戀人之間,怎樣才算可以分手?

李振亞love


愛情來來去去,有時候很難定義是否真的分手了,因為有的人由戀人變成了朋友,或者變成了家人,兩個人會一直保持某種聯繫。我個人認為,真正的分手是,兩個人各自投入新的生活,不再有交集,但會彼此祝福。如果有一方不能放下,那麼在ta心裡都不算跟對方徹底結束了。



北京胡同兒阿姨在北歐


再次見面,我們不談過去。只是簡單問好或者乾脆當做陌生人。

就像你某個朋友的朋友的朋友。你對他的印象已經很模糊。而且,你有你的,他有他的人生。

你們的人生交集,大概也就只有。某年某月的街頭,你們在某個街角擦身而過,各自消失在人海。就像是《前任三》中,孟雲和林佳的告別。

從此以後,我愛你和你無關。我也許會忘記你,也許不能。





夜行夢話


戀人之間,怎樣才算可以分手?


這個問題說實話我覺得有點懵逼,因為命題用了一個“可以”。


戀愛是兩個人的事,戀愛的時候,肯定都是為了一個共同的目標而在一起的,比如說:希望共同建立一個家庭,以餘生共同生活在一起為目標而去談戀愛的。我個人認為,一切不以結婚為前提的談戀愛都是耍流氓,因此,如果兩個人一開始的目的就是玩玩,不在我們的討論範圍之內。


但是在談戀愛的過程中,你會發現兩個人並不合適,愛情的開始是雙方共同建立戀愛關係,那麼這段關係的結束,應該也是獲得雙方的同意和認可。


那麼你說的可以,其實就是想問:我們怎麼樣才算分手了。


很簡單,你的心裡沒有他,他的心裡沒有你,他的未來規劃裡面沒有你,你的未來規劃裡沒有他,這就算分手了。


有的分手是和平的,經過雙方共同的理性分析的結果,甚至做不成戀人還能做朋友,有的分手是痛苦的,一個要分手另一個不願意分手,然而強扭的瓜不甜,不是傷了別人就是傷了自己。


我希望朋友們建立戀愛關係的時候要慎重,分手的時候也要慎重,因為無論是建立戀愛關係的快樂還是分手時的痛苦,都需要你自己來承受,別人無法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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