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在現在這個為愛情結婚的年代,離婚率比以往都高?

人對婚姻本質概念的混淆和不清晰的認識。

婚姻本質上來講是一種財產保護的經濟制度,它作為一種社會契約,從以前的女性是男性的所有物,到現在一個平等,尊重,共同承擔風險和利益的共同體。如果不牽涉“愛情”,婚姻是相對來說比較穩固的關係。

但是現在的人卻是因愛情而結婚,在婚姻裡對感情有太多的期待。愛情作為婚姻的基石,當愛情的感覺散去或者轉移他人,那婚姻關係就岌岌可危。

婚姻是一個理性的話題。很多人都有著浪漫主義期許“希望嫁給愛情”--這就是說在面對婚姻這一理性問題的時候,你去談情懷。

不認清婚姻本質,而是用世界上最無常的“愛情”去作為一個社會契約的根基,這顯然是荒謬的。

婚姻作為一個社會契約,更重要的是契約精神,互相信任、彼此默契合作、互相尊重、互幫互助、實力相當、相處愉快等等因素才是打分項。愛情是加分項,是奢侈品,而不是必須品。

女性經濟獨立,不必再依附於男性。

過去很多女性在婚姻里長期處於壓抑的狀態而無力反擊。但是隨著現在女性的經濟獨立,女性有足夠的實力和勇氣去追求自己的人生。如果在婚姻關係裡不愉快的話,經濟獨立的女性可以結束婚姻,自己獨立生活。

社會道德約束減弱。

以前離婚是一件比較“傷風敗俗”“敗壞門風”“丟臉”的事情。俗話說,家醜不可外揚。即使婚姻關係不幸福,很多人也不願意開口說,更不必提離婚了。

隨著網絡信息的發達,人人都有機會窺探到別人的生活,談離婚並不是一件“特立獨行”的事情。

從生物學角度來看,單配偶制度的合理性飽受懷疑。

動物不受道德倫理束縛,自然界之中只有少數動物是一個配偶的。很可惜,我們人類並不是單一配偶的生物。

“單配偶婚姻制度”的執行依靠的是道德倫理、宗教信仰的約束。能夠真正在心理認同上做到的,只有愛情的排他性。

更糟糕的是,生物學證實了當兩個人隨著朝夕相處,對於彼此的性慾會逐漸降低。這是一種對於過於熟悉的人產生的化學激素反應。

在這種情況下,很多人屈服於生物本能而選擇違背“單配偶婚姻制度”的契約,從而走向離婚。

相比之下,摩梭族的走婚制度有其獨特的優勢。

摩梭人是母系社會,除了少數因勞動力需要而娶妻或招婿之外,大部分都實行走婚制。

情投意合的男女在約定好之後,晚上男人悄悄進入女人閨房,在對方家人起床之前必須離開。孩子出生以後由女方家庭人員一起撫養,生父需要在滿月禮上彼此承認血緣關係。感情對於走婚制來說非常重要。走婚不牽涉經濟往來,彩禮,聘禮,嫁妝等等都不參與其中。

走婚的男女,維繫感情非常重要。如果雙方感情破裂,那走婚關係可以直接切斷。不存在出軌,離婚,分割家產,搶奪孩子撫養權等等抓馬劇情。他們不存在“嫁雞隨雞,嫁狗隨狗”,“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等道德約束。

隨著社會的進步發展和漢文化的入侵,現在很多摩梭人已經被迫去做了婚姻登記,堅持走婚制的人也會越來越少。

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在人類歷史上也不過百年的歷史,相信存在即合理,隨著歷史發展會不會消亡我們不得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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