頭頂的安全離不開守法與善行

男子蔣某為洩憤,從14樓往樓下扔刀扔電腦,造成三輛轎車受到不同程度損壞。2019年11月29日,上海市閔行區人民法院對該案公開開庭審理並宣判。被告人蔣某因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

頭頂的安全離不開守法與善行


蔣某系家中獨子,從小隨外公外婆長大,學校畢業後多年無業,也無穩定收入來源。去年年初,他因家庭矛盾與父母感情惡化,從父母家中搬出。2019年8月1日,蔣某聲稱要為外公外婆討回公道,手持棒球棍來到父母家。沒想到父母更換了門鎖,蔣某心中頓生怒火。聯繫鎖匠上門開鎖後,他發現父母竟都在家中。雙方遂發生激烈爭吵。爭執過程中,蔣某掄起手中的棒球棍對屋內電器、窗戶玻璃等一頓打砸,還將手邊的平板電腦、手機、水果刀等物品扔出窗外。蔣某父母家位於14樓,窗戶下方是小區公共道路,車輛、行人絡繹不絕。蔣某拋出的物品將正常停靠的三輛轎車擊中,造成各類損失共計4293元。事發後,蔣某第一時間報警投案。

頭頂的安全離不開守法與善行


經審理,上海閔行法院認為,蔣某因家庭矛盾,為發洩不滿,將手機、平板電腦、水果刀等物品從14樓高處扔下,部分物品砸落在小區公共道路上,還砸壞該道路上停放的三輛機動車,雖未造成人身傷害或重大財產損失的嚴重後果,但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其行為已經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綜合考慮蔣某自首、自願認罪認罰及賠償等情節後,法院作出上述判決。該判決已經發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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