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任的“蹂躏”

前任,多少人于前任,是思念,是后悔,是痛恨,还是记不得。

今天,看关于李晨的一篇文章,才发现,前任可以分很多种。曾几何时,我们年少无知,觉得“老子天下第一”,可是,在轻狂的借口中,我们伤害了多少人,“蹂躏”了多少爱自己的人的心。

本人虽然口口声声说多少前任,可是称得上前任的也大概两人。想想,前任应该有两个必要条件:一,上过床或亲密接触。二,情感上真正在意过。可是,正因为动情,所以才能伤害,害人,害己。

再回首,发现,自己永远是一个懦夫,不敢爱,面对真爱又像个傻瓜,茫茫然无知。是故意要做浪子吗?自己不是。要故意留情吗?是自己不知道想要什么。就这样,最好最合适的那个人,成为了前任。

前任,或许应该庆幸,“谢君不娶之恩”。可是,每每想起,自己的心如刀割一样,慢慢的割。这是在一起觉得很正常,可是,失去了又会自我蹂躏。

爱过,恨过,也有不在意过,自己的无所不能,在自我的蹂躏中,变的狗屎一般,自己都恶心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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