧銀行2.24%的股權進行拍賣。

  資料顯示,康得新為一家材料高科技企業,主要從事先進高分子材料的研發、生產和銷售。目前,康得新股票已停牌9個多月。

  據康得新此前公告,公司於2019年1月22日收到證監會《調查通知書》。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根據《中國人民共和國證券法》有關規定,證監會決定對公司立案調查。2019年7月5日,公司收到證監會下發的《事先告知書》。隨後公司根據實際情況依法遞交《事先告知書回執》,並要求進行陳述申辯、舉行聽證。公司股票自2019年7月8日起停牌。

  16日晚間,康得新發布關於公司股票可能被暫停上市的風險提示公告。公告稱,鑑於公司2018年度財務報告審計意見類型為無法表示意見,公司股票已自2019年5月6日起被深交所實行退市風險警示,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規定,如果2019年度財務報告繼續被出具無法表示意見或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深交所將自公司披露年度報告之日起,對公司股票實施停牌,並在停牌後十五個交易日內作出是否暫停公司股票上市的決定。(中新經緯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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