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拋物現象曾被稱為“懸在城市上空的痛”它的威力到底有多大?
人民日報曾經做過一個科學調查
把許多我們認為無害的東西
從不同高度拋下
近日,
我市又發高空拋物現象
這次是一個沒有熄滅的小小菸頭
直接燒燬一陽臺衣服
和樓下停放的三輛轎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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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晾的衣服莫名自燃
樓下三輛轎車被點著
12日下午,十堰市公安局東嶽公安分局東區派出所接到轄區內李先生報警,稱自家陽臺上晾的衣服被燒了,民警立刻趕往現場瞭解情況。
在小區樓下,幾名車主向民警反映有三輛停在樓下的私家車,車身均有不同程度的燒損,應該是沾到了被風颳下來的燃燒物造成的。
來到11樓李先生家,民警看到窗臺外的晾衣杆上滿是焦黑,還纏繞著部分衣物碎片。李先生說:“火是從12樓下來的,幸好我關了窗戶,不然火飄進來燒著窗簾,後果更是不堪設想。”
隨後,民警來到了12樓的吳先生家,在他家窗臺外民警看到晾衣架已經被燒得嚴重變形。據吳先生介紹,他把衣服搭到外面晾衣架後,一家人出門曬太陽,直到接到鄰居電話才知道家裡著火了。趕回家後,他發現窗臺的衣服、被子都燒了個精光,晾衣杆也被燒得搖搖欲墜,窗戶玻璃也在高溫炙烤下炸裂。
民警推斷:
應該是樓上扔菸頭所致
根據現場情況,民警推斷起火原因應該是樓上住戶往下扔菸頭所致,但經過現場走訪和調取監控並不能確定是哪一家扔的。
民警對所有受損物資進行拍照取證後,告訴受害住戶和車主,
可依據法律對樓上的住戶提起訴訟,要求賠償。同一天,又一起!
居民家窗戶框被點著
無獨有偶,同天上午,家住天盾花園小區的宋先生也遭遇了類似的事。民警來到他家看到窗臺外的花盆架依稀有被燒過的痕跡,窗戶框已被燒得熔化變形。宋先生稱架子上原本堆放了一些快遞盒子,著火後是樓上鄰居潑水澆滅的,自己回家後才發現窗戶被燒了。
“這不是第一次了,之前晾在外面的枕頭都被菸頭燙出過一個洞。”宋先生強調,自己不想跟樓上鄰居鬧僵,希望民警能出面警告一下,以後不要再發生這種情況。隨後,民警對5、6、7樓進行了走訪,向抽菸的住戶提出警示,並要求物業部門加強巡邏防控,避免出現重大安全隱患。
菸頭雖小 但火力卻不小
菸頭表面溫度可達200—300℃
中心溫度可達700—800℃
而一般可燃物
如紙張、棉花、柴草、木材等
燃點都在130—350℃
低於菸頭的溫度
有實驗表明菸頭3分鐘可引燃紙團、10分鐘可引燃床套
亂扔菸頭一旦引發火災還將受到法律的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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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四條第二條規定:過失引起火災,尚不構成犯罪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條規定:放火、決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或者以其他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條規定:放火、決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或者以其他危險方法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過失犯前款罪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最後長安君提醒大家請不要亂扔菸頭因為你扔掉的不是菸頭而是危險,還有素質!
來源/十堰長安綜合自十堰晚報、秦楚網
編輯/筱爽 責編/王文軍 終審/查孟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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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菸頭威力不小
千萬別亂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