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申請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交通事故的時間

發生交通事故,受損方要在什麼時候申請交通管理部門調解決,我們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94條“當事人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有爭議,各方當事人一致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的,應當在收到交通事故認定書之日起10日內提出書面調解申請……對交通事故致傷的,調解從治療終結或者定殘之日起開始;對交通事故造成財產損失的,調解從確定損失之日起開始”的規定,如果正在醫院進行治療、財產損失沒有確定的情形,這個時期還不具備進行調解的條件,大家千萬不要急著做調解籤協議。


可以申請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交通事故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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